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口罩價格,16家藥店、超市被重罰:多家被罰300萬元

2020-12-21 澎湃新聞

疫情防控期間,口罩「一隻難求」,部分商家趁機哄抬價格,甚至銷售假劣口罩。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重拳出擊,一些違法商家受到了罰款最高達300萬元的嚴厲處罰。

囤積居奇、哄抬防疫用品價格,罰款300萬元!

涉案商家:

進賢縣益民堂大藥房有限公司

處罰金額:

300萬元

違規事實:

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檢查發現,進賢縣益民堂大藥房涉嫌存在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

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6日對其立案調查。該案共查獲脫脂紗布口罩224件,消毒液320瓶。經查明,當事人以牟取暴利為目的,在進貨成本無明顯變化的前提下,於22日始,在之前售價的基礎上分別加價0.5倍至13倍不等,對外銷售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商品。

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據此,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擬對該藥店處以頂格罰款300萬元。

12元口罩賣128元,罰款300萬元!

涉案商家:

天津市旭潤惠民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柳盛道分公司

處罰金額:

300萬元

違規事實:

當事人藉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機,以12元/只購進KN95口罩並抬高至128元/只銷售;以進價15.2元/盒購進片仔癀防霧霾口罩(成人1隻裝)並抬高至58~78元/盒銷售。

1月27日,津南區市場監管局將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送達當事人,擬處以3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並將當事人哄抬價格涉嫌經濟犯罪有關線索移送公安部門。

10隻3M口罩賣850元,罰款300萬元!

涉案商家:

北京豐臺區濟民康泰大藥房

處罰金額:

300萬元

違規事實:

1月25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通報,豐臺區右安門附近的北京濟民康泰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豐臺區第五十五分店,10隻3M防霾口罩售價850元,同規格商品網絡售安家為143元,且現場負責人未能出示產品的進貨票據,且無法說明產品的進貨價格。該店也將被處以300萬元行政罰款。

高價售賣口罩且試圖規避檢查,罰款138萬餘元!

涉案商家:

揚州紅太陽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處罰金額:

1387200元

違規事實:

1月27日,揚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稽查局接到揚州市12345、12315平臺陸續轉來的多名消費者舉報,反映揚州紅太陽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高價賣口罩行為。經查明,2020年1月25日起,當事人通過其各門店銷售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型號20片/包的一次性口罩。進貨單價17元/包,實際銷售價格32元/包,加價15元/包,加價率88%;銷售江蘇映山紅醫療器械公司生產的醫用隔離面罩,進貨單價9元/只,實際銷售價格22元/只,加價13元/只,加價率144%。截至被查獲時,當事人共銷售一次性口罩18000包、醫用隔離面罩2000隻,銷售額計為620000元。調查期間當事人為規避檢查,向執法人員提供了虛假的進貨清單(一次性口罩27元/包、醫用隔離面罩17元/只),試圖矇混過關。

根據以上違法事實和相關法律法規,1月31日,揚州市市場監管局向當事人依法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擬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合計罰沒1387200元的頂格處罰。

山東蘭陵五家藥店高價銷售口罩,罰款120萬元

涉案商家:

國藥控股國大藥房、臨沂新天地醫藥零售連鎖有限公司、蘭陵縣同益堂藥店、蘭陵縣同仁藥店、蘭陵縣康寧藥店

罰款金額:

120萬元

違規事實:

1月28日,根據群眾舉報,臨沂市蘭陵縣市場監管部門檢查發現上述五家企業均存在高價銷售口罩的違法經營行為,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有關規定,擬對上述五家醫藥企業給予罰款共計120萬元,其中分別給予國藥控股國大藥房60萬元、臨沂新天地醫藥零售連鎖有限公司20萬元、蘭陵縣同益堂藥店20萬元、蘭陵縣同仁藥店10萬元、蘭陵縣康寧藥店10萬元的處罰。

以高於進價15元價格售賣,罰款80餘萬元

涉案商家:

山西省晉中長城藥店

處罰金額:

80.6萬元

違規事實:

1月27日,山西省晉中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網絡輿情監測對晉中長城藥店多家連鎖門店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1月24日以24.5元/只購進若干KN90口罩,從 1月26日起在其下屬的53家門店以39.8元/只的價格銷售。

晉中市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行為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2月1日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0.2萬元,罰款80.6萬元的行政處罰。

進銷價差率超200%,罰款50萬元以上!

