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塊寶。投進媽媽的懷抱,幸福享不了!」還有幾天,就到母親節了,作為兒女,理應為母親送上一份禮物或一句祝福!
▲79歲老母大小便失禁弄臭屋子,遭兒子活埋!
然而,在陝西靖邊,一男子竟將79歲的老母親活埋,真的是讓人氣憤不已!母親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如今,她老了,行動不便了,你卻對她產生了「殺念」,真的是個不孝子!「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動物尚有感恩之心,難道你還不如它們?
母親只是癱瘓並非無意識,她看著兒子一點點把自己埋到墓坑裡得有多難過啊!馬某自述作案動機是由於母親經常大小便失禁致家裡臭烘烘,給他造成較大心理壓力。
慶幸的是老人被救後病情穩定,已經能和人溝通!村民說,馬母被挖出來後,曾無意識地說過,「是她自己爬進去的。」得知兒子將會被判刑,老人還擔心兒子被判重刑,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啊!馬某的行為,可以用「喪盡天良」來評判。老人的反應,卻又是有著現實的無奈。
想起很多年前我家鄉的一個案子。女婿和兒子發生糾紛,兒子被打死,公安抓人的時候老太太還不願意,說「兒子沒了,女婿再被抓,以後就沒人供養了」。不僅旁人看不下去,老太太的另一個女兒氣得當眾就給母親一巴掌。
社會正義是需要的。像「埋母」這種行為,不能作為「家事」以及「當事人原諒」而減輕罪責。不過,社會正義的維護,應該有相應的社會保障。比如犯罪嫌疑人被重判了,社會救濟機制來保障老人的養老等等。
馬某已經是成年人了,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活埋自己的親生母親!不養兒不知父母恩,已經是父親的馬某肯定養過子女,他應該想到自己兒時也是父母親一把屎一把尿把自己拉扯長大的,79歲的老母親年齡大了,生活不能自理了,就因為大小便失禁,就可以把自己的「親娘」活埋了嗎?老母親已經被他「活埋」在墓地裡已經三天了,就是恐懼,也夠老人承受的。要不是嫌疑人的媳婦報警,他的母親肯定兇多吉少!
老太太福大命大,被「活埋」了三天後被救出來了!老人即便被兒子害成這樣,還是心地善良,惦記活埋自己的兒子被判刑!不滿母親大小便失禁把家裡弄得臭烘烘的就把母親活埋了?
當初你在她肚子裡十月懷胎,然後被帶到這個世界時讓她遭受人生苦難的時候,你母親怎麼沒把你掐死?
當初你每夜不停哭鬧尿床,令母親不得安寧並哺育你的時候,你的母親怎麼沒把你掐死?
當初你花著母親賺來的辛苦錢讀書,而又不好好學習的時候,你的母親為什麼沒掐死你?
現在她給你帶來的麻煩都是你曾給過她的麻煩,到你這就幹出喪盡天良之事?自私到沒了做人的底線與道德,這種人活著有什麼意義!早知有如今這個結果,當時就該先把你遺棄了,太大逆不道了!
生而為人,務必孝順,這是作為人子最起碼的道德規範。孝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一個連父母長輩都不孝順的人,無論其他方面多麼優秀,都不會被人尊重,跟人渣沒什麼區別。這樣的人真不配為人子,為人夫,為人父。
5月7日,有記者探訪王某獲救後入住的醫院,發現老人身體狀況比較平穩,正在家屬陪同下做恢復訓練。醫院院長稱,老人屬4級肌力、不算癱瘓。
這則新聞的爆出,它又重新的刷新了我的認知和三觀。僅僅因為母親大小便失禁臭烘烘就活埋母親!他坑埋老母的行為都是在挑戰道德和人性的底線。況且老母身患殘疾,不能自理,已是79歲的高齡老人。如此做法更是喪盡天良,泯滅人性!墓穴「埋母」這種行為,絕不能作為「家事」以及「當事人原諒」而減輕罪責!
▲被救後擔心兒子判重刑
這件事唯一讓人欣慰的是馬某寬的媳婦,老公和婆婆一起出門,婆婆卻沒有回來,媳婦起了疑心果斷報案。這個媳婦心中有婆婆,所以才會想起來婆婆。這是一位好兒媳。多少兒媳因為婆婆年齡大,就開始嫌棄婆婆,但是馬某寬的媳婦張某梅沒有!而馬某寬對自己老母太殘忍。正如靖邊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楊利軍6日下正 對記者所言:案件不複雜,只要是嫌疑人泯滅人性,有違道德倫理,讓人難以接受,相信法律會給大眾一個說法!
可以想像,如果不是男子妻子報案,男子是真的打算把自己媽媽活埋的,如果老母親不是命大,不用三天,半天可能就死掉了,男子也為人父!怎麼不知言傳身教,他這麼對待自己的母親,是打算給自己後代做表率嗎?
另外,馬某做出這樣的事,可能與他成長環境有關。一名知情人士稱,馬某寬自幼喪父,母親在他12歲那年改嫁,隨後帶著弟弟妹妹一起遠赴甘肅,將馬某寬一人留在了靖邊,「他是被叔父養大的,直到他40多歲時,母親才帶著弟弟回到靖邊,但一直跟弟弟住在一起。」
對於此事,你有什麼想說的呢?歡迎交流分享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