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3日 03:45,班女士發起對IGO共享出行的投訴。截止發稿前,IGO共享出行有效投訴12次。
班女士向公益性消費投訴平臺21CN聚投訴反映:「我的訂單是2020.1.31日開始的,當時要交1200的押金 我不小心充到餘額裡 後來諮詢客服得知 餘額裡的錢不讓退 鑑於我是新用戶 可以申請特殊處理 於是我又重新充值1200到違章保證金裡。2020.2.16日 我申請了退還保證金 客服說3-7個工作日到帳 我申請了芝麻分免押授權 客服說申請免押授權的押金要20個工作日後才肯退還。我想說的是 在授權前我已經申請免押 就應該按照之前的約定退還給我 且我申請的餘額退款也沒有給我及時處理 導致我債務危機重重望貴平臺及時給我一盒合情合理的答覆 並及時處理我的問題」
2020年02月23日 03:53,班女士補充表示:「平臺客服態度惡劣 告知我押金3-7個工作日退還 月問題會在2月結束之前退還 我想知道押金是具體幾號之前能退還給我 客服一副不耐煩的態度」
投訴詳情:變相延長約定退款日期
21CN聚投訴,21CN網站主辦的公益性消費投訴服務平臺,廣東省網信辦支持的重點網站品牌欄目,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中國網際網路公益獎獲獎項目。
改變,從投訴開始
微信服務號:聚投訴(JTS-315)
官網:ts.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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