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6月13號早上5點50分,南京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一名民警像往常一樣提前10分鐘來到南京新街口廣場執勤,他剛站在那,結果就有一個女人大呼小叫的直衝到他面前,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拽著她就往廣場東南角的一個公共廁所去。
民警:「去廁所幹什麼,你倒是說清楚啊!」
女子:我是環衛所的,剛才在那個廁所的化糞池裡撈出來兩隻麻袋,很重,這裡面不知道裝的是什麼東西,臭得要命,你是警察,你快去看看。
民警:「嘿,我是交警啊,管交通的警察。」
女子:「管他呢,是警察就行!」
隨後女子抓著民警跑到了廁所旁邊的化糞池,鬆開他的手指著上面兩隻鼓鼓囊囊的麻包說,「你打開看看這麻包裡的味道,像是死人的屍臭」。交警一下子愣住了,他站在麻包面前,果真聞到了一股強烈的惡臭,那股臭味啊當時燻的他差點把早飯全給吐出來。十幾分鐘之後,刑警隊的人員就已經趕到了現場,這個現場是位於新街口廣場東南角公共廁所化糞池,東邊是廁所,南邊是新街口的一個文體用品商店,西側是中山南路至新街口廣場橫道線,北側是廣場人行道。趕來的刑警就捏著鼻子打開了其中的一隻麻包,一看裡面果然是一個男性的屍體。新街口廣場是南京市的交通樞紐,現在是過去也是,當時又正是早上上班的高峰期,頓時是人流如潮。不到五分鐘,現場周圍已經是黑壓壓一片人頭。新街口廣場發生殺人分屍案的消息已經隨著疏散的人群,傳遍了南京的大街小巷。
半個小時以後,這化糞池裡的糞水也被抽乾了。刑警隊幹警就下到這黑咕隆咚足有兩米多深的化糞池裡面,又打撈出第三隻麻包。刑警隊人員把三隻麻包帶回了刑警大隊,當時,市局刑偵大隊老中青六名法醫一起披掛上陣。一號包麻袋口兩角用細麻繩捆綁著,裡面是用棉胎包裹著的沒有雙下肢的裸體男屍。二號麻包裡面是棉胎包裹著的兩隻下肢,還有三號麻包其中最惹人注目的有一件墨綠色的汗背心,上面印著四個字「上海空軍」。除此之外還有一件上衣是由戰士服改成幹部服染成藍色的軍上衣,另外還有一些閃爍著亮光的金絲線,不知道什麼東西。
死者是在晚飯後6至8小時被害的,死亡時間在5到7天左右。案犯使用的兇器是錘子,是用菜刀和鋼鋸分屍的。與此同時,又有人報告了一條重要線索,報告線索的是當地一個石鼓派出所的民警。這個民警說,就在案發當天凌晨,在離新街口廣場不遠的慶豐浴池門口,發現有人騎著一輛舊自行車從西向東而來。這車上還橫坨著一隻麻包,麻包上捆了兩隻腳,中間沒有紮緊,還露出了棉胎。民警所描述的那隻麻包的形狀與拋屍現場提取的1號麻包形狀完全一致。
當時問這個民警有沒有看清楚那個人的體貌特徵,民警說,「當時那個人看見我的時候,神色好像顯得比較慌張,騎車騎得很快從我身邊一閃而過。那個人大約是30歲左右,小平頭,體格健壯,身高1米75左右,穿著一件白色無領汗衫。具體時間吧,應該是在凌晨兩點半左右。」即便是深更半夜,這新街口廣場是繁華市區,夜裡也總是行人不斷,這案犯把拋屍地點選在這兒,不太符合這類案件的通常規律。專案組繼續分析,兇手拋屍用的是一架舊自行車,而當時看到他的那個民警只見到了一個麻包,這說明他起碼還至少有兩次以上的外出拋屍。這樣看來,這長途往返的可能性不大,而且根據屍體被害的時間,應該在五天以上。那看來,兇手殺人後藏匿屍體五天之後,才開始分屍拋屍,那麼他完全有事先選擇更隱蔽的拋屍地點,除非是他遇到了什麼特殊的意外情況,一下子打亂了他的原定計劃,才迫不得已才冒著極大風險就近處理屍體。
正在此時又有消息傳來,一個派出所打來電話報告說,南京東方機械廠有一個年輕工人範雲峰13號凌晨在新街口廣場,見有人用自行車馱著兩隻麻包。得到這個消息之後,警方立即找到了範雲鋒。範雲峰詳細回憶當時的情況說,「」昨天凌晨02:15的時候,我在新街口東南角見一個人騎著一輛舊自行車,從中山南路那邊上了人行道,當時他把車子下架在通向公共廁所路口的欄杆邊上,車架兩邊各掛著一隻鼓鼓囊囊的麻袋包。
範雲峰認真回憶說:「那個人從我身邊走過的時候,我還瞥了他一眼,30歲左右,身高1米75上下,小平頭,身體健壯,穿著一件白色汗衫。」
警察問他,「你能肯定是02:15分見到那個人的?」
範雲峰點點頭說:「我是接我女朋友下夜班了,他們廠的班車每天都停在新街口東南角,夜半三更等人挺心焦的老是看表,所以時間記得特別準。」
與此同時,專案組的下一個目標就是離市區40多公裡的龍潭鎮,那裡有一家南京金線金箔廠。警方找到了這家廠的技術廠長,拿出金線直截了當地問:「這些金線是南京生產的,還是外地生產的?南京都有哪些單位使用這種金線?還有,這些金線的用途是什麼呢?」
