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7 16:1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由於個人通過刷取信用卡套現
或者通過借唄、白條等金融平臺借款
能快捷緩解短時間內的資金周轉問題
有人可能會好意通過上述方式套現轉借
但這其中隱藏的法律風險,你是否知道呢?
案例一
小羅與小李交往過程中,將其信用卡交給小李使用並向其轉帳5000元,小李通過刷卡套現取款16668元。其後,雙方籤訂了一份《借條》,載明小李收到小羅現金出借的22000元,借期內返還免息,逾期則按每天0.5%計算違約金。因小李未如期還款,小羅將小李起訴至法院要求歸還借款以及按約支付違約金。
法院認為,小羅通過套現方式獲取資金再轉借給小李的行為有違信用卡使用規定,擾亂了信貸秩序,但因雙方約定借期內免息,未顯示小羅因借貸行為牟利,因此沒有把該行為認定為高利轉貸。但雙方約定的逾期利息明顯畸高,具有牟利性質,故認定該違約金條款無效。
法院最終判決小李向小羅歸還借款22000元,自逾期日起按一年期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付資金佔用期利息。
案例二
魏小姐借出75000元給戀人成先生,借款由自有資金、螞蟻、花唄等網絡金融平臺借取的資金構成。後成先生通過補籤《借條》,書面確認向魏小姐借款75000元,並約定逾期還款按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違約金等。後因成先生未能如期還款,魏小姐起訴至法院,要求成先生償還借款本金及逾期違約金。
法院審理後認為,魏小姐自認借款來源部分是金融機構借款,但否認轉借部分收取過利息。因未有證據顯示魏小姐在借期內收取過成先生高於其在金融機構所貸款項的利息,故法院未將本案認定為高利轉貸。
但魏小姐將應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利息轉嫁給成先生後,仍收取違約金,已高出其所貸利率,具有牟利性質,駁回了其違約金部分的訴求。
案例三
陳某通過刷取信用卡套現,微粒貸、借唄等網絡金融平臺借貸共約90000元出借給戀人羅某。其後,兩人籤訂四份《借條》,確認上述借款,部分借條還約定了借期內利息和逾期利息。因未按時還款,陳某訴至法院要求羅某還款及支付利息,後陳某當庭放棄了全部利息訴求。
法院認為,陳某通過信用卡套現或網貸方式獲取資金交羅某使用的行為,既擾亂信貸秩序,又增加融資成本,不應提倡甚至應予否定性評價。但因無證據顯示陳某據轉貸行為牟利,陳某也當庭放棄利息和律師費請求,故未將本案認定為高利轉貸。法院僅支持陳某要求羅某償還借款本金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
向他人出借款項的資金應來源於自有資金,通過信用卡套現或通過花唄、微粒貸等金融平臺套取資金再向他人出借款項,存在著極大的法律風險。
一旦借款人不能及時歸還欠款,出借人作為信用卡的持卡人或金融平臺的用戶,除了要承擔償還本金、滯納金的責任,自己的徵信亦可能受損。
一、套取貸款再轉貸的借貸合同可能因高利轉貸而無效
新修改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第一項明確規定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上述三個案例雖均未認定民間借貸行為全部無效,但出借人通過刷信用卡套現或者通過花唄、微粒貸等平臺貸款再轉借他人的行為,實際已在違反法律的邊緣。
應該注意的是,高利轉貸並非指高息轉貸,只要通過轉貸牟取利息,便可認定為高利轉貸,即使雙方約定的利息在正常合法的範圍內。
二、套取貸款再轉貸可能觸犯刑法,構成高利轉貸罪
套取信用貸款轉貸的行為,不僅民法予以否定評價,嚴重的話,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我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便規定構成高利轉貸罪的要件,是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轉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相關規定,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只要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或者雖未達到十萬元的標準,但兩年內因高利轉貸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高利轉貸的,均應立案追訴。一旦被認定構成高利轉貸罪,將會根據情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若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通訊員 | 廖美婷
原標題:《花唄、信用卡套現轉借給他人的危害,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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