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市場監管,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不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已立案查處了一批價格違法案件,現予以曝光。各區市場監管部門要再接再厲,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從嚴從重從快查處案件。
一、哄抬價格典型案例
(一)天津市旭潤惠民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柳盛道分公司涉嫌哄抬價格違法案件
1月26日,津南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旭潤惠民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柳盛道分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以12元/只購進KN95口罩並抬高至128元/只銷售;以進價15.2元/盒購進片仔癀防霧霾口罩(成人1隻裝)並抬高至58-78元/盒銷售。津南區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1月27日,津南區市場監管局將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送達當事人,擬處以3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並將當事人哄抬價格涉嫌經濟犯罪有關線索移送公安部門。
(二)天津市廣滙豐大藥房有限公司涉嫌哄抬價格違法案件
1月27日,南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職權對天津市廣滙豐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藉口罩需求激增之機,於1月21日以10元/袋價格銷售口罩,僅過4分鐘後以15元/袋銷售同一批口罩,1月26日又以20元/袋銷售同一批口罩,連續多次推高價格。南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1月29日,南開區市場監管局將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送達當事人,擬作出警告、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三)天津市濱海新區濱瑞大藥房有限公司涉嫌哄抬價格違法案件
1月25日,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濱海新區濱瑞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以6.75元/包購進「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並抬高至25元/包銷售;以8元/袋購進「3M口罩9005」並抬高至25元/袋銷售;以12.5元/盒購進「葵花防霾呼吸閥舒適口罩」並抬高至30元/盒銷售;以7.5元/盒購進「湯臣倍健日常防護口罩」並抬高至20元/盒銷售。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1月28日,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處理。
二、未明碼標價案件
經查,以下28家經營者在銷售口罩、消毒液等防護用品的經營活動中,存在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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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 周萌 孫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