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銀保監局聯合地方政府管控四川信託 四川宏達等4家股東被採取...

2020-12-23 北京商報

四川銀保監局聯合地方政府管控四川信託 四川宏達等4家股東被採取監管強制措施

出處:北京商報 作者:孟凡霞 宋亦桐 網編:財經新聞中心 2020-12-22

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宋亦桐)12月22日,四川銀保監局發布消息指出,監管部門發現,四川信託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背離受託人職責定位,將部分固有貸款或信託資金違規用於相關股東及其關聯方。在監管部門責令整改後,相關股東拒不歸還違規佔用的資金,嚴重危及該公司穩健運行,損害信託產品投資者和公司債權人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信託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四川銀保監局決定對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採取監管強制措施,自2020年12月22日起,限制上述股東參與四川信託經營管理的相關股東權利,即不得行使包括股東(大)會召開請求權、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處分權等權利。

四川銀保監局指出,為進一步推進四川信託風險處置,四川銀保監局將聯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組,加強對四川信託的管控,督促其儘快改組董事會,委託專業機構提供經營管理服務,防止風險敞口擴大,積極採取風險處置措施,切實保護信託當事人和公司債權人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針對四川信託經營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工作組將會同相關部門依法加強調查,積極追償股東及其關聯方非法佔用的資金,堅決懲處違規人員,嚴厲打擊犯罪行為,嚴肅市場紀律。

四川銀保監局指出,四川信託註冊在四川省成都市。近年來,因該機構公司治理失效,內控機制形同虛設,管理層漠視監管法規,以隱蔽方式大量開展違規業務,風險不斷累積,經營陷入困境,嚴重損害信託產品投資者和公司債權人合法權益。目前公司已不能正常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對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帶來較大不利影響。為控制事態發展,壓實機構主體責任,督促四川信託加快風險處置,儘快恢復正常經營,監管部門依法限制四川信託部分股東的股東權利。同時聯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組,發揮各方合力,加強對四川信託的有效管控。一方面督促其儘快改組董事會,聘請專業機構提供經營管理服務,加快風險資產處置;另一方面協調公安司法機關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對股東及其關聯方違規佔用的資金加快清收。從而更好地保護信託當事人和公司債權人合法權益,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

四川信託被實施管控後,現有業務如何處理,四川銀保監局強調稱,四川信託被管控後,其作為受託人與委託人/受益人的信託法律關係不會因此而改變。信託產品投資者需根據四川信託官網發布的公告,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對認購的信託產品份額進行登記,預計登記時間為3個月。工作組將對登記份額進行核對確認,並按照「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原則督促信託公司切實履行受託人職責,積極盤活、處置信託風險資產,依法保護信託產品投資者合法權益。

同時,工作組將督促四川信託儘快委託專業機構提供經營管理服務,防止風險敞口進一步擴大。同時,要求四川信託聘請中介機構對公司風險狀況進行全面評估,並研究制定實施資產保全方案。在全面摸清風險底數的基礎上,制定最終風險處置方案,依法保護信託當事人和公司債權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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