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公告》(2020年第1號)、(2020年第2號)、(2020年第8號),涉及我市東坡區、彭山區、仁壽縣共39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胖姐蔬菜經營的黃豆芽、大韭菜和小韭菜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3800684530009(黃豆芽);規格型號:散裝;生產日期:2020年3月31日;被抽樣單位名稱:胖姐蔬菜;經檢驗,4-氯苯氧乙酸鈉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3800684530011(大韭菜);規格型號:散裝;生產日期:2020年3月31日;被抽樣單位名稱:胖姐蔬菜;經檢驗,腐黴利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3800684530012(小韭菜);規格型號:散裝;生產日期:2020年3月31日;被抽樣單位名稱:胖姐蔬菜;經檢驗,腐黴利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情況
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5月7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經營4-氯苯氧乙酸鈉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黃豆芽、經營腐黴利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大韭菜和經營腐黴利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小韭菜的行為,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的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處罰。鑑於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經營的蔬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並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8月3日對該當事人作出免於處罰的決定。
(三)經營環節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其他。當事人未向其中加入任何物質,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
(四)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強監管,防控類似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於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文件。
二、旭麒蔬菜經營的大韭菜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3800684530015(大韭菜);規格型號:散裝;生產日期:2020年3月31日;被抽樣單位名稱:旭麒蔬菜;經檢驗,腐黴利項目不合格。 (二)旭麒蔬菜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情況
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5月7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經營腐黴利蜱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大韭菜的行為,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的規定,當事人採購該產品時未查驗的行為,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十條的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8月26日對該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如下:
(1)警告;
(2)罰款人民幣500元(大寫:伍佰元整)。
(三)經營環節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其他。經營環節,不清楚不合格原因。
(四)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強監管,防控類似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於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文件。
三、東坡區靖哥鮮燒牛肉館使用的碗、玻璃杯、茶杯、碟子和盤子
(一)不合格餐飲具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273(碗);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7月14日;被抽樣單位名稱:東坡區靖哥鮮燒牛肉館;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274(玻璃杯);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7月14日;被抽樣單位名稱:東坡區靖哥鮮燒牛肉館;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275(茶杯);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7月14日;被抽樣單位名稱:東坡區靖哥鮮燒牛肉館;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276(碟子);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7月14日;被抽樣單位名稱:東坡區靖哥鮮燒牛肉館;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277(盤子);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7月14日;被抽樣單位名稱:東坡區靖哥鮮燒牛肉館;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情況
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8月4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飲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9月21日對該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如下:
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其他。消毒不徹底。
企業整改情況:先用消毒水浸泡後洗淨,再放入消毒櫃至少進行兩小時以上的消毒處理才可使用。
(四)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強監管,防控類似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於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文件。
四、彭山區蘭香閣餐館使用的碗、碟子、圓盤、方盤和三角盤
(一)不合格餐飲具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412(碗);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9月17日;被抽樣單位名稱:彭山區蘭香閣餐館;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413(碟子);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9月17日;被抽樣單位名稱:彭山區蘭香閣餐館;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414(圓盤);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9月17日;被抽樣單位名稱:彭山區蘭香閣餐館;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415(方盤);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9月17日;被抽樣單位名稱:彭山區蘭香閣餐館;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416(三角盤);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9月17日;被抽樣單位名稱:彭山區蘭香閣餐館;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11月2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飲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予以處罰,眉山市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12月2日對該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如下:
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人為操作不當。未嚴格進行清洗消毒。
企業整改情況:嚴格執行清洗消毒程序。
(四)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強監管,防控類似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於眉山市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文件。
五、仁壽縣龍正鎮農家菜館使用的湯碗、碟子和茶杯
(一)不合格餐飲具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355(湯碗);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8月5日;被抽樣單位名稱:仁壽縣龍正鎮農家菜館;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356(碟子);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8月5日;被抽樣單位名稱:仁壽縣龍正鎮農家菜館;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358(茶杯);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8月5日;被抽樣單位名稱:仁壽縣龍正鎮農家菜館;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情況
眉山市仁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9月4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飲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眉山市仁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9月9日對該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如下:
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其他。沒有使用消毒櫃。
企業整改情況:1、每天專人對餐具和飲具進行清洗,先試用洗潔劑洗一遍,再用清水衝一遍,最後再用清水洗淨。 2、洗後的餐具、飲具,至於沸水池浸泡20分鐘。 3、沸水池浸泡後的餐具、飲具,放入正常使用的消毒櫃中消毒1小時,直至餐具、飲具的細菌和病毒完全除淨。
(四)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強監管,防控類似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於眉山市仁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文件。
