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安保〔2020〕22號
關於開展2020年全市校園食品安全和
秋冬季傳染病防控檢查的通知
各市(區)教育局,市直各學校(幼兒園、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局機關各科室:
為貫徹落實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工作部署,進一步做好秋冬季學校(含幼兒園、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下同)重點急性傳染病防控,堅持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原則。經研究決定,在全市範圍開展2020年校園食品安全和秋冬季傳染病防控檢查工作。請各市(區)教育局參照市直檢查方式組織開展本市(區)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組檢查安排及要求
(一)檢查時間:從即日起至10月23日。
(二)檢查小組:以局機關各科室為單位成立檢查小組。
(三)檢查對象及主要專項:開展對市直學校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落實、新冠疫情防控、衛生管理、傳染病防控、飲用水衛生和食品衛生等工作進行實地檢查。
(四)工作要求:
1.檢查組按檢查安排表(見附件1)進行。
2.檢查組按檢查內容督促學校全面查找隱患,對發現的問題或隱患要進行現場指導,限期整改。對一時確實處理不了的,要責成學校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落實責任人,確保安全。
3.各檢查組檢查結束後,將填寫好的檢查表(附件2)以及有關情況交局安保科匯總。
二、檢查重點內容
根據我市各地和各校實際情況,檢查重點內容清單如下:
(一)落實責任書情況。檢查各地各校是否落實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是否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教育系統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教保函〔2020〕3號)制定各地各學校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二)落實學校疫情防控工作情況。是否制定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確保校園安全工作方案、應急預案等系列方案及文件,責任到崗,任務到人,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周密防控,全力以赴做好各項工作。是否按照省教育廳「四精準」、「六分」、「一獨立」的原則,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和「一校一案」的要求,每間學校制定具體的開學工作方案。是否堅持每日摸排情況和執行日報制度。是否堅持加強校園安全防範,嚴格管理校園出入。校園是否實行封閉式管理,校內實行網格化管理,各地各學校是否堅決做到「五個一律」:未經學校批准,學生一律不準提前返校;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師生進入校園一律核驗身份並檢測體溫;對發燒咳嗽者一律實行醫學隔離觀察;不服從管理者一律嚴肅處理。
(三)落實學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情況。學校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關管理制度,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壓實校長(園長)負責制,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是否進一步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強化監管手段,充分運用「廣東省學校食品安全監管系統」開展線上巡查,同時做好食品安全開學檢查、飛行檢查等,強化日常監管工作。是否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力度,提升廣大師生食品安全意識。
(四)落實傳染病防控工作的情況。是否制定九項制度(完善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制度,學生晨、午、晚檢制度,通風、消毒制度,完善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複課證明查驗制度,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種證查驗制度,環境衛生檢查通報制度和傳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是否配備專職或兼職保健老師,是否根據不同場所的特點開展預防性消毒,特別做好教室、課座椅、公共教學用具、門把手、食堂、住宿區域、廁所、垃圾廂房、電梯、隔離區域等處衛生消毒。
三、開展自查自糾
各校要對照督查內容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在自查時應做到全面摸清底數、掌握真實情況,要立行立改、全面消除問題隱患。各校如遇到問題和困難,且問題和困難確實不在本單位能力範圍之內的,應及時、主動向當地政府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報告,爭取支持,早日解決。
附件:1.2020年江門市校園食品安全和秋冬季傳染病防控檢查安排表
2.江門市校園食品安全及傳染病防治工作檢查表
江門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9日
(聯繫人:李曉明、李新朝,聯繫電話:3503850,電子郵箱:jmanquan@126.com。)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省教育廳安保處、市安委會、市食安辦、市衛生健康局。
附件1
2020年江門市校園食品安全和秋冬季
傳染病防控檢查安排表
調研小組 (帶隊領導或科室) | 調研學校 | 備註 |
張 璐 | 江門一中 | 辦公室聯繫並陪同 |
劉利元 | 培英高中 江門市建設培訓中心 | 招生考試科聯繫並陪同 |
鍾海軍 | 景賢學校 江門黃金早期教育培訓中心 | 德體衛藝科聯繫並陪同 |
韋健寧 | 江門幼師 江門市匯點教育培訓中心 | 機關黨委聯繫並陪同 |
李立新 | 市一幼 江門市開文教育培訓中心 | 教育督導室聯繫並陪同 |
葉民眾 | 教育一幼 江門市紅樓教育培訓中心 | 紀檢監察室聯繫並陪同 |
何迪川 | 江門一職 江門市達德教育培訓中心 | 基建財務科聯繫並陪同 |
徐衛江 | 市特殊教育學校 江門市邦正教育培訓中心 | 教育工會聯繫並陪同 |
人事與師資管理科 | 中加柏仁學校 外經貿幼兒園 | |
基礎教育與信息化科 | 福泉學校 江門市文化城藝術培訓中心 | |
安全保衛科 | 雅圖仕職業技術學校 二輕幼兒園 永盛幼兒園 | |
職業教育與終身教育科 | 江門二中 江門市中小學素質教育中心 | |
教育研究院 | 中港英文學校 省七建幼兒園 | |
教師發展中心 | 工貿職校 培英實驗幼兒園 電力幼兒園 | |
教育會計核算中心 | 財貿幼兒園 春燕幼兒園 |
江門市校園食品安全及傳染病防治工作檢查表
被檢單位(公章)主管領導籤名
檢查項目 | 序號 | 檢查內容 | 存在問題 | 整改期限 | 備註 |
