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新城萬科理想城不合理收取增值物業費:
1、萬科理想城在開盤當日,把增值物業費和購房合同進行捆綁(不籤增值服務協議就無法籤購房合同),違反雙方公正平等的原則。
2、增值物業費所含服務本是個性化服務。不應捆綁強制全體業主接受,應在業主自願的基礎上原可以自由選擇。
3、萬科在西安其他小區,如萬科東方傳奇,萬科幸福裡,翡翠天譽等都取消了增值物業費,所以請求取消萬科理想城增值服務費,讓業主自由選擇
發生地: 陝西省鹹陽市渭城區西鹹新區秦漢新城蘭池二路中段(秦漢新城管委會北側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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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_西鹹新區
網民您好!首先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經查,秦漢新城相關部門成立工作專班,並約談開發企業負責人,組織專人進行調查核實。增值服務費屬於有償服務費的範疇,其收費標準在業主自願的前提下,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雙方協商約定。2018年該企業已在物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了物業價格備案。 經核實,在售樓過程中開發企業在現場公示了物業費定價、前期物業服務公司以及包含的增值服務內容等相關信息。物業負責人也向秦漢新城工作人員提供了同開發商及業主籤訂的物業服務相關合同資料。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任何一項服務。」秦漢新城相關部門已要求開發企業與您友好協商,儘快處理解決您的訴求。您如果還有其他問題也可向秦漢新城自然資源局進行諮詢,歡迎您繼續關注並監督我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