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觀山湖區分局一中隊民警許樹鵬、熊渝、王國俊在金朱西路與賓陽大道交叉口設置酒駕查緝卡點,20時38分許,一輛貴A牌照的小型轎車在行使至酒駕查緝卡點前方時,突然靠邊下車,民警見狀立即上前查看,發現駕駛員陳某身上有一股酒氣,隨即將該駕駛員帶至警車旁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進吹氣檢測結果酒精含量為75mg/100ml。 民警詢問該駕駛員喝了多酒,該駕駛員聲稱自己只是多吃了點甜酒粑並沒有喝酒,並且懷疑儀器測試不準確,要求抽血化驗,民警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再三詢問該駕駛員是否確定需要抽血化驗?該駕駛員態度十分堅定,應當事人要求,民警帶其到金陽醫院進行抽血,在到達醫院準備抽血時,駕駛員突然反悔,詢問民警可否不抽血化驗了,但執法不是過家家,不能如此任性,2020年12月19日21時44分,抽血完畢,民警將血液送至專業機構進行檢驗,經檢驗,該駕駛員血液內乙醇含量97.5mg/100ml,根據刑法第133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該駕駛員因為涉嫌危險駕駛罪,現已被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案件偵查大隊立案偵查。 縱你一口咬定,也抵不過專業法器。 在此提醒廣大駕駛群眾,「甜酒」雖好,可不要貪杯喲!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左春林
編輯 徐然
編審 楊儀 施昱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