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嫁給我老公之後,我就聽從了我老公的要求要努力在外工作。一開始我是希望照顧家裡,順便能和自己的婆婆搞好關係。但我老公告訴我,他妹妹在家可以照顧我婆婆,我也就聽信了他的話。所以有的時候,對於家裡的事情我管的並不多。
我老公的妹妹剛剛大學畢業,尚且年輕。如今的大學生想找工作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老公的妹妹在找工作的時候經常碰壁,倒不是因為她能力不行,而是她性格存在問題。這個女孩在我眼裡看來是一個十分急躁的人,很多事情太急於求成,不關心後果。而她和我婆婆之間的關係也存在著很大的問題,我平常在家的時候會發現,雖然兩人貴為母女關係,但他們之間很少交流,我一個外人也不便多說什麼。
後來,她終於找到了屬於自己的工作。我和老公都以為這件事情能令我們放心,但家裡在這個時候出了意外,我公公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顧,我婆婆只能回到老家去照顧我公公。因為沒有了我們的照顧,我婆婆的生活變得很拮据。聽我老公說,我婆婆回老家之後瘦了很多,每天只吃兩頓飯。我於心不忍,便主動向我老公提出我們應該給婆婆交生活費。
事實上我婆婆住的地方消費水平並不高。我和我老公依然每月出2000塊錢給我婆婆。我覺得身為子女,我老公的妹妹也有義務給我婆婆交生活費,就算她才剛畢業不久,但交多交少表示出一份心意也很好。我就主動找到她和她談論生活費的事情,沒想到我剛一出口,就遭到她的堅決否認,並說這件事讓我和我丈夫去解決。
我非常生氣,我對於他的做法真的很無語。沒有想到年紀輕輕就已經要和自己的母親劃清界限。但是我的老公連連安慰我:老婆,我妹妹年紀還小,她就一個人吃飯。生活挺艱苦的,不用給媽交生活費。行啊,那我的也不給了,那咱們生活就容易嗎?一個月要給媽交2000塊錢,我又沒有讓你妹妹出多少錢。幾百塊錢還不行嗎,她不是一個人吃飯嗎?那行,她說不交的話就讓他搬出去住,不要和咱們在一起住,要麼我就不交了,你自己看著辦。
我老公也挺為難,實際上當時我們但收入也不是特別的豐厚,完全是為了我公公和我婆婆的生活保障才做出了這個決定。得知我的決定之後我老公的妹妹和我大吵一架,說我不通人情,甚至還放言讓我從這個家滾出去。我徹底生氣了,我告訴她,既然生活在這個家裡,就要對家裡的人負責,你連你媽媽的生活都不在乎,你有什麼資格生活在這個家裡,滾出去的是你。我甚至把房產證都拿出來,這棟房子是當時我和我老公一起合資買的,為了照顧我婆婆和他妹妹,才把他們接過來。為了避免我們之間衝突進一步發生,在我老公的勸說下,他妹妹終於同意交了生活費,後來我才了解到,她每個月的生活非常不規律,經常和別人出去吃飯,去歌舞廳玩。讓她交生活費也是讓她儘早醒悟,儘快回歸到生活的正軌當中。
每個家庭成員都有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不要總想著享受別人給你的幫助,要主動學會去付出,這樣才能維持自己在家庭的地位,維持自己和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和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