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通訊員苗文金)近日,邯鄲一男子在騎車違章受處罰後,為發洩自己的不滿情緒,竟在朋友圈配圖發文字辱罵交巡警。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該男子最終為他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2020年11月20日9時許,宇某某騎電動自行車在東環路與309國道交叉口東北角非機動車道逆向行駛,被正在高峰執勤的防控大隊邯肥警務站民警依法查糾,並對宇某鑫現場處罰,依法出具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
之後,該車的駕駛員宇某鑫因不滿民警的處罰,為發洩個人情緒,宇某鑫便拍照發朋友圈並配有辱罵性的詞語,損害了交巡警形象,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
在宇某鑫朋友圈發出沒多久後,支隊接到舉報,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迅速開展核查工作,在最短的時間內查清事實真相,當天下午17時15分許,邯肥警務站的民警便找到了宇某鑫,向其說明了來意後便將其帶到了邯山區分局滏東派出所接受調查。
宇某鑫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宇某鑫用網絡平臺辱罵執勤民警,破壞社會秩序,最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對宇某鑫予以行政拘留7日處罰,依法維護了交巡警正當執勤執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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