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院管理中心,各區衛生健康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市藥學質量控制和改進中心,各有關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水平,做好藥事管理專業醫療質量控制工作,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藥事管理和護理專業醫療質量控制指標(2020年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654號)要求,我委制定了《北京市藥事管理專業醫療質量控制指標(2020年版)》,現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藥事管理質量控制工作
做好藥事管理質量控制工作,是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任務、提高醫院藥學服務水平,保證患者用藥安全的內在要求,也是減輕患者就醫負擔、維護人民健康權益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藥事管理專業醫療質量控制工作,努力提高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水平。
二、切實發揮藥事管理委員會重要作用
各醫院應按照集體決策、程序公開、陽光採購的要求,定期召開藥事會討論調整本醫院基本用藥目錄,監測、評估本機構藥物使用情況,指導臨床合理用藥。遇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調整和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集中帶量採購等重大藥物政策實施,要及時召開藥事會專題研究,暢通進院渠道,按要求調整採購價格,做到應採盡採,讓群眾儘早獲得醫改成果。對抗菌藥物目錄進行調整的,應按要求向市抗菌藥物監測質控小組備案。
三、強化藥品供應保障和應急儲備
各機構要根據臨床實際,對少數患者確需使用本院基本用藥目錄外藥品的,應按工作程序以臨時備案採購方式予以保障。對易短缺品種要關注基線庫存,並做好日常監測和短缺上報工作。要按照《加強首都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建設「市-區-機構」三級醫用物資設備儲備體系要求,建立藥品戰略和應急儲備目錄,制定院級應急藥品儲備清單。2022年底前,應急藥品儲備應能滿足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1月需求。
四、持續改進提高藥學服務水平
北京市藥學質量控制和改進中心及各質控小組負責指導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藥事管理質控工作,做好相關培訓並對管理指標進行解讀。各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醫療機構要充分利用質控指標,進一步規範質量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根據臨床診療特點,針對指標梳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制定相應的完善方案,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提升質量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水平。
請各區衛生健康委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二級及以下相關醫療機構,並按要求組織落實。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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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藥事管理專業醫療質量控制指標(2020年版)》.docx
【來源:北京市衛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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