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州1月8日電 (鄭江洛)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8日披露,自2019年10月開展以「暖冬」為代號的涉民生民企專項行動以來,福建省法院共執結6715件涉民生案件,執行到位金額22173.43萬元;司法救助851人,發放救助金2390.02萬元,集中保險救助478人,發放保險救助金800.14萬元。
當天,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福建法院關於涉民生民企專項執行行動有關情況,並發布了2019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執行案例。
福建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林玫瑰表示,福建法院歷來高度重視民生案件,堅持把常規執行與集中執行相結合,強制執行與善意執行相結合。
據介紹,黨政機關、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債務案件執行情況方面,福建法院共執結黨政機關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26件,執行到位金額3922.29萬元;執結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17件,執行到位金額5539.38萬元。
林玫瑰指出,對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始終堅持「三優先」原則,推動集中統一行動制度化、保險救助常態化、案款發放實時化。「暖冬」行動開展以來,共有25個基層法院院長參加「院長帶隊直播」,直播案件131件,915萬網友圍觀、點讚。
此外,福建法院主動做出「八個一律」承諾,出臺服務民企「八項舉措」,對涉民企財產慎用強制措施,能「活封」「活扣」的,儘量不「死封」「死扣」,禁止超範圍、超標的查封、扣押、凍結財產,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和職工就業的負面影響。
特別是,「正鼎地產」「ECO城」「大儒世家」「金港名都」「尚和國際」等一系列樓盤爛尾的案件得到妥善處理,「爛尾樓」變身為「黃金樓」,取得了多方共贏的效果。
林玫瑰表示,將接續開展涉民生民企、集中騰房等專項活動,重點突破一批「釘子案」「骨頭案」,探索建立全省「執行+保險」救助工作機制,有效維護涉民生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19年末,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行動在福建全省三級法院同步開展。福建全省法院聚焦重點區域、重點案件、重點人群,通過開闢綠色維權通道,落實暖心執行舉措,加大對追索勞動報酬、贍養費、撫養費、撫恤金、醫療損害賠償、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工傷賠償等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