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舍識用根」,不是新創的名詞,而是根據《楞嚴經》經文而來。
2.「舍識」,即經文中佛勸阿難捨離妄想識,如「七番破處」乃至破識無體。「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若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咄,此非汝心。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經文明言如此,決令舍而不用。
3.「用根」,實際是「用根中之性」。科判省略,但也是根據經文中「生死流轉,菩提涅槃,皆汝六根」,及文殊菩薩揀擇「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耳根)」而來。經文明言如此,決令認用。
4.「十番顯見」,佛從眾生最易領受的眼根見性契入,反覆勸令認取,可謂苦口婆心,經文處處可見。至三如來藏乃至四科七大,皆是:即見性泯歸如來藏心,即一心融攝萬法周遍。以此明示:雖從見性開顯,實即歸家之路。
5.經文詳示六根功德優劣,二十五圓通,乃至文殊揀擇圓通,獨尊耳根之三真實:圓真實、通真實、常真實,皆明文昭示耳根聞性為「此方真教體」「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
6.至於後文破除五陰,也是延續前文開顯的耳根聞性為下手處,層層融攝。「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著者即偏,不著即正,直至破識陰後六根互用,歸無所得,此時方知「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之全意。
7.論「根」,通說有浮塵根與淨色根。浮塵根自屬色法;淨色根屬「功能義」,「以能發識,比知是有」。「淨色根」尚有「海」義「池義」等等,今人籠統,多不深究其意。對「舍識用根」之誤解,部分原因在於將「根」義誤解為是色法,更談不上玄奘法師所說的「愚者難分識與根」了。唯識修證,依四加行令見不取相,契入根本智。此智「有見無相」之「有見」,為是開顯?為是另得?若從「依根發識」處深究,卻卻暗合《楞嚴》經文之「根性」。如此則知,《楞嚴》「舍識用根」直指「根性」,絕非另類,乃至簡至捷之圓頓大法。
8.經文明說用根,祖師處處點撥,「六根門頭放光動地」,隨於一處,隨機契入。六祖所說般若「出六門,於六塵無染無雜」,又何獨鍾於六門?
9.佛說一切法,門門皆得入。任何一部經,自有其特定性,故最須熟讀經文,尋文解義,前後互釋,不可急於用通常理論核定強解。
10.學法之人,於知者當隨喜,於不知者宜謙虛、可存疑,切忌草率武斷。今人心識散亂,難以深入解經,故萬不可僅憑己意直解經文,宜以恭謙之心,遍歷古人註疏,對比參照,方可擇於善本而登堂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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