涉案商家:

北京百好堂醫藥經營有限公司第七分店

處罰金額:

50萬元以上

違規事實:

1月27日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百好堂醫藥經營有限公司第七分店哄抬口罩價格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將進價為15元/個的進口N95口罩,大幅提價到48元/個對外銷售,進銷價差率超過200%。當事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依法擬處以50萬元以上罰款。

4.5元的口罩賣38元,罰款40.5萬元!

涉案商家:

濟南魯平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處罰金額:

40.5萬元

違規事實:

1月26日,濟南市平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檢查發現該公司將進價為2.7元/只的口罩,以12元/只的價格銷售;將進價為4.5元/只的口罩,以38元/只的價格銷售,且未明碼標價,涉嫌構成哄抬價格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

平陰縣市場監管局擬對該公司處以40.5萬元罰款,並責令其依法向消費者退回多收價款。

高價售賣且未明碼標價,罰款6萬元!

涉案商家:

張家口潤佳藥房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懷來登隆店

處罰金額:

6萬元

違規事實:

根據群眾舉報,懷來縣依法對張家口潤佳藥房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懷來登隆店開展立案調查。經查,該店口罩進價為16元/個,對外銷售價格為25元/個,且未明碼標價。懷來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其立即改正,並罰款6萬元。

價格翻番、高價售賣,罰款5.6萬餘元!

涉案商家:

甘肅武威市涼州區益生堂大藥房

處罰金額:

56750元

違規事實:

1月24日,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武威市涼州區益生堂大藥房開展檢查。經查,該店將前一日進貨價為15元/只的KN95摺疊式防顆粒物呼吸器以30元/只的價格銷售,將前一日進貨價為10元/包的一次性口罩以20元/只的價格銷售,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

涼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1350元,並處罰款56750元。

高價售賣非正規渠道防塵口罩,罰款5萬元

涉案商家:

黃岡某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麗文南路店

處罰金額:

5萬元

違規事實:

經查,黃岡某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麗文南路店售賣的高價口罩,是該店從一自然人張某手中以每包130元的價格進購,共計60包,每包10支裝。藥店再以每包加價20元,即每包150元的價格出售,並且全部售完。

據了解,該店屬非法從不正規渠道購進防塵口罩,防塵口罩只能防霧霾、微塵,不能代替醫用口罩防細菌、防病毒。記者從市場監管部門了解到,防塵口罩日常價格每個大約2至5元左右,一線品牌大約7至10元。10個一包大約50至100元左右,不超過100元。

1月30日,浠水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十八條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並對該店處以罰款5萬元。張某涉嫌無證無照經營醫藥用品,市場監管部門正在追查。

通遼一超市高價售賣一次性口罩,罰款5萬元!

涉案商家:

科左中旗舍伯吐鎮萬客隆超市

處罰金額:

5萬元

違規事實:

經查,科左中旗舍伯吐鎮萬客隆超市於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楊建欣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購進疫情防控用一次性口罩100多包(每包10個),該超市不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以低標高結的形式銷售一次性消毒口罩。一次性消毒口罩標價籤標明每包2元,而實際結算時每包6元。

科左中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舍伯吐鎮萬客隆超市作出責令改正、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提醒消費者,一旦發現您的身邊有哄抬價格的現象,請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

(原題為:《哄抬口罩價格,16家藥店、超市被重罰!多家被罰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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