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709 證券簡稱:精研科技 公告編號:2020-179
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提示性公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研科技」、「公司」或「發行人」)和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或「中泰證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44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證監會令[第 168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2018年 12月修訂)》(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 8號——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或「精研轉債」)。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2日,T-1日)收市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記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
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
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深交所網站
(www.szse.cn)公布的《實施細則》。本次發行在發行流程、申購、繳款和投資
者棄購處理等環節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轉債發行原股東優先配售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 2020年 12月 3 日(T日),申購時間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東在2020年12月3日(T 日)參與優先配售時,需在其優先配售額度之內根據優先配售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數量足額繳付資金。原股東及社會公眾投資者參與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合理確定申購金額。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則該投資者的申購無效。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公司代為申購。
3、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帳戶參與同一隻可轉債申購的,或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同一隻可轉債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投資者的委託一經接受,不得撤單。
確認多個證券帳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的「帳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以 2020年12月2日(T-1日)日終為準。
4、深圳證券交易所已制定了《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自2020年10月26日起,投資者參與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債申購交易的,應當以紙面或者電子方式籤署《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揭示書》(以下簡稱「《風險揭示書》」)。投資者未籤署《風險揭示書》的,會員不得接受其申購或者買入委託,已持有相關可轉債的投資者可以選擇繼續持有、轉股、回售或者賣出。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的專業投資者,可轉債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持股比例超過5%的股東申購、交易該發行人發行的可轉債,不適用前述要求。
5、網上投資者申購可轉債中籤後,應根據《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中籤號碼公告》(以下簡稱「《中籤號碼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帳戶在2020年12月7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
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法規由投資者自
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規定。投資者放棄認購的
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6、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 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 70%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協商是否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將就中止
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並擇機重啟發行。
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不足 57,000萬元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餘額包銷。包銷基數 57,000 萬元,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
售結果和包銷金額,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 30%,即原則上最大
包銷金額為 17,100萬元。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 30%時,保薦機構(主
承銷商)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決定是否中止本次發行。
如確定繼續履行發行程序,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調整最終包銷比例,全額包
銷投資者認購金額不足的金額,並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如確定採取中止發行措施,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將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公告中止發行原因,並將
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7、投資者連續 12個月內累計出現 3次中籤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 6個月(按 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及可交換公司債券申購。
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累計計算。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帳戶的,其任何一個證券帳戶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放棄認購次數累計計算。不合格、註銷證券帳戶所發生過的放棄認購情形也納入統計次數。
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帳戶以及企業年金帳戶,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帳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不同投資者進行統計。
8、本次發行可轉債轉股來源全部為新增股份。
9、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自營帳戶不得參與網上申購。
10、投資者須充分了解有關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閱讀本公告的各項內容,知悉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和配售原則,充分了解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與市場風險,審慎參與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購。投資者一旦參與本次申購,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視為該投資者承諾:投資者參與本次申購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為及相應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鄭重提示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投資,認真閱讀2020年12月1日(T-2日)披露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和《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全文。
發行提示
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已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0〕2745號文同意註冊。投資者可到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查詢《募集說明書》全文、《發行公告》及本次發行的相關資料。現將本次發行的發行方案提示如下:
1、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簡稱為「精研轉債」,債券代碼為「123081」。
2、本次發行總額為人民幣57,000.00萬元可轉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共計570萬張,按面值發行。
3、本次發行的精研轉債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實行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4、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可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 12月 2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發行人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4.9325元面值可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可轉債的金額,並按100元/張轉換為可轉債張數,每1張(100元)為一個申購單位。本次發行向原股東的優先配售採用網上配售,原股東的優先認購
通過深交所系統進行,配售代碼為「380709」,配售簡稱為「精研配債」。
原股東網上優先配售不足1張的部分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執行,即所產生的不足1張的優先認購數量,按數量大小排序,數量小的進位給數量大的參與優先認購的原股東,以達到最小記帳單位為1張,循環進行直至全部配完。
發行人現有A股總股本115,559,860股(無回購專戶庫存股),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可轉債上限總額為 5,699,990 張,約佔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總額的 99.9998%。由於不足 1張部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執行,最終優先配售總數可能略有差異。
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申購。原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 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6、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申購,申購代碼為「370709」,申購簡稱為「精研發債」。每個帳戶最小認購單位為 10張(1,000元),每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0張的必須是10張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上限為1萬張(100萬元),超出部分為無效申購。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帳戶參與同一隻可轉債申購的,或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同一隻可轉債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申購一經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不得撤銷。
7、向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的股權登記日為2020年12月2日(T-1日),該日收市後在登記公司登記在冊的發行人所有股東均可參加優先配售。
8、發行時間:本次發行的原股東優先配售日和網上申購日為 2020年 12月 3日(T日)。
9、本次發行的精研轉債不設持有期限制,投資者獲得配售的精研轉債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10、本次發行並非上市,上市事項將另行公告,發行人在本次發行結束後將儘快辦理有關上市手續。
11、本次發行可轉債轉股來源全部為新增股份。
一、向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
原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認購時間為 2020年 12月 3日(T 日)9:15-11:30,13:00-15:00。配售代碼為「380709」,配售簡稱為「精研配債」。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精研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2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精研科技的股份數按每股配售4.9325元面值可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可轉債金額,再按 100元/張的比例轉換成張數,每 1張為一個申購單位。
原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票如託管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證券營業部,則以託管在各營業部的股票分別計算可認購的張數,且必須依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在對應證券營業部進行配售認購。原股東參與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
二、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社會公眾投資者在申購日2020年12月3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統的正常交易時間,即9:15-11:30,13:00-15:00,通過與深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以確定的發行價格和符合發行公告規定的申購數量進行申購委託。申購手續與在二級市場買入股票的方式相同。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一經申購不得撤單。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帳戶參與申購的,或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申購日當日,網上投資者不需繳納資金。
當網上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本次最終確定的網上發行數量時,深交所交易系統主機自動按每10張(1,000元)確定一個申購號,並按順序排號,而後通過搖號抽籤確定中籤號碼,每一個中籤號碼可以認購10張(1,000元)精研轉債。網上投資者應根據2020年12月7日(T+2日)公布的中籤結果,確保其資金帳戶在該日日終有足額的認購資金。
三、中止發行安排
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協商是否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將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擇機重啟發行。
中止發行時,網上投資者中籤的可轉債無效且不登記至投資者名下。
四、包銷安排
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採用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發售的方式進行。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不足 57,000萬元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餘額包銷。包銷基數為 57,000 萬元。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 30%,即原則上最大包銷額為 17,100萬元。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 30%時,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決定是否中止本次發行。如確定繼續履行發行程序,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調整最終包銷比例,全額包銷投資者認購金額不足的金額,並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如確定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將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公告中止發行原因,並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五、發行人、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繫方式
1、發行人: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蘇省常州市鐘樓經濟開發區棕櫚路59號
電 話:0519-69890866
傳 真:0519-69890860
聯 系 人:黃逸超
2、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豐盛胡同28號
電 話:010-59013871(發行中心專用電話)
傳 真:010-59013751
聯 系 人:資本市場部
發行人: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
(此頁無正文,為《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發行提示性公告》之蓋章頁)
發行人: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
(此頁無正文,為《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發行提示性公告》之蓋章頁)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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