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太陽 ,可能成精了。
好在我們有照妖鏡---防曬霜。
作者 | Ginger/Rex/Sweetie
可是,作為現代剛需的防曬霜,今年可是真的人紅是非多。
2020年1月,帛琉開始正式禁止使用和銷售含有二苯酮-3,甲氧基肉桂酸辛酯 ,奧克立林,等「海洋不友好成分」的防曬霜。美屬維京群島(US Virgin Islands ),荷蘭加勒比島博內爾島等度假勝地緊隨其後。
同月,美國FDA發表文章,報導了六種防曬劑(二苯酮,阿伏苯宗,奧克立林,胡莫柳酯,桂皮酸鹽和水楊酸乙基己酯),大面積塗抹後,會進入血液的"事實"。
2月18日,歐盟委員會最終還是將可吸入二氧化鈦列入二類可疑致癌物。在敏感的大眾眼中,「可吸入」仨字容易被自動屏蔽,物理防曬霜也幾乎受到牽連。
今天不說別的,盤一下歷史,防曬劑的是是非非,都是怎麼回事。
環保問題 - 化學防曬劑汙染海洋?
夏威夷島的珊瑚褪色事件,第一次將羥苯甲酮(BP-3)和甲氧基肉桂酸辛酯(octinoxate)這兩個防曬劑推到了風口浪尖。
紀錄片《Reefs at Risk》說:「據估計,每年有 14000 噸的防曬霜沉積在海洋中,全球 15% 的珊瑚礁正在受到防曬霜的影響。」
夏威夷法案的推行,除了激憤的民意,還有一部分原因確實來自科學數據的支持。比如《Archives of Environmental Contamination and Toxicology》在2016的一篇報導,經常被引用。
不但用實驗證明了BP-3確實造成了珊瑚白化,對珊瑚具有遺傳毒性,DNA損傷與二苯酮濃度增加之間呈正相關,還是一種骨骼內分泌幹擾物,可以引起扁平骨的骨化。
同時,研究人員也通過實地測試,驗證了在美屬維京群島,BP-3對珊瑚礁的汙染範圍為75 µg / L至1.4 mg / L,夏威夷地區的汙染範圍為0.8至19.2 µg / L。而BP-3對7種不同珊瑚物種的珊瑚細胞LC50(光照4小時)範圍為8至340 µg / L,LC20(光照4小時)範圍僅為0.062至8 µg / L。
你說這個板子該不該挨?!
有支持,就會有反對。最大的反對還是來自防曬劑生產商和美國防曬霜製造商。畢竟,在防曬劑需要得到FDA批准的美國,禁掉BP-3,不是小損失。
反對的聲音指出,珊瑚礁面臨的最大威脅不僅僅是防曬霜,包括全球氣候變化、不可持續的捕魚活動和來自陸地的汙染(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然而,在民眾心中,這種「我有錯,但不全是我的錯」式的反對,基本無效。
有民意,有實錘。夏威夷法案的威力還是相當可觀。今年,帛琉等獨家勝地,比夏威夷更早,紛紛開始正式禁止使用和銷售含有BP-3,甲氧基肉桂酸辛酯 ,奧克立林的防曬霜。
而且這一次的範圍也更加擴大,4-甲基苄亞基樟腦,三氯生,尼泊金酯類和苯氧乙醇,也被劃在了被劃為「海洋不友好」的範圍之類。
安全問題 -- 防曬劑滲入血液?
緊隨海洋汙染問題之後,防曬劑進入血液的質疑更是一個靈魂拷問。
畢竟不是人人都去海島潛水,但是人人都很惜命。
這件事很有意思,美國FDA一直揪著化學防曬劑不放。
2019年,FDA測試了四種防曬劑(BP-3,阿伏苯宗,奧克立林和麥色濾SX),2020年1月又測試了六種防曬劑(BP-3,阿伏苯宗,奧克立林,胡莫柳酯,桂皮酸鹽,水楊酸乙基己酯),都證明了在大面積塗抹的情況下可以進入血液,而且BP-3最高。
我們一直說,劑量是結論的變量,也是結論可信度的標尺。在兩次實驗中,每一種防曬劑的濃度都沒有往死裡加,而是在常用的添加濃度範圍內。和平時使用習慣所不同的是,大面積塗抹覆蓋了人體75%的面積,而且在每兩小時塗一次(連續4次塗抹)的情況下,幾乎會用掉100多毫升的放防曬霜。這種土豪做法,一般人是達不到的。再者,反對意見持有者也對「進入血液」這種嚇人得說法,表示反感。因為防曬劑進入血液中造成危害的劑量,各個防曬劑各不相同(有些的危害還並沒有發現),而且對於劑量閾值,FDA和歐盟還是各執一詞,明顯FDA要嚴格得多。
相比之下,歐盟倒是對有機防曬劑寬容一些,而是一直揪著物理防曬劑不放。SCCS建議二氧化鈦的添加量,在25%以內。
大眾的Concern並不在於物理防曬劑本身,而在於納米級別的物理防曬劑。SCCS迄今為止批准了四個納米材料:氧化鋅和二氧化鈦就位列其中。
雖然,Marissa D等人甚至耐心的分析了1980年-2008年的實驗數據,研究經皮吸收評估數據總結顯示其安全性是可以。
歐盟還是要求了如果添加了納米材料,則要求在成分列表內標記「納米」。
而一些物理防曬劑供應商,也趕緊遞交材料,證明自家原料在皮膚表面呈團聚結構,分子量大於主動滲透的普遍臨界值,並不會造成滲透的風險。
安全問題 -- 物理防曬劑吸入致癌?
最後一個問題,應該殺傷力最小了吧。
關於二氧化鈦的可吸入風險,2017年,歐盟風險評估組Risk Assessment of the Agency (RAC),建議將可吸入二氧化鈦粉列為二類致癌物。
但是,歐盟內部自己都沒有吵清楚。去年9月中旬的專家聽證會(CARACAL)上,9位歐盟成員國反對將二氧化鈦歸類為致癌物質。
終於在2019年10月4號,歐盟委員會還是決定先解決問題再吵架。於是發布了關於修訂-物質和混合物的分類、標籤和包裝法規。
◣正式規定:
含有大於等於1%二氧化鈦粉,且粒徑小於或等於10微米的液體混合物,需要在標籤上增加警示標識《注意 可吸入性的有害微滴會在噴灑時形成,請勿吸入噴霧或薄霧》,對於含有大於等於1%二氧化鈦粉的固體混合物,則要求標註《注意 可吸入性的有害粉塵會在使用中形成,請勿吸入粉塵》。
那到底塗防曬霜有沒有吸入致癌風險?加拿大油漆和塗料協會(CPCA)我覺得把法規解讀地挺好:《歐盟物質和混合物的分類、標籤和包裝法規》分類的重點是考慮任何歸因於粉塵暴露環境下的風險,而不是暴露在配方產品(包括油漆和塗料)中,因為這些產品中鈦白粉已經處於混合物中,因此不會產生危害。
除了小寶寶不用防曬噴霧這種常識,吸入致癌物質的風險,還是比燒烤攤擼串,汙染環境中跑步要小得多。
最後看下來,防曬霜最大的風險,可能還是怕你不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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