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知丈夫周某出軌後,40歲的肖某當著周某的面寫下兩封遺書,隨後周某外出。約90分鐘後,當周某再次返回家,肖某已自縊身亡。
周某報警後,警方判斷肖某為自殺,但肖某家屬質疑這起自殺或與周某有直接聯繫。「他明知我姐想自殺,還叫他們的孩子回去看看,卻未極力阻攔她,仍堅持外出……而且我姐剛過世兩天,他就把屍體火化,沒有通知我父母及其他親屬,這絕對不是一起簡單的自殺。」肖某妹妹說。
▲肖某生前照片
近日,肖某家屬向武漢市新洲區人民檢察院遞交立案監督申請,請求武漢市公安局新洲區分局對周某涉嫌「間接故意殺人」一案立案偵查。11月27日,武漢市公安局新洲區分局政治處一位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該案已作出明確答覆,系自殺,排除刑事案件。
對此,肖某家屬代理律師田參軍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夫妻有法定的救助義務,當一方出現危險的時候,另一方有義務救助。周某明知妻子要自殺,卻沒有採取救助措施、防止死亡發生,這就涉嫌間接故意殺人。」此外,男方出軌導致肖某對生活失去信心,屬於過錯方,「對肖某選擇自殺也有影響」。
性格開朗的母親突然自縊身亡
16歲女兒稱父親曾親口承認出軌
2020年4月27日晚,16歲的田田(暱稱)在小姨家,突然,被伯伯告知「出事了」。隨後,對方又將她和小姨接回家裡,這時她們才知道,平時性格開朗、「大大咧咧」的肖某竟然自縊身亡。
按肖某妹妹的說法,家屬抵達現場時,看到肖某身著一套舊睡衣躺在沙發上,頭髮是散著的,脖子上的傷痕有四、五道,有兩條是紅色的,有兩條是暗黑色的。
據肖某家屬講述,今年40歲的肖某與丈夫周某育有一個女兒,即16歲的田田。肖某沒有工作,閒暇時間會在網上賣雞蛋,而周某開了一家小酒店。
▲肖某生前照片
今年上半年,田田發覺爸爸看手機的頻次增高。在一次用他的手機購物時,田田偶然看到了爸爸與另一位女子的聊天記錄,話語間兩人交流親密,直到後來她才知道「媽媽也認識那名女子」。
紅星新聞記者從聊天截圖上看到,對方稱周某「親愛的」。田田根據一些聊天記錄判斷,父親「可能出軌了」,於是跟周某說了兩次,讓他不要再和那名女子聯繫,但是絲毫不起作用。田田還將此事告知了奶奶一家,「我奶奶她們不覺得我爸和那個女人有關係,都讓我別管,但是我爸親口向我承認過出軌」。
儘管田田不敢告訴媽媽肖某,可是她發現,父母之間的關係開始發生微妙變化。根據她的講述,肖某在一次送禮物事件中也意識到了周某出軌。
「當時我爸說要給那個女的一份禮物,我媽就覺得不對勁,開始一個勁兒地問他。後來他們在微信聊天的時候,我媽也在問他去哪了,要他不要和那個女的攪在一起。」田田回憶說。
上午打十幾通電話要求丈夫回家
下午當面寫遺書後自縊
據肖某與周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肖某自縊前一天,曾跟周某說:「今天上午你如果還非要跟她攪在一起的話,後果自負……你到底還是想讓田田成全你跟那個女的在一起,你就想這樣,你要是不做得這麼明顯也就罷了,你跟她認得幾(這麼)長時間我不知道嗎?你當真(以為)我一點也不知道嗎?」
而就在4月27日當天上午,肖某察覺到周某出門與那名女子約會,通話記錄顯示,她給周某及該女子撥打了十幾通電話,要求周某回家。
根據周某與田田的微信聊天記錄,4月27日上午12點17分,周某已經發現肖某在寫遺書,遂要求田田回家。「你媽媽她想走極端了,我怕一個人在家看不住她,她現在在給你寫信,你打個車回。」田田沒想到會出事,也希望媽媽能「治」一下出軌的父親,便沒有立即回去,「我相信我媽媽不會選擇自殺,她是個很開朗的人。」
▲4月27日,肖某自縊身亡當天的中午,周某與女兒田田的微信對話
然而,田田未回家期間,周某卻選擇了出門。也正是因為這點,讓肖某家屬認為,周某「放棄了對精神崩潰、處於危境之中的肖某進行救助,放任肖某死亡結果的發生」,所以「對肖某的死負有責任」。
事發後,田田因為無處可去在派出所待了三天,「因為小姨回了老家,我一個人也不敢回家住,實在無處可去,就去了派出所,那三天周某沒有給我打過電話,也沒聯繫過我。」至今,田田仍住在小姨家。
男方否認未實施救助義務
律師稱男方為過錯方涉嫌間接故意殺人
近日,肖某家屬向武漢市新洲區人民檢察院遞交立案監督申請,請求武漢市公安局新洲區分局對周某涉嫌間接故意殺人一案立案偵查。
11月27日,武漢市公安局新洲區分局政治處一位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該案已作出明確答覆,系自殺,排除刑事案件。
▲此前警方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書
「失去她(肖某)的這幾個月裡,我都不願意提這個事,一提到我就很難受,」11月27日,周先生回應紅星新聞記者稱,「也不是我不管我女兒,我每個月都給女兒發微信,告訴她爸爸想她了,希望她回來。」
他同時否認肖某家屬一方所說的「沒有實施救助義務」:「事發後我做了詳細筆錄,公安對此事也做了定性。」
對此,肖某家屬代理律師田參軍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夫妻有法定的救助義務,當一方出現危險的時候,另一方有義務救助。周某明知妻子肖某有自殺行為表現,即寫了兩份遺書,周某應對其進行安撫、保護;如果有事要出去,因為對方情緒還很激動、沒有緩和,應該安排第三人對肖某進行安撫保護。明知她要自殺,卻沒有採取救助措施、防止死亡發生,這就涉嫌間接故意殺人。」
田參軍表示,夫妻之間因矛盾發生爭執,如果只是口頭表達「自殺」,可能是開玩笑或一時情緒所致,「但是肖某有寫遺書這一行為,且周某還曾叫女兒前來阻攔,說明他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此外,男方出軌導致肖某對生活失去信心,是過錯方,「對肖某選擇自殺也有影響」。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認為,「不作為犯罪」是指行為人應為、能為而不為的行為,法律上定性「不作為故意殺人罪」需滿足三個要件,一是有作為義務,二是在當時的情況下行為人有作為的可能性,三是在可以避免危害結果發生時還是不作為。因為二人是夫妻關係,所以周某對肖某有救助的義務,關鍵是在當時的情況下周某是否有救助的可能性以及其是否實施了救助行為。
付建表示,正常來說,當妻子說要自殺時,丈夫肯定會有所注意,即便妻子可能只是言語威脅。而本案中,肖某從告訴周某要寫遺書時,到周某離家時,中間長達兩個小時,「這段時間發生了什麼還有待調查,周某發現妻子有自殺情緒時,他採取了哪些行為,是否達到了有效的救助結果;或者當妻子實施自殺行為時周某確實不知情,或者是知情但是想救卻因為各種客觀原因救不了,這中間還有許多細節需要進一步調查。」
紅星新聞記者 羅丹妮 受訪人供圖
原標題《武漢女子得知丈夫出軌自縊身亡,曾當丈夫面寫兩份遺書,打十幾通電話要其回家
來源:紅星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