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06日 11:45,範女士發起對怪獸充電的投訴。截止發稿前,怪獸充電有效投訴141次。
範女士向公益性消費投訴平臺21CN聚投訴反映:「2020年1月4日在呼和浩特市金橋蒙A燒烤店吃飯過程中租借怪獸充電器,租借時需要交押金99元,通過微信支付,使用時間1小時,使用完成後去櫃檯進行歸還時被告知已滿無法歸還,需要自己帶著,費用繼續扣除,後朋友去櫃檯與服務人員溝通被告知需要自己帶著充電器到附近找可以歸還的地點進行歸還,經過反覆溝通後,服務人員從租借櫃中取出一個充電器將我的歸還回去,最後顯示使用時間1小時35分,怪獸系統提示99元押金已退還,但到今天2020年1月6日,銀行卡仍未收到退款,怪獸充電顯示已退還至付款卡,但實際未收到。 投訴訴求: 1、服務有問題,借出後已櫃滿為要求不允許歸還使費用繼續產生,其實服務人員是可以從櫃中取出充電器已滿足歸還要求 2、押金不退,已交的99元押金怪獸小程序顯示已退還,但銀行卡一直未收到退款」
2020年01月10日 09:49,怪獸充電回覆:「您好,您的訂單問題已經處理,謝謝!」
投訴詳情:租借充電器時交押金99元至今未退回銀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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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從投訴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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