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楚江新材」) 及全資子公司蕪湖楚江合金銅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楚江合金」)、安徽楚江特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楚江特鋼」)通過了高新技術企業覆審,並於近日收到安徽省科學技術廳、安徽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聯合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具體情況如下:
1、楚江新材的證書編號:GR202034001054,發證時間為2020年8月17日,有效期三年。
2、楚江合金的證書編號:GR202034002013,發證時間為2020年8月17日,有效期三年。
3、楚江特鋼的證書編號:GR202034001638,發證時間為2020年8月17日,有效期三年。
根據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有關規定,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楚江合金、楚江特鋼自本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覆審後連續三年內(即2020年、2021年、2022年),繼續享受國家關於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優惠政策,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本次認定系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楚江合金、楚江特鋼原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期滿後所進行的重新認定。該事項對公司目前的經營及已享受的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沒有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已經披露的財務數據。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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