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正如某位哲學家曾說過,我們每天生活著的日常可能是接連不斷發生的奇蹟。
在偌大的世界裡,每天都有新生,也每天都有人死亡。據國家統計局數據表示,我國每年死亡人口約890萬人,而非自然死亡人數便高達320萬人以上。隨著時間的推展,中國的死亡率每年每天都在不斷增加。據統計,2019年截止到12月01日全國的死亡率達到了0.714%,相較2018年的死亡率有所增加。天災人禍,車禍,暴力,恐怖分子,自殺,現代社會中包含了太多會導致死亡因素,甚至連身邊的人也有可能遭遇不幸。
而除了老人和因病而終的人會在臨終前立下遺囑將遺產分發之外,非正常死亡而突然離世的人往往走得過於匆忙而沒有機會料理自己的後事。對於這些人來說,生前使用過的物件和銀行卡中的儲蓄便是留給家人朋友最後的回憶了。
但是,由於缺少相關證明,甚至有的家屬無法要回這份遺產。那麼缺少的證明是什麼呢?
首先,銀行作為一個商業機構,即使存款人突然去世,銀行也肯定是不會主動聯繫的。除非是催收帳單,推銷信用卡和理財產品,往往銀行是不會主動聯繫存款人的。
其次,對於存款人的離世,銀行基本上是不會知道的。即使知曉其離世也是在很久之後口耳相傳而得知得了,且就算知曉了存款人的離世,但很少有人會將家屬的聯繫方式告知銀行,銀行也不會有那麼多的精力去逐一排查。因此即使銀行想要通知已故存款人的家屬也是心有餘而力不逮。
所以如果真的遇到存款人因各種原因而突然死亡的話,最好的辦法還是如果知道已故人銀行卡的密碼的話家屬可以拿著已故人的銀行卡去銀行試一試,從ATM將已故人的存款提出來。
畢竟ATM機只需要銀行卡和密碼,並不需要其他的證件或證明。
但如果家屬並不知曉其密碼,或者說用的並不是銀行卡而是銀行所開的存摺的話,該如何處理才能提出來這筆錢呢?
據法律規定,如果存款人意外去世,存在銀行裡的錢便可視為遺產,而遺產的繼承需要遺囑或者其他公證證明。因此如果過世人在去世之前立下的有遺囑且經過公證的話便可以直接帶著已經公證過的遺囑去銀行認領遺產。但對於非正常死亡而突然離世的人來說是不會立下已經公證過的遺囑的,甚至是未公證過的遺囑也無法立下。
而如果沒有經過公證的遺囑的話,家屬僅僅是憑藉著像是戶口本或者身份證之類的身份證明和關係證明是否可以直接從銀行手裡認領這筆遺產嗎?
遺憾的是,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沒有已經經由公證過的遺囑的話,銀行是不會將這筆錢交給你的,作為商業機構來說銀行秉持著「只認證,不認人」的原則。所以即使你與去世人在法律上是何等關係,在銀行這邊也是走不通的。畢竟如果銀行將這筆錢給了你之後又出現有其他拿著具有公證性遺囑的法定繼承人出現的話,只會是銀行陷入尷尬和兩難的境地,最終損害銀行的利益。
那麼給如何辦理具有合法效益的通過公證的相關證明呢?其實辦理相關證明也並不難。首先需要前往當地的民政局來開出已故人的死亡證明;然後帶著死亡證明在當地派出所辦理親屬關係證明;再使用這些證明在當地公證處進行公證手續辦理;最後就可以帶著這些具有公證效用的文件和銀行卡到當地的銀行取錢了。
此外,還可以在公證處開具已故人存款的查詢函來查詢已故人的遺產都存放在那些銀行帳戶裡,可以再各個銀行中使用這個查詢函來查詢已故人的存款情況,免於由於銀行太多而暈頭轉向的情況。
已故之人的存款,不僅僅是一筆遺產,更像是已故之人對在世之人最後的幫助和掛念,即使已然身死,仍舊給予親友們最後的饋贈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