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位網友在19樓網站發帖,說自己遇到一件難事,樓下人家裝了「震樓器」,一個星期了,每天晚上從8點多一直震到凌晨1點……
記抗核實報導:發帖人陳女士,90後,來杭州10多年,上大學、上班、安家、結婚、生子,今年買了新房,正在裝修,現在和老公臨時租房住。夫妻倆白天都上班,3歲寶寶婆婆在帶。
今年7月,陳女士搬進現在的出租房。入住第二天一早,有人敲門。
打開門,三十來歲一個男的,說自己是樓下鄰居,「他說我們家太吵了,讓我們安靜點。」
「當時他態度還好,講話比較溫和,我有些過意不去,家裡有個娃,正是喜歡跑來跑去的年紀。我就一直說不好意思,以後會注意的。」
陳女士說,從此她對寶寶多了要求,教導她積木玩具收納好,不可以亂扔,在家也不要跑跑跳跳。和老公、婆婆也說了,搬桌子挪凳子都注意點,儘量少摩擦。
「我自認為已經很小心了,」陳女士說,「沒過兩天,一家人正在吃午飯,又有敲門聲。」還是樓下鄰居,「他說你們太吵了,剛剛一直在拉動凳子。」
「我解釋剛拉椅子吃飯呢。沒想到對方說『我要去投訴你們。』我也有點來氣,這麼小心翼翼了,正常居家過日子,一點聲響就要投訴。我回了句,我們已經很盡力減少噪聲了。我老公也說了句,你要投訴就去吧,我們是很正常的居家過日子。」
「那個男的當時也沒多說啥,就自己下去了。我事後反思,當時語氣確實有些強硬。」
陳女士說,接下來的生活,她還是讓家人儘量小心,吃飯挪凳子,儘量抬起來,小孩玩耍儘量引導到爬行墊上。
「孩子最鬧是晚上七八點鐘,我和老公下班回來,小孩子會比較興奮,做遊戲啥的會有較大的動靜。9點過後,孩子基本上就要睡覺。10點之後就從來沒有吵鬧的情況。」
陳女士說,過了4個月,噩夢來臨了。「上周四晚上,我還在公司加班,我老公發微信給我說,貌似樓下鄰居在用震樓器震我們。」
震樓器?陳女士第一次聽說這東西,還上網查了一下。
當天陳女士意外加班到凌晨,回家快1點,並沒聽到樓下動靜。第二天她正常下班回家,晚上7點多,「樓下震樓器已經開了,站在地板上,很明顯感覺到地板的震動。咚咚咚,一聲接一聲,聽著讓人心煩。」
陳女士說,接下來幾天,沒有一天消停的,差不多晚上8點開始,有兩天一直震到凌晨1點多。
「每晚睡覺的時候,女兒總是要問我,『媽媽,是什麼聲音,好吵啊,是洗衣機轉動的聲音嗎?』我哄她睡覺,告訴她是的。」
震樓器震的位置是在陳女士婆婆的房間,「婆婆年紀雖然不大,但她晚上睡眠很淺,前兩年幫忙帶小孩,夜裡總要起來,養成了習慣。晚上有點動靜她就要醒來,這些天她被吵得都睡不好。昨天說頭暈,站不起來,她白天還要帶孩子呢。我也實在沒辦法忍受了……」
我在網上看了下,賣震樓器的商家很多,價格從八九十元到一兩百元不等,賣家很多,買家也很多。
對我提出去現場採訪的要求,陳女士有些猶疑,說家裡有老有小,肯定不想把事情搞大,也沒想過「曝光」或者報警,網上發帖訴訴苦,也是想求助大家,有沒有更合適的解決辦法。
陳女士的煩惱,這些年屢見不鮮。
震樓器其實是一種振動馬達,工業上用來振動篩分,大概四五年前,被人為「開發」出震樓功能。網上檢索「震樓器」,案例很多,全國各地都有。
「男孩每天晚上跳繩,樓下夫婦多次溝通均無果,買來震樓器以牙還牙……」
「樓下要求9點後,不能走路和看電視,樓上不改被震樓器騷擾……」
「青島兩鄰居鬥氣,半夜開震樓器,整棟樓都跟著遭殃……」
我搜集分析了很多「震樓器」事件,發現有幾個共同特點:
1.樓上人家大多有小孩,特別是三四歲到七八歲的孩子。孩子活潑好動,不光經常跑來跑去,還很難人為約束。
2.發生矛盾後,都是樓下先找樓上反映情況,但當他們發現事情並沒有得到有效改善時,矛盾衝突加劇。而樓上住戶面對媒體和警方時也覺得委屈,說得最多的一句就是「我們是正常生活啊……」,而樓下認為樓上的「正常生活」對他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嚴重侵擾。
