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7 15:3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原創 主播 柳報傳媒微報
此前,市區多名市民反映,「花小豬打車」平臺未取得相關資質即開展網約車服務,涉嫌違規經營,且高額補貼變相低價擾亂市場。記者了解到「花小豬打車」平臺在柳州並不具備網約車經營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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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以下簡稱「執法支隊」)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後,於12月15日對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以下簡稱「滴滴出行」)相關負責人進行了約談,滴滴出行承認了「花小豬打車」平臺是該公司旗下產品,且並未在有關部門辦理報備手續。
What?!
「花小豬打車」平臺屬於
滴滴出行旗下產品
據了解,「花小豬打車」平臺屬於滴滴出行旗下產品。今年7月份以來,該平臺在柳州開展的經營行為,未經市行政審批部門許可,屬於違規行為。約談會上,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該平臺打車未將運營信息接入政府監管平臺、影響正常市場價格秩序等問題進行了通報。記者從會上獲悉,從9月15日至今,該支隊共受理有關該平臺投訴9起,主要為該平臺向無證車輛派單、低價擾亂市場、甩客等現象,該支隊還查扣該平臺問題車輛4輛。
約談現場
根據滴滴出行的《關於對「花小豬打車」相關情況的報告》顯示,「花小豬打車」品牌運營主體為滴滴出行,該平臺使用的網約車信息系統服務、平臺乘客端和司機端的軟體著作權人均為滴滴出行,相關用戶協議籤署主體為滴滴出行,滴滴出行在「花小豬打車」APP端內與用戶籤署《用戶服務協議》《個人信息保護及隱私政策》等相關協議,並承擔主體責任。綜上,滴滴出行認為「花小豬打車」可使用滴滴出行的平臺許可開展網約車經營服務。
對此,執法支隊表示,根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二章第十條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在取得相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並向企業註冊地省級通信主管部門申請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備案後,方可開展相關業務。「花小豬打車」平臺作為獨立運營的平臺,也應按此規定辦理。
滴滴出行表示
將按要求進行整改
會上,執法支隊就「花小豬打車」平臺相關問題對滴滴出行公司提出要求,包括明確「花小豬打車」平臺的運營主體,及時向我市行政審批部門報備,辦理相關手續;立即組織開展對經營車輛和從業人員的排查,清退不合法車輛、駕駛員,不予不合法車輛、人員派單,確保提供服務車輛、人員具有合法資質;保證駕駛員按照服務規範的要求開展服務,督促駕駛員文明安全行車,同時加強對車輛和駕駛員的管控;要合理定價,不得以低價傾銷等方式和手段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等;在完善報備手續前,要求該平臺暫時停止運營。
滴滴出行表示,當前,該公司已與市行政審批局聯繫,報備滴滴出行新增「花小豬打車」產品,讓該平臺在柳州市使用滴滴出行柳州分公司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開展網約車經營服務獲得許可。也將於近期按照柳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整改要求,加快清退平臺上不符合《柳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要求的司機和車輛,強化派單合規性引導,逐步停止對不具備相關資質的人員和車輛派單。
來源:柳州1號 記者 羅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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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策劃:柳報傳媒微報(lzweibao)
編 輯:葉 宇
校 對:陳海軍
原標題:《責令停運!滴滴出行旗下「花小豬打車」在柳違規經營,執法部門已查扣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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