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股份12月22日晚間發布公告顯示,公司收到四川銀保監局《監管強制措施決定書》。
決定書指出:2019 年以來,四川銀保監局要求四川信託有限公司切實承擔風險防範主體責任,做好風險防範化解工作,並下發金融監管意見書、開展監管約談,指出四川信託有限公司存在信託項目資金被股東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挪用的情形,要求限期整改。但四川信託有限公司和公司拒不整改,不配合四川銀保監局開展風險處置,四川信託有限公司相關行為已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實施審慎監管強制措施決定:限制公司參與四川信託有限公司經營管理的相關權利,包括股東大會召開請求權、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處分權等。決定書自送達之日起生效。
宏達股份表示,目前,公司與四川信託不存在債權債務關係,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不存在債權債務關係。公司參股四川信託以來,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四川信託《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四川信託股東權利和責任,積極配合四川信託化解風險。
公告顯示,公司現持有四川信託22.1605%的股權,是四川信託第三大股東。
宏達股份2020年三季度報告顯示,2020年1-9月實現營收1,622,171,167.12元,同比下滑12.2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301,673,373.36元,較上年同期由盈轉虧。
截至本報告期末,宏達股份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1,992,518,452.69元,較上年末下滑13.23%;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72,324,488.70元,同比增加106.70%。
公告顯示,2020年1-9月實現營收1,622,171,167.12元,同比下滑12.25%;主要是公司本部有色基地受新冠疫情影響,主要原料供應緊缺,產銷量下降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