3.「震樓神器」一出現,雙方地位馬上轉換,這下輪到樓上受不了,著急上火,很多人選擇投訴或報警。
4.關于震樓神器的公開報導,基本都集中在最近兩三年。在它出現之前,樓下完全處於弱勢地位,可以說對樓上幾乎毫無辦法——這可能也是「震樓神器」一經面世就迅速風靡,這兩年案例急劇增多的主要原因吧。
5.警方上門除了了解情況和調解,基本都會沒收「震樓器」。因為安裝震樓器是非常明確的違法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規定,製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去年都市快報報導一個案例,發生在杭州餘杭未來科技城某小區,開頭和陳女士現在的情況差不多,後來更嚴重,但最後解決得比較圓滿,可供陳女士參考。
樓下是小周和老婆孩子丈人丈母娘一家五口。樓上是張女士夫妻和兩個孩子,大女兒10多歲,小兒子四五歲。
小周說樓上噪聲不斷,拖曳桌凳,跑步跳繩,有時深夜有時凌晨,實在受不了。找過樓上,找過物業社區,也報過警。而樓上張女士也很委屈,說小孩天生好動,他們一家都是正常生活……幾次溝通收效甚微。
實在受不了,小周一家搬到外面租房住。可實在咽不下這口氣,網上買了「震樓器」,通過手機遠程遙控。
這下輪到張女士一家坐臥不安了,大人孩子都睡不好,報了警。
民警告訴小周,這是違法行為,小周很快向民警認了錯。
民警和雙方交流中發現,其實小周和張女士都不是不講道理的人,之前心裡都堵著一口氣,都不願讓步。後來在民警的主持下,張女士和小周誠懇地向對方道歉,達成和解。張女士承諾,以後每晚11點後早上7點前,都會儘量注意,不發出噪聲。小周表示主動拆除扔掉震樓器。不過因為故意製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小周還是被依法處以行政警告處罰。
後來小周搬回了自己家,雙方從此相處還算融洽,警方也沒再接到過任何一方報警。
民警後來調查發現,小周和張女士其實是同一家集團(不同子公司)的同事,這個緣分,鬧矛盾之前他們自己都不知道。
如果不讓矛盾激化,先不投訴或報警,有沒有更好的辦法?
2006年6月28日快報頭版刊發過一篇報導,《女兒高考得高分 媽媽給樓下鄰居寫了一封信》,樓上易女士的做法我就覺得非常有智慧。
易女士女兒鬧鬧三個月後就要高考,每天複習到很晚,而樓下小夥子總在夜間播放強勁音樂。易女士先找到樓下小夥子,說實在對不起,麻煩能不能把音量開小一點?小夥子也說了對不起,回房把音樂關了。但過了一段時間,「咚咚咚」的鼓點再次響起。這次易女士沒有馬上下樓,而是去商場買了副耳機,拿去樓下送給鄰居。樓下小夥子死活不肯收,也一個勁向易女士道歉。從此鬧鬧每天安安靜靜複習到深夜,那年鬧鬧高考成績639分(後來上了浙大),易女士買了鮮花寫了感謝信送到樓下。鄰居聽說鬧鬧考得不錯,也很高興,把鮮花又塞回易女士手裡表示祝賀,從此兩家人關係更加融洽。
當時記者問易女士,為什麼維護自己的權利還要感謝對方?
易女士說,如果從自己的角度想,安靜是權利。但是如果從鄰居的角度想,欣賞音樂也是人家的正當權利啊,我要剝奪人家的權利,人家接受了,難道不值得感謝嗎?
我覺得有些時候,將心比心替對方著想,可能比劍拔弩張地正義維權,更能產生良好效果。絕大多數鄰居,都不是不講道理的人。心懷善意,真誠溝通,主動先為他人著想,最大的受益者,其實是自己吧。
如果您對陳女士的煩惱有什麼好的建議想法,如果您在和諧處理鄰裡矛盾方面有故事和經驗,歡迎留言告訴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