技術人員經過測試之後告訴警方說:「這些金線是法國進口的,我國目前還不能生產,全國使用這種進口金線的只有蘇州東吳絲織廠、上海絲綢廠還有咱們南京的中興園絲織廠。」
於是,警方立即驅車趕往南京中興源絲織廠。到了中興源絲織廠之後,這個廠的人員證實說,1975年之前廠裡確實從法國進口過這種金線。如此看來,專案組得出了一個結論,兇手似乎和這家中心園絲織廠存在著某種必然的聯繫。警方於是找到了負責人要查看一下,住在建鄴區當過兵,特別是當過海軍的職工名單。但是負責人說,名單都在人事科長手裡,人事科長剛剛出差,保險柜只有他一個人有鑰匙。無奈之下,專案組又來到了建鄴分局侯家橋派出所,對管片民警們排除了嫌疑人逐個過堂。這時,一個管片民警向專案組匯報了一個嫌疑對象的情況。這個嫌疑對象姓洛叫洛文軒,男,中心園絲織廠工人,家住在石鼓路191號,離拋屍現場比較近,現年36歲,身高1米77,身體健壯,獨自住一間13平米的小屋。他老婆也是江寧縣上峰公社的小學民辦教師,他平時有一輛鳳凰牌自行車,曾經因為犯流氓罪被強勞過。
管片民警說,「就在案發頭一天下午,22號下午,有鄰居反映他那兒有一股惡臭味,我當時和徐敏主任還一塊去他家看過,因為大老遠就聞見一股特別臭的味兒,我們就連屋都沒進,喊他出來,他說是前兩天買了兩斤黃鱔,因為有急事回鄉寧沒來得及處理,就臭了」
聽到這裡,專案組民警馬上追問:「他有沒有當過兵?」
觀察民警說:「當過,64年到69年當了5年兵,是海軍。」
專案組刑警相互看了一眼點了點頭,「看來這個洛文軒很可能就是我們要找的殺人兇手」
於是讓管片民警帶路,直接前往洛文軒住處。警察們來到了石鼓路191號洛文軒的住處時,只見這裡門窗緊閉鐵將軍把門,但即便如此,仍然能夠從門縫裡聞到裡面傳出了一股強烈的惡臭味和刺鼻的農藥味。從窗玻璃往裡看去,只見屋裡陳設雜亂不堪,床鋪掀掉了,而地面上有明顯的水衝的痕跡。專案組馬上又來到了中心園絲織廠查找洛文軒的下落。
廠保衛科長報告說:「洛文軒前兩天請了病假,他今天上午突然來到廠裡,盯著我問這兩天有沒有人來找他什麼的,神情還怪兮兮的。」
警察又問:「那他什麼時候離開這的?」。
「剛走不到一個小時,沒有說要去哪兒」廠保衛科長回答。
隨後,專案組又從中興園絲織廠緊急抽調了20名認識洛文軒的職工,讓他們配合公安機關行動,讓他們特別注意在沿途車站和路邊行人中發現洛文軒的下落。同時,尤其在洛文軒妻子的住地、工作單位以及南京通往江寧縣上峰公社的各主要路口進行盤查堵截,抓捕洛文軒。下午02:12分,一輛警車沒有拉警笛,悄悄地駛進了江寧縣上峰公社汽車站候車亭前,這時坐在駕駛座上的一名中興園絲織廠工人一眼就瞅見了候車亭裡的洛文軒。車上的警察不動聲色,讓警車自然的靠停在路邊,並囑咐那名工人不要下車。三名刑警悄然地貼近了洛文軒,當場出手把他按倒在地。洛文軒被捕之後,警方又打開了石鼓路191號洛文軒住處的小屋,屋裡的所有東西都被搬動了,地面上有一堆被焚燒過的殘物,而且牆邊還有成堆的遭農藥噴殺的死蟑螂、臭蟲和蒼蠅。
經過現場勘查,警方獲取了一系列重要證據。第一,在西邊牆上發現了有一米多高的噴濺性的血跡,血型與死者相同。第二,發現了成團的金線,外觀質地與拋屍現場提取的金線相同。第三,搜到了半截鋸條與現場在拋屍地點提取到的另半截鋸條進行拼接對比,斷口完全吻合。第四,搜獲一塊被剪下來的海軍戰士服,上衣口袋的下半部分與拋屍現場提取的軍上衣的不完整的左上口袋拼接,完全吻合,顏色一致。第五,搜獲到一把錘子,一把菜刀和一把鋼鋸,經過對上面的血跡和皮肉組織進行檢驗,認定它們是分屍殺人工具。當天下午4點,洛文軒被押進了審訊室。
警方劈頭就問:「死者是誰?」
「他叫李福亭?」洛文軒也痛快。
警方:「什麼地方人」
「是福建仙遊縣人?」洛文軒答。
警方又問:「你為什麼要殺他?」
「我是為了謀財害命。6月3號,李福田帶著680多塊錢來南京收購銀元,住在我這兒。8號凌晨4點,我趁他熟睡的時候,用錘子猛砸他的頭。」洛文軒又答。
警方又問:「那你為什麼5天之後才分屍拋屍?」
陸文軒說:「我殺了人以後,我心裡害怕,一下子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我跟廠裡請了病假,溜回到江寧我老婆那兒。22號下午,我回到南京的時候,發現屍體已經腐爛了,我就著手分屍。」
「那你為什麼選擇新街口公共廁所化糞池當拋屍地點?」警方又問。
陸文軒說:「那是頭一天下午,12號下午,我正在屋裡分屍的時候來了一個民警,他站在門口喊我,幸虧他沒進屋。在這種情況下我害怕了,我才決定就近拋屍。」
到此為止,案發兩天之後,這起震驚南京城的新街口殺人分屍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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