六、東坡區廖哥泡椒兔餐飲店使用的碗、盤子、茶杯和玻璃杯
(一)不合格餐飲具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282(碗);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7月28日;被抽樣單位名稱:東坡區廖哥泡椒兔餐飲店;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284(盤子);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7月28日;被抽樣單位名稱:東坡區廖哥泡椒兔餐飲店;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285(茶杯);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7月28日;被抽樣單位名稱:東坡區廖哥泡椒兔餐飲店;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286(玻璃杯);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7月28日;被抽樣單位名稱:東坡區廖哥泡椒兔餐飲店;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情況
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9月7日對該案進行當場查處。經查,當事人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飲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9月7日對該當事人作出當場行政處罰決定如下:
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其他。消毒不徹底。
(四)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強監管,防控類似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於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文件。
七、彭山區源味家常菜館使用的碗、盤子、碟子、茶杯和玻璃杯
(一)不合格餐飲具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418(碗);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9月17日;被抽樣單位名稱:彭山區源味家常菜館;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419(盤子);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9月17日;被抽樣單位名稱:彭山區源味家常菜館;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420(碟子);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9月17日;被抽樣單位名稱:彭山區源味家常菜館;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421(茶杯);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9月17日;被抽樣單位名稱:彭山區源味家常菜館;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422(玻璃杯);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9月17日;被抽樣單位名稱:彭山區源味家常菜館;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10月23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飲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予以處罰,眉山市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11月10日對該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如下:
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人為操作不當。消毒不完全。
企業整改情況:嚴格執行清洗消毒程序。
(四)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強監管,防控類似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於眉山市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文件。
八、仁壽縣龍正鎮葉記四飯店使用的碗、碟子、玻璃杯和茶杯
(一)不合格餐飲具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368(碗);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8月5日;被抽樣單位名稱:仁壽縣龍正鎮葉記四飯店;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369(碟子);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8月5日;被抽樣單位名稱:仁壽縣龍正鎮葉記四飯店;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370(玻璃杯);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8月5日;被抽樣單位名稱:仁壽縣龍正鎮葉記四飯店;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371(茶杯);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8月5日;被抽樣單位名稱:仁壽縣龍正鎮葉記四飯店;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情況
眉山市仁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9月4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飲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眉山市仁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9月9日對該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如下:
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其他。消毒櫃壞了,未維修。
企業整改情況:1、加強員工的食品安全教育,告知員工一定要認真清洗餐具和飲具。 2、將餐具、飲具洗淨後用沸水浸泡10分鐘。 3、沸水浸泡的餐具放入消毒櫃進行消毒,消毒時間保證1小時以上。 4、經常對店內其實食品相關問題進行檢查。
(四)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強監管,防控類似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於眉山市仁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文件。
九、東坡區三寶江村魚餐飲店使用的碗、盤子、碟子和玻璃杯
(一)不合格餐飲具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287(碗);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7月28日;被抽樣單位名稱:東坡區三寶江村魚餐飲店;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288(盤子);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7月28日;被抽樣單位名稱:東坡區三寶江村魚餐飲店;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289(碟子);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7月28日;被抽樣單位名稱:東坡區三寶江村魚餐飲店;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291(玻璃杯);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7月28日;被抽樣單位名稱:東坡區三寶江村魚餐飲店;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情況
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8月31日對該案進行當場查處。經查,當事人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飲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8月31日對該當事人作出當場行政處罰決定如下:
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其他。消毒不徹底。
(四)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強監管,防控類似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於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文件。
十、眉山市東坡區新春來小吃城使用的碗、飯碗、玻璃杯、盤子和盆
(一)不合格餐飲具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295(碗);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7月28日;被抽樣單位名稱:眉山市東坡區新春來小吃城;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296(飯碗);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7月28日;被抽樣單位名稱:眉山市東坡區新春來小吃城;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297(玻璃杯);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7月28日;被抽樣單位名稱:眉山市東坡區新春來小吃城;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298(盤子);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7月28日;被抽樣單位名稱:眉山市東坡區新春來小吃城;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抽樣編號和樣品名稱:SC20511400684530299(盆);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0年7月28日;被抽樣單位名稱:眉山市東坡區新春來小吃城;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情況
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8月30日對該案進行當場查處。經查,當事人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飲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8月30日對該當事人作出當場行政處罰決定如下:
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其他。消毒不徹底。
(四)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強監管,防控類似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於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文件。
眉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日
【來源:市市場監管局】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