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女士問朋友借了15萬準備打算去裝修,前段時間他去銀行去取錢的時候,結果卻發現了銀行卡裡面剩下的也就幾十塊錢,卡裡連帶自己原本的這幾萬塊錢積蓄都被9歲的女兒ー下子給刷掉,一共刷掉了184,000元,那麼讓她一下子就給發懵了,那么女兒到底把這些錢花在哪了呢?
付女士提供的銀行流水中,大部分款項的流水帳單提到了刷寶APP,付女士的女兒雯雯說,錢主要用在刷寶APP上來打賞直播主播,進去之後,看見下面一個充值點,進去了之後充值可以得到金元寶,給他們刷,他們就會唱歌跳舞。記者問雯雯,他是說是專門唱給你嗎?就專門給你唱給你點歌。文文說他主要打賞了一位男主播,這位主播以連麥才藝表演為主,其他的一些主播也有打賞,多的時候一次打賞金額就有2888元根據文文的說法,直播時打賞金額高,那麼主播就會與他互動。
至於文文為何能輕易就轉帳,付女士說,女兒有一個手機為了上網課更方便,付女土就把自己的手機給了孩子,結果女兒就用付女士的手機在刷寶上註冊了帳號,獲取了支付密碼。付女士說:我問她了,我說你怎麼會知道我的微信密碼?她說我看你在超市買東西的時候,你付錢。
她媽媽怎麼會一直沒有發現,就是這麼多錢出去了。因為扣費簡訊給刪掉了,為什麼會把簡訊全刪掉?雯雯說:他們說讓我刪掉了,就會跟我金元寶。是一個主播說的。
付女士說:在女兒的教育問題上自己有責任,她賺了4000元錢一個月,我在廠裡燒飯的,一天沒的休息的,我就這麼一個小孩子,42的時候時候有的小孩,那麼我有點寵她。
付女士的月收入是一個月4000元,這18萬已經接近了他4年的全部的收入,而且這其中還有15是和朋友借的,他們的希望平臺方面能夠歸還女兒打賞的所有的費用,那麼對於這件事情刷寶平臺又會怎麼說的?
記者隨後聯繫了刷寶平臺的客服,講述了付女士的情況,但是客服並未明確答覆退款問題,在平臺提可得到對應回答的問題中,也並未有退款這一項。記者了解到,刷寶可能和聚美優品存在業務往來,於是拔通了聚美的客服熱線,對方表示他們確實和刷保有合作,但是具體問題還是要聯繫平臺的在線客服。客服說:刷寶他跟我們公司有合作關係,如果您這邊是有刷寶的問題,可以在刷寶把上面聯繫在線客服。
記者問:只有在線客服嗎?沒有這種熱線的形式嗎?就是說它目前的話是只有在線客服,這種未成年人打賞如果經過核實的話會退嗎?客服說:這個我們不清楚,他跟我們公司有商務合作,具體的話其他的是否還有更深一次的合作的話,這個我們這邊不太清楚。
截止發稿前,付女士表示仍未收到刷寶客服對於退款問題的明確回復。記者也觀察到,在記者到達後的一個多小時的時間裡,9歲的雯雯大部分時間仍然躺在床上在刷手機。
其實孩子瞞著父母悄悄打賞主播的事情,新聞當中也不是第一次報導了,為什麼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說這件事情,一來我們是希望做家長的這一方面的,可以重視起這個問題,不要出了事情之後才後悔,再去想著把錢給追回來就沒事了。咱們在平時的時候真的還是需要多陪伴一下孩子,而且這種陪伴是要遠離手機的,不要讓手機成為孩子的玩伴。另外我們也真的希望這類的平臺,這些所謂的主播也可以有一點點的社會責任感,你教唆孩子去刪掉簡訊的這種做法,實在是有點太過自私。另外這個主播平臺是否有一些相關的要求和原則,主播是否已經違反了,我們還有待繼續觀察和考證。
不管是民法總則還是在即將頒布的民法典當中都規定了,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就是說他只能夠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適合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其他的那些行為就要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一般來講他的父母進行代理,要麼就是得到父母的同意或者是事後的追認,否則那麼都會認為是屬於一個無效的行為。
8周歲以下的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都要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來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我們說現在9歲的孩子進行觀看直播,而且進行了大額的打賞,那顯然已經超過了他的年齡智力相對應的範疇。那麼按照規定,如果父母不同意想追認的,是可以向對方要求返還的,如果對方不返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贈與行為無效要求他返還那麼我們說像主播打賞的行為,那也就是贈與行為,但是在司法實務當中如何來證明是孩子實施的,這是非常關鍵也是很難的件事情。
因為孩子一般都是要用父母的手機和父母的身份信息進行了註冊,根本體現不出來是未成年人身份,這個時候舉證責任就在主張無效的這方,也就是父母這一方來進行舉證,如果舉不出來,那麼就要承擔不利的後果。
在司法實踐當中,法官也經常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做出相應的判斷的,包括觀看的直播的這種類型、觀看的時間、打賞的時間等等,來判斷到底是未成年人所為還是成年人所為。在這類事情當中,孩子我們說固然是有錯的,但是我認為家長和平臺的責任其實更大,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是第一責任人,正是家長對孩子不關心不關注,對於自己的銀行信息不關心不關注,對於自己的支付密碼不注意保密,才會導致孩子用他的信帳戶信息去進行打殺,也會導致在打賞了很多之後才發現孩子把錢花了。
而網絡平臺對於用戶的註冊和支付也應該制定更嚴格的檢驗機制,實名註冊檢驗是不是本人進行支付等等,從而來避免未成年人用成年人的信息進行註冊並且支付,我認為這些用技術手段其實是能夠實現的,只是看這些網絡平臺想不想這麼做而已。
最後說明:雯雯與文文是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