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小篆與秦國大篆、西周篆文一脈相承。我們看到,西周金文中「王」、「山」、「又」等字中描摹的「肥筆」,還有一些摹形的筆畫、象形的樣態,在秦國大篆裡已經看不到了。西周金文中「點」,秦國大篆也線條化了。小篆是省改秦國大篆而來,偏旁部件的位置和寫法大體固定,結構更加勻稱,形體偏於縱勢。小篆「筆劃的軌跡沒有硬方折的,其筆劃線條也極勻淨」,「圖畫性減少,而便化的、圖案的線條的符號性增強」,「已變成了勻淨的線條組織」。(啟功《古代文體論稿》第9頁).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實行「書同文字」,丞相李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愛歷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以這三篇字書的小篆為標準字樣(正體字),推行全國。秦亡之後,西漢人習寫小篆仍以秦朝字書為範本,漢朝人編出新的字書以後,這三篇秦篆字書失傳。
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三次巡遊東土(前219年、前218年、前215年),在東土樹立紀功七刻石,用小篆書刻銘文。這些刻石,用小篆書刻銘文。這些刻石,後人皆以立石所在地命名,有《泰山刻石》、《嶧山刻石》、《琅邪刻石》、《芝罘刻石》、《東觀刻石》、《碣石刻石》、《會稽刻石》。歷代相傳的秦篆刻石拓本,以《泰山刻石》和《嶧山刻石》為盛。《泰山刻石》據說出自李斯之手,傳世的拓本以明人安國所藏宋拓本為最早,今有文字學家考證,認為安國本也是摹刻本。《嶧山刻石》屢為唐人提及,原石毀於唐朝,翻刻本是北宋時依據徐鉉摹本上石。
秦朝的小篆字體,還見於調遣軍隊所用的虎符,朝廷鑄造的貨幣文字,權量上鑄刻的詔辭。
詔版上的小篆,有鑄有刻。刀刻者,圓轉的筆畫斷為方折,甚至把橫畫刻成斜筆;字形忽大忽小,或長或扁;字距有疏有密,縱有行而橫不成列。詔版文字出自普通官吏之手,雖是小篆體,卻不像秦始皇紀功刻石那樣堂堂正正,所以才有許多出人意料的生動變化。這種不甚正規的樣態,在當時並無書法價值,卻受到當今書法家的喜愛。
秦朝的文字遺蹟,刻石上的小篆字徑約五六釐米,是當時的大字,詔版上的文字要小一些。秦簡字跡最小,多是古隸,字徑約1釐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