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後臺收到了一個粉絲的提問。
他說,自己撞見了女同事和領導搞曖昧,現在感覺每次處理問題,領導都在針對他。
自己現在做得很憋屈,不知道如何辦才好。
對於這個問題,我有過類似的經歷。這都有好幾年了。雖然當初那一撥人早已各奔東西,但經歷也就那麼一次。印象還是挺深刻的。
這裡的問題是,先要確認是否屬實,再才能做出準確的判斷,知道下一步怎麼走。
02
先說說我的經歷吧。
我在之前的單位,那還是13年左右。公司不大,純外資。老闆是外國人,在中國開廠。
辦公室沒有幾個人,其中包括我、女會計和司機。
準確說來,不是我一個人發現會計和領導有一腿,而是我和司機在幫領導搬家之後,發現了一些端倪。
具體細節就不展開了,大概經過就是,領導常年在兩個國家之間飛。在國內長期有租公寓。
後來換了一次,我們去幫忙搬家,發現了一些不該出現的東西。而這個東西,又和會計有關係。
所以,真實來說,可能算我們是猜測的。但八九不離十。主要理由有二:
第一,在這個會計之前,有另外一個會計,她來了之後沒多久,另外一個就走了。
第二,這個會計的工資在當時有一萬多,她之前都不是主帳會計,只是一個小助理。但是上位後,工資卻是之前會計的兩倍還多。
後來我們只是心照不宣,從來沒有表現出自己知道一些不該知道的事情。最後國內公司解散,人也就各奔東西了。
03
我覺得我的那件事,已經算是很明確了,但我依舊不敢肯定是不是真的。那作為第三者,無意中看到女同事和領導曖昧,是不是真的曖昧,還兩說。
所以,碰見女同事和領導曖昧,領導偏袒同事,或是針對自己。不論哪個方面,都務必先證實。
總有些畫面,會讓我們誤以為女同事和領導有曖昧。有些舉動,也容易讓人產生誤會。比如大夥出差,完了女同事和領導單獨留了下來,說是要玩一圈再回去等等。
因此,不要先入為主的認為,女同事和領導有曖昧,說不定他們其實沒有什麼呢。
你如果認為他們確實有曖昧,那就得拿出證據來,不然害的反而是自己,領導和女同事說你損毀他們名譽都不過分。
基於「你認為」女同事和領導有曖昧,「覺得」領導偏袒她,似乎就成了順理成章的事情了。
如果你不這麼認為,還會不會得出「領導偏袒她」這種結論呢。不一定對吧。畢竟你自己用的詞就是「感覺」。
這個「感覺」的起點不是別的,就是你認為他們有曖昧。
所以,捉賊捉贓,你確認他們有關係,那就要拿出證據來,不然就別多想,更不要表現出來,搞得真的有什麼似的。
再說了,真的有什麼,你是不是更害怕?畢竟被自己撞到了,自己可就前途未卜了。
04
領導真的和女同事有曖昧,領導也確實在偏袒她,而針對自己,自己更要懂得不表露,無公害。
如果一切真的就是那麼湊巧,見到的場景也確有其事,自己的處境顯然不好。
這個時候領導想要做的,無非就是儘快把你這個人給攆出去。讓你永遠閉嘴更好。
已經撞見,並且當時也沒什麼應急處理手段,讓領導降低對你的防禦心理,事後再怎麼解釋也是徒勞。
還想在這裡繼續做下去,或者體面的離開,那就一定要低調。最好是表現得就像什麼都不知道一樣的繼續自己的工作。
你要知道的是,領導和女同事內心也是害怕的,他們被撞見,就有把柄落在了你的手上。如果他們把你逼急了,也會怕你反擊。
所以,一方面他們想把你弄走,一方面又對你有所忌憚。這種心境和你差不多。
那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動聲色,表現得一切如常即可。自己主動點,先通過這種行動表明自己不會對他們構成危險。
其後,有兩條路:
1、如果想做下去,但領導又咄咄逼人,就在適當的時候,小小的反擊一下領導。讓他知道,自己也不是吃素的。2、如果不想做了,那就繼續做好自己,不去理會領導究竟對自己是個什麼態度,找到了合適的機會就跳。
但說實話,真發生這種事情,要麼魚死網破兩敗俱傷,要麼自己識趣走人。很少有說把領導幹掉的。
因為真的把領導幹掉了,或許自己是會被更上層領導立一個小功,但公司其他人會怎樣看你,隨便想想就知道了。
說到底,職場上有些規則,不是隨著自己的意志在運行的。自己沒辦法對所有人做出改變。更多的時候,只是適應規則。
要知道,領導請你來,不是來「多管閒事」的,而是安安分分做好自己分內的事情。越界了,對誰都不好。
所以,不要去糾結這個事是不是真的,也不要去感覺領導是不是有所偏袒,這些都不是你應該關心的事。
做好自己。如果做好自己都依舊被排擠,那就說明自己該走了。另謀高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