新京報訊 7月14日,周杰倫在社交媒體發文,稱此前到臺灣某餐廳用餐,餐廳店員將監視器畫面中拍到的他發到了網絡上,但並未徵得他本人的同意。隨後,其所屬公司表示,餐廳沒有經過客人的同意,是不應該將客人私下用餐的影像截圖曝光的。隨後,餐廳就此事致歉。
據臺灣媒體報導稱,該餐廳相關人員在社交媒體上發文致歉,並透露當初只是為了完成服務人員的一個心願,不知道會被轉發分享,為給周杰倫及粉絲帶來的困擾道歉。其解釋稱,當日服務員下班後,發現好像是周杰倫來用餐,才調取監控畫面確認,因為太開心想和朋友分享,才將圖片社交媒體上。
新京報編輯 吳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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