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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託被監管部門實施管控,對宏達集團等四家股東採取監管強制措施
來源:藍鯨財經12月22日晚間,銀保監會四川監管局官網披露,監管部門已經對四川信託股東實施監管強制措施。四川銀保監局稱,因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等4名四川信託股東存在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情形,且在風險處置過程中拒不配合監管部門開展風險處置,其行為已嚴重危及四川信託的穩健運行,損害了信託產品投資者和公司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危害了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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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託被管控!銀保監局聯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組 股東被採取監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信託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四川銀保監局決定對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採取監管強制措施,自2020年12月22日起,限制上述股東參與四川信託經營管理的相關股東權利,即不得行使包括股東(大)會召開請求權、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處分權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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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銀保監局聯合地方政府管控四川信託 四川宏達等4家股東被採取...
四川銀保監局聯合地方政府管控四川信託 四川宏達等4家股東被採取監管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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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託被實施管控
來源:金融投資報作者:吉雪嬌本報訊(記者 吉雪嬌)12月22日,四川銀保監局官網發布消息,決定對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採取監管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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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工作組進駐四川信託 4股東被採取強制措施
在監管部門責令整改後,相關股東拒不歸還違規佔用的資金,嚴重危及該公司穩健運行。為進一步推進四川信託風險處置,四川銀保監局將聯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組,加強對四川信託的管控,督促其儘快改組董事會,防止風險敞口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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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託被實施管控 工作組入駐
以下為四川銀保監局答記者問全文:一、監管部門對四川信託股東實施監管強制措施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因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等4名四川信託股東存在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情形,且在風險處置過程中拒不配合監管部門開展風險處置,其行為已嚴重危及四川信託的穩健運行,損害了信託產品投資者和公司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危害了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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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託被強制管控,全面摸清風險後制定風險處置方案
12月22日下午,中國銀保監會四川監管局(下稱「四川銀保監局」)宣布,與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下稱「四川金融局」)成立聯合小組,入駐四川信託對其實施監管強制措施。四川銀保監局同日發布的公告顯示,由於四川信託的四家股東——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宏達集團」)、四川宏達股份(600331,股吧)有限公司(下稱「宏達股份」,600331.SH)、四川濠吉食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濠吉集團」)、匯源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匯源集團」) 拒不按照監管要求歸還被挪用的資金,不配合風險處置,導致四川信託經營形勢進一步惡化,嚴重侵害信託產品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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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股份:因違規拒不整改 公司被實施監管強制措施
宏達股份12月22日晚間發布公告顯示,公司收到四川銀保監局《監管強制措施決定書》。決定書指出:2019 年以來,四川銀保監局要求四川信託有限公司切實承擔風險防範主體責任,做好風險防範化解工作,並下發金融監管意見書、開展監管約談,指出四川信託有限公司存在信託項目資金被股東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挪用的情形,要求限期整改。但四川信託有限公司和公司拒不整改,不配合四川銀保監局開展風險處置,四川信託有限公司相關行為已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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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局聯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組進駐四川信託,宏達集團等4家股東...
風險暴露半年多之後,監管部門對四川信託採取管控措施。12月22日,四川銀保監局公告稱,監管部門發現,四川信託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背離受託人職責定位,將部分固有貸款或信託資金違規用於相關股東及其關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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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託被管控!投資者權益如何保障?
12月22日,為進一步推進四川信託風險處置,四川銀保監局在官網發布新聞通稿宣布,四川銀保監局將聯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組,加強對四川信託的管控,督促其儘快改組董事會,委託專業機構提供經營管理服務,防止風險敞口擴大,積極採取風險處置措施,切實保護信託當事人和公司債權人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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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託4家股東拒不歸還違規佔用資金 監管部門派出工作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信託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四川銀保監局決定對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採取監管強制措施,自2020年12月22日起,限制上述股東參與四川信託經營管理的相關股東權利,即不得行使包括股東(大)會召開請求權、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處分權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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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託被實施管控,半年前已爆雷,300億窟窿待補
文|AI財經社 方璐編輯|孫明12月22日,四川信託有限公司(下簡稱「四川信託」)被實施管控,四川銀保監局將聯合地方政府向其派出工作組,加強管控並督促其儘快改組董事會,委託專業機構提供經營管理服務。根據相關規定,四川銀保監局決定對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採取監管強制措施。自2020年12月22日起,限制這四家股東參與四川信託經營管理的相關股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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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銀保監局:將聯合地方政府派工作組,加強對四川信託管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信託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四川銀保監局決定對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採取監管強制措施,自2020年12月22日起,限制上述股東參與四川信託經營管理的相關股東權利,即不得行使包括股東(大)會召開請求權、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處分權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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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銀保監局答記者問:四川信託被實施管控後 現有業務如何處理?
來源:銀保監會四川銀保監局答記者問一、監管部門對四川信託股東實施監管強制措施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因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等4名四川信託股東存在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情形,且在風險處置過程中拒不配合監管部門開展風險處置,其行為已嚴重危及四川信託的穩健運行,損害了信託產品投資者和公司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危害了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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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託4家股東拒不歸還違規佔用資金,監管部門派出工作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信託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四川銀保監局決定對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採取監管強制措施,自2020年12月22日起,限制上述股東參與四川信託經營管理的相關股東權利,即不得行使包括股東(大)會召開請求權、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處分權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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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託被管控後信託法律關係不受影響 將積極追償股東及其關聯方...
財聯社(上海,記者 林漢垚)訊,12月22日,四川銀保監局通過官網發布了對於四川信託股東實施監管強制措施的有關情況,同時公布了為進一步推動四川信託風險處置工作,將聯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組,加強對四川信託的管控,督促其儘快改組董事會,委託專業機構提供經營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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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股份(600331.SH)收到四川銀保監局《監管強制措施決定書》
智通財經訊,宏達股份(600331.SH)發布公告,公司於2020年12月22日收到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簡稱「四川銀保監局」)《監管強制措施決定書》(川銀保監強字[2020]5號),主要內容如下:「2019年以來,我局要求四川信託有限公司切實承擔風險防範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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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銀保監局將聯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組管控四川信託 管控後信託...
監管部門對四川信託股東實施監管強制措施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四川銀保監局表示,因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等4名四川信託股東存在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情形,且在風險處置過程中拒不配合監管部門開展風險處置,其行為已嚴重危及四川信託的穩健運行,損害了信託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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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晚間公告集錦:宏達股份被實施監管強制措施
12月22日晚間,滬深兩市多家上市公司發布公告,供投資者參考: 重大事項>>> 宏達股份:因違規拒不整改,公司被實施監管強制措施 宏達股份(600331)公告,公司收到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監管強制措施決定書》,主要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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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樓財經|四股東拒不歸還違規佔用資金 四川信託無法正常經營將被...
根據有關規定,決定對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採取監管強制措施,自2020年12月22日起,限制上述股東參與四川信託經營管理的相關股東權利,即不得行使包括股東(大)會召開請求權、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處分權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