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狐狸罐頭·土土絨
三年前,陝西榆林一名產婦因為不堪疼痛而跳樓,一時在輿論場掀起了軒然大波。當人們漸漸淡忘的時候,一起勞動糾紛把這件往事再次推到人們面前。
產婦跳樓事件之所以引發輿論「震動」,一方面是因為無辜死亡的悲劇令人同情,另一方面,則源於醫院第一時間發布聲明,稱這位產婦多次要求剖腹產,但均被家屬拒絕。最終孕婦因疼痛難忍,情緒失控跳樓身亡。
院方公布的事發經過監控畫面截圖
雖然家屬並不認同院方的講述,但在事實尚未完全清晰時,「惡婆婆、渣男害死無辜孕婦」的故事已經被網友接受,鋪天蓋地的網絡暴力湧向死者家屬,大量網友甚至人肉家屬私人信息,直接進行人身攻擊。更多媒體介入後發現,醫院最初的聲明有「帶節奏」嫌疑,追問醫院有無責任的聲音越來越多。
這一事件也引起了當時國家衛計委的高度重視,責成當地衛生計生部門認真調查核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事後,當事醫院榆林市第一醫院在匯報文件中寫道,產婦跳樓事件暴露出綏德院區(事發地)存在安全管理制度漏洞,緊急情況下人力調配製度落實不到位,以及醫療文書記錄不全、與患者溝通交流不到位等問題。因此,給予綏德院區負責人、婦產科二病區主任等責任人警告、行政記過等處分,但給予解聘的只有護士劉麗一人。
之所以舊事重提,是因為只有理清當年事件的脈絡,才能分清各方責任。事到如今,我們依然很難說已經完全了解了事件的真相,但至少,不像醫院一開始的聲明那樣,責任完全在家屬一方。醫院儘管在輿論上「搶佔了先機」,但在後期主管部門調查中依然暴露出了自身的問題,並根據責任的不同一一處理了相關人員。只是,這個處理也同樣讓人「霧裡看花」,迷惑不解。
作為當天的二線值班護士,唯一被解聘的劉麗究竟應該承擔多大責任?墜樓產婦的《護理記錄單》顯示,前兩次護理記錄者為當班助產士張帆,最後一次為劉麗。假如現場護士有責任的話,為何主班護士張帆沒有被解聘,付班護士劉麗卻被解聘了?
產婦跳樓事件發生當天榆林市第一醫院婦產科護士排班表 圖片來源:
澎湃新聞
對此,綏德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和綏德縣人民法院都支持劉麗的返崗訴求。綏德縣人民法院指出,事件發生時劉麗為付班護士,不應承擔主要責任,醫院對其他相關人員給予記過、警告等處分,卻給予劉麗解聘處分,本身就不符合客觀事實,有失公正。
更令人難以理解的是,當初醫院解聘劉麗時,先是安排其外出學習,並承諾學習期滿後安排崗位。可是在她學習期滿回醫院時,卻被拒之門外。
醫院這一系列操作令人眼花繚亂、無言以對。首先,從事件的源頭開始,院方到底是如何認定護士劉麗的責任的?假如認為她應負主要責任的話,給予解聘並無不可。但是,為何解聘時又要安排她外出學習、並承諾學習期滿後回院工作呢?
其次,假如院方認為劉麗的責任不至於解聘,那麼,為何不正大光明地說出來?為何不直截了當地按照實際責任劃分處理?非要上演解聘這一出「戲」,那麼,這齣「戲」又是做給誰看的?有什麼用意?
第三,既然承諾了安排劉麗返崗上班,事後為什麼又變了卦?甚至在當地法院認定雙方勞動關係續存,院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安排劉麗上崗之後,醫院為何仍然拒不執行?
頗有意味的是,當初劉麗與醫院所籤的承諾書顯示,劉麗外出學習期間的待遇由護理部負責,但需保證不能做出損壞醫院聲譽、破壞醫院形象之事。醫院的聲譽、形象就這麼容易被一個小護士破壞了嗎?
綏德縣法院判令院方安排劉麗返崗並給予同級同類人員同崗同酬待遇。
圖片來源:
澎湃新聞
這家醫院花了這麼多心思維護自己的聲譽,可是,拒不服從法院判決,這難道不是對聲譽的最大傷害嗎?對員工做出了返崗承諾又不履行,出爾反爾不也傷害聲譽嗎?出了問題不正大光明地解決,私下要求員工維護醫院形象,這樣的醫院又有什麼形象可言?
回顧整個過程,不得不說,這家醫院的所作所為總透著一股「不按規則出牌」的混亂氣息。從處理產婦墜亡事件,到追責相關人員,每一步都似乎有一些出人意料的「表現」。而就其假解聘的操作來看,有欺騙上級部門和輿論的嫌疑。在假解聘事件都鬧上地方法院之後,醫管部門也不及時調查表態,就更耐人尋味。
一起引起舉國關注的輿情事件,最後竟然就以這麼稀裡糊塗的方式調查應付過去,地方衛生部門不覺得難堪麼?調查追責需要做的,本來是釐清責任、堵塞管理漏洞,避免悲劇重現,可是從「假解聘」來看,從醫院到主管部門,好像只要應付完輿論就皆大歡喜。這不是更悲劇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