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成都武侯法院就公開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2020年的夏天,成都的鐘女士在晏某的介紹下,在成都武侯區的一家銀行辦理了貸款。隨後,經晏某介紹,她又在該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但沒想到的是,辦完後沒有拿到實體卡,僅獲得了一張虛擬卡,不僅如此,沒過兩天,這張信用卡還突然多了兩筆共計6千元的消費,但這並不是鍾女士的消費,而是晏某在利用這張信用卡套現。最終晏某犯信用卡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案情具體經過如下:
2020年的夏天,成都的鐘女士在晏某的介紹下,在成都武侯區的一家銀行辦理了貸款。隨後,經晏某介紹,她又在該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
但是信用卡的收卡地址並不是鍾女士本人的住址,而是晏某的公司。晏某收到這張信用卡後,並不是將其轉交給鍾女士,而是動起了歪腦筋。他謊稱,鍾女士辦理的是虛擬信用卡,只需按照他說的方法開卡後,就可以直接使用,無需實體卡。
鍾女士在晏某的指揮下,將信用卡激活,並由其女兒將信用卡密碼簡訊發送給了晏某。短短幾天後,就發生了最初的那一幕。鍾女士發現,自己的信用卡被盜刷了。「我沒有消費,但是簡訊提醒告訴我說,我的信用卡在高新區一取款機上分兩次提取了一共6000塊錢。」
收到提醒簡訊後,鍾女士就意識到了問題很有可能就出在「熱心」的晏某身上。她隨即打電話質問晏某,面對鍾女士的質疑,晏某也坦然承認,就是他騙取鍾女士辦卡並套取其中的錢款。但此時,晏某還承諾會對信用卡和套現錢款進行歸還。
鍾女士遲遲也未能等到晏某如約歸還信用卡和套現錢款。於是,向當地警方報案。12月16日,武侯法院也對此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法院經審理認為,晏某的行為已經觸犯信用卡詐騙罪,依法對其作出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繼續追繳違法所得的判決。
法官也提醒市民,在遇到別人推薦的辦卡優惠活動時,還是應該多留點心,向銀行工作人員核實情況後在正規渠道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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