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福建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福建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林玫瑰向媒體記者介紹了福建法院關於涉民生民企專項執行行動有關情況。會上還發布了2019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執行案例。
首先,讓我們一起來看看2019年福建法院涉民生民企專項執行行動有關情況吧!
「民生無小事」,涉民生民企案件的執行,事關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貫徹落實,事關人民法院司法為民宗旨的踐行。福建法院歷來高度重視民生案件,堅持把常規執行與集中執行相結合,強制執行與善意執行相結合,面向一般主體執行與突出特殊主體執行相結合,傳統執行手段與現代執行方式相結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2019年3月12日,吳偕林院長受邀出席全國「兩會」新聞發布會,專門就涉民生民企案件執行回答記者提問。自2019年10月開展以「暖冬」為代號的涉民生民企專項執行行動以來,全省法院共執結涉民生案件6715件,執行到位金額22173.43萬元,司法救助851人,發放救助金2390.02萬元,集中保險救助478人,發放保險救助金800.14萬元。共執結黨政機關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26件,執行到位金額3922.29萬元;執結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17件,執行到位金額5539.38萬元。
一是高度重視,優先辦理。對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始終堅持「三優先」原則,推動集中統一行動制度化、保險救助常態化、案款發放實時化,真正把人民群眾的「紙上權利」兌現為「真金白銀」。各級法院「一把手」自覺擔負起領導責任,堅持把涉農民工工資,贍養費、撫養費等案件,作為執行工作的重心,親臨一線、親自協調、親自過問、親自督辦。全省「暖冬」行動開展以來,共有25個基層法院院長參加「院長帶隊直播」,直播案件131件,915萬網友圍觀、點讚。
二是善意執行,扶危濟困。強化公正、善意、理性、文明的執行理念,主動做出「八個一律」承諾,出臺服務民企「八項舉措」,對涉民企財產慎用強制措施,能「活封」「活扣」的,儘量不「死封」「死扣」,禁止超範圍、超標的查封、扣押、凍結財產,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和職工就業的負面影響。同時,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在參加全國人大福建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將善執惠商理念貫穿執行辦案始終,探索形成了「黨委政府支持、法院擔當作為、創新機制引領、放水養魚盤活、聯動各方共贏」的執行工作新模式。「正鼎地產」、「ECO城」、「大儒世家」、「金港名都」、「尚和國際」等一系列樓盤爛尾的案件得到妥善處理,「爛尾樓」變身為「黃金樓」,取得了多方共贏的效果。「兩會」特別節目《今日說法》和《人民法院報》頭版頭條進行了專題報導。
三是專項行動,精準攻堅。接續開展涉民生民企、集中騰房等專項活動,重點突破一批「釘子案」「骨頭案」,探索建立全省「執行+保險「救助工作機制,有效維護涉民生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解決困難群眾的實際問題。2019年年末,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行動在全省三級法院同步開展。全省法院聚焦重點區域、重點案件、重點人群,通過開闢綠色維權通道,落實暖心執行舉措,加大對追索勞動報酬、贍養費、撫養費、撫恤金、醫療損害賠償、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工傷賠償等涉民生案件的執行,打出了一套有力度、有速度、有溫度的「組合拳」,切實解決生活困難當事人的操心事煩心事,《人民日報》以《法治陽光溫暖人心》為題,點讚我省法院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行動成效。
同時,為推動全省「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責任制有效落實,更好地打造服務型創新型法治宣傳教育模式,省法院組織開展了「2019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執行案件」評選活動,從全省範圍徵集的執行案例中挑選出16個案例,通過福建高院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眾發起網絡投票。根據投票結果,最終確定福州張某中等110人與福建建原混凝土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系列執行案等10個案件入選「2019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執行案件」。獲選案件具有社會影響大、大眾關注度高、執行效果好的特點,集中展示了執行幹警為破解執行難、增進民眾福祉所付出的艱辛努力以及良好風貌。
下一步,福建法院將進一步加大涉民生民企案件執行力度,堅定守護好民生保障的法治防線,堅持兜牢基本的民生底線,努力增進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福建高院副廳級幹部、執行局局長許壽輝回答記者提問
下面,小編要為大家揭曉2019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件和十大執行案件啦!快來看看他們是誰!
2019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件
一、刑事案件
1.被告人林德發、林風等三十七人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2.被告人陳樹隆受賄、濫用職權、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案
3.被告人黃璽奕犯尋釁滋事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二、民商事案件
4.原告邱茂庭(廣州)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訴被告廈門市思明區麋鹿港飲品店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案
5.廈門廈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
6.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訴上海凱撒皇實業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三、行政案件
7.古田翠屏湖愛樂置業有限公司、福建愛樂投資有限公司訴古田縣人民政府行政協議及行政賠償案
8.泉州市明亮鋼結構加工有限公司訴原泉州市國土資源局行政協議案
9.福建省泉州海絲船舶評估諮詢有限公司訴福鼎市海洋與漁業局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案
四、生態案件
10.被告人浙江晉巨化工有限公司、吳衛富、黃石土、劉開友、李張偉、廖德波、詹宇烽、諸帥啟、潘毅剛汙染環境案
2019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執行案件
1.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的張某中等110人與福建建原混凝土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系列執行案
2.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的吳某輝以虛假訴訟方式拒執系列執行案
3.廈門海事法院的福建省加勒王遊艇銷售有限公司與香港貝福蒙斯遊艇有限公司等船舶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
4.泉州晉江市人民法院的山東鼎譽廣告設備有限公司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
5.三明清流縣人民法院的清流磐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系列執行案
6.南平順昌縣人民法院的福建富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築物糾紛執行案
7.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法院的賴某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案
8.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福建省澳泰房地產有限公司系列執行案
9.平潭綜合實驗區人民法院的神州閃貸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系列執行案
10.福州鐵路運輸法院的福州工商銀行等與林某華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