落實責任書情況 | 1 | 制定各地各學校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 |||
學校疫情 防控工作 | 2 | 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實「四精準」、「六分」、「一獨立」。 | |||
3 | 學校每日掌握教職員工及學生健康情況,實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向主管部門報告。 | ||||
4 | 精準掌握疫情防控重點地區的教職員工、學生分布情況。 | ||||
食品衛生 安全工作 | 5 |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 |||
6 | 建立並落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
7 | 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及學校負責人陪餐制度,有值日記錄,有學校負責人陪餐記錄。 | ||||
8 | 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量化等級、承諾書、食品安全管理員、健康證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大宗食品原料來源等信息。 | ||||
9 | 按照「明廚亮灶」建設規範指引要求,公示加工操作關鍵過程。 | ||||
10 | 主要負責人知曉食品安全責任,按要求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管理員在崗並按規定履行職責。 | ||||
11 |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 | ||||
12 | 有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培訓記錄。 | ||||
13 | 開展從業人員晨檢工作,對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立即調離食品加工崗位。 | ||||
14 | 從業人員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雙手清潔,保持個人衛生。 | ||||
15 | 具有餐具、飲具的清洗、消毒、保潔設備設施,並運轉正常。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後洗淨、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 ||||
16 | 用水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 ||||
食品衛生 安全工作 | 17 | 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並留存複印件及發貨票證。 | |||
18 | 食品添加劑專人負責保管、領用、登記,專櫃保存,並有相關記錄。 | ||||
19 | 原料外包裝標識、食品及食品原料貯存符合要求,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定期檢查並及時清理變質或超保質期的食品。 | ||||
20 | 未經營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及原料。 | ||||
21 | 食品原料、半成品與成品在盛放、貯存時相互分開。 | ||||
22 | 餐具、食品或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於地上。 | ||||
23 | 清洗、消毒水池不得與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 ||||
24 | 食品成品存放的溫度和時間符合要求。 | ||||
25 | 製作食品的設施設備及加工工具、容器等有顯著標識。 | ||||
26 | 專間內由明確的專人進行操作,使用專用的加工工具。 | ||||
27 | 食品留樣符合規範。 | ||||
28 | 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加強對師生及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宣傳與教育等情況。每日進行食品安全自查並上報「廣東省學校食品安全監管系統」的情況。 | ||||
傳染病 防控工作 | 29 | 專職衛生技術人數(學校按學生人數600:1配備,不足600人可配備專職或兼職保健老師),幼兒園按150:1設立專職保健老師。 | |||
30 | 是否設立衛生室(衛生室負責人及電話) | ||||
31 | 是否明確學校一把手是學校傳染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查閱資料或文件) | ||||
32 | 是否制訂傳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查閱資料或文件) | ||||
33 | 是否制訂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 ||||
34 | 是否設有晨檢制度,有無晨檢登記本及因病缺課登記本。 | ||||
35 | 是否設有新生入學接種證查驗制度(查閱資料) | ||||
36 | 是否設置傳染病疫情報告人,報告人對傳染病報告的病種、時限及程序是否清晰。 | ||||
傳染病 防控工作 | 37 | 有無傳染病暴發疫情,是否及時上報 | |||
38 | 疾病預防知識宣傳教育情況(查閱宣傳會議記錄、講座或宣傳欄) | ||||
39 | 是否設有因病缺勤網絡直報制度,有無設置因病缺勤網絡直報專職人員,有無每天進行網絡直報。 | ||||
40 | 因傳染病缺課的學生在複課前有無出具複課證明 | ||||
41 | 衛生室是否儲備急救設施、用品、防護用品(手套、口罩),查看實物。 | ||||
42 | 衛生室器械有無定期消毒,查看消毒記錄;衛生室是否備有有效的消毒液,消毒液是否索證。 | ||||
43 | 課室的清潔、通風、採光情況(現場查看) | ||||
44 | 學生(幼兒)臥室的清潔、通風情況(現場查看) | ||||
45 | 學校(園)內衛生情況(現場查看) | ||||
46 | 睡室是否安裝紫外線燈,是否按要求安裝,安裝的數量是否足夠,有無記錄消毒時間、紫外線燈使用時間和清潔記錄。幼兒園是否對毛巾和飲水杯有消毒,並記錄。 | ||||
47 | 學校(幼兒園)洗手設施多少個,是否足夠;是否備洗手液。 | ||||
48 | 使用何種水源(自來水、直飲水、桶裝水、二次供水),供水產品是否索證,是否定期進行水質檢驗(查閱資料),是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查閱資料),供水人員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證明。 | ||||
49 | 有無建立衛生檔案管理和學生健康檔案管理 | ||||
50 | 有無每年進行至少一次以上的學生體檢,有無每年進行體檢資料匯總、分析(查閱資料)。 | ||||
51 | 現場提問校醫(保健老師)對在校學生發生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或腸道傳染病(如腹瀉)的處理措施。(基本包括1.報告教育部門和衛生部門;2.隔離發病學生;3.對發病學生的情況進行登記;4.嘔吐物的處理。) |
檢查組籤字:檢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