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反做空研究中心
來源|反做空研究中心綜合自宋清輝、e公司官微、中新經緯
近日,突如其來的合同終止公告讓金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髮科技)價值9.75億美元的口罩大單「說沒就沒了」。
公告當晚,金髮科技披露了2020年上半年業績報告。報告顯示,公司2020年上半年淨利潤達到24.12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373.27%。8月11日,金髮科技股價短暫上漲而後下跌,收跌4.66%,收報15.96元/股。業內分析認為,金髮科技或存在操縱股價之嫌。
圖片來源:Wind
口罩從熱餑餑到「過剩」
8月9日晚,金髮科技發布公告稱,美國某公司(下稱買方)收到金髮科技(下稱賣方)提供的形式發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該向賣方支付訂單金額40%的前期款項。但買方經賣方同意適當延期後,仍未按訂單約定支付款項。
金髮科技屢次就合同訂單是否繼續履行或延期履行的事項聯繫美國某公司無果,遂認為合同訂單實際已經終止。
雖然口罩合同的訂購金額高達9.75億美元,但金髮科技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口罩概念股。Wind資料顯示,金髮科技是一家聚焦高性能新材料的科研、生產、銷售和服務,為創造更加安全、舒適、便捷的人類生活提供全新的材料解決方案的新材料企業。
另外,其產品以自主創新開發為主,覆蓋了改性塑料、完全生物降解塑料、高性能碳纖維及複合材料、特種工程塑料和環保高性能再生塑料等五大類自主智慧財產權產品。
中新經緯記者梳理發現,其控股子公司廣東金髮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在今年3月19日才發生變更,增加了多項業務,其中包含「醫療器械製造及進出口業務」和「醫用口罩、日用口罩(非醫用)製造及銷售」等。
而如今,不僅金髮科技,如首航高科、黃山膠囊等上市公司也已開始降低、剝離口罩業務,甚至賣起了口罩製作工廠,口罩概念股涼涼?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對中新經緯記者表示,疫情之下,口罩是熱餑餑,金髮科技也瞄準了這門好生意。如今投資風口已過,即使未來需求再次爆發,也不會出現供不應求的局面,因為產能不會瞬間消失,機器和工人還在,所以未來一段時間,口罩依然「過剩」。
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在接受中新經緯客戶端採訪時表示,當前口罩概念股可能正在失去投資的價值。他認為,目前國外口罩需求仍然處於激增狀態,口罩企業盈利還有空間,但相較疫情大暴發時期,已有所減少。隨著口罩價格回落,需求量下降等,口罩市場以及盈利空間正在進一步縮小。預計口罩行業將在2021年出現產能過剩局面,成為長期薄利行業,而代工企業利潤則會更微薄。
淨利增長373.27% 未說明合同終止原因
5月18日,金髮科技首次披露公司與美國某公司籤訂上述訂單時表示,合同順利履行預計產生的淨利潤總額佔公司2019年淨利潤的50%以上,且會對公司2020年度的經營業績產生積極影響。
2019年年報顯示,金髮科技去年淨利潤達到12.45億元人民幣,按照公告,合同順利履行預計產生的淨利潤高達6.23億元人民幣。
而8月9日,金髮科技表示,本次合同的終止未對公司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2020年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69.30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37.17%;淨利潤24.12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373.27%。
金髮科技此前在業績預增公告中解釋道,2020年上半年,改性塑料板塊產品毛利率穩步提升,完全生物降解塑料和特種工程塑料板塊產品銷量穩步增長、經營利潤提升。同時,公司增加熔噴料、熔噴布和口罩等防疫材料和產品生產線,對公司業績起到積極作用。
另外,金髮科技在業績預告中提到,2020年上半年疫情發生以後,公司積極響應市場需求,研發、生產和銷售相關的防疫材料及用品,經營業績較上年同期大幅增長。但隨著國內外疫情防控的加強,全球防疫物品的需求可能發生變化。同時,供給市場也在不斷發生變化,新的行業進入者將加劇市場競爭,未來公司防疫材料及用品銷售業績的持續性和增長潛力存在一定不確定性。
中新經緯記者留意到,金髮科技在半年報中披露,上半年共計銷售口罩類產品3.92億隻,銷售區域包括6大洲30多個國家和地區,報告期內醫療健康產品共實現營收16.30億元人民幣,遠不及剛失去的9.75億美元(67.70億元人民幣)口罩訂單。
然而,此次訂單被「鴿」對公司經營狀況帶來的影響,金髮科技在半年報中並未就取消訂單的損失及買家未及時付款的原因作進一步說明。
業內:或有操縱股價嫌疑
8月10日,金髮科技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監管工作函,要求說明前期合同訂立的具體情況、至今未披露交易對方的主要考慮和原因、合同對方不能履約的具體原因,公司知曉相關情況的時間,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時的情況等。
有投資者質疑,一份未支付前款的合同如何生效?又如何有約束力?金髮科技將一份沒有法律保障的合同公之於眾,是否有操縱股價的嫌疑?
盤和林向中新經緯記者坦言,金髮科技有操縱股價的嫌疑。「具體需要監管層來鑑定,看合同是否存在,合同不能履行的情況是否因為對方違約或者不可抗力。如果合同有保密條款,則可以只將相關信息給予監管部門。」
財經評論員、財經專欄作家郭施亮向中新經緯記者指出,分析金髮科技是否有操縱股價的嫌疑,需要看幾個因素,一個是公司是否集中資金優勢或管理優勢,達到操縱股價的目的,或是否存在信息披露前提前布局的可能;二是信息披露是否對稱,在公告發布前後,是否存在重大隱瞞的信息。
「此前確實存在不少上市公司蹭熱點,憑藉口罩防護等概念炒作股價的現象。金髮科技也因口罩概念獲得資金炒作,股價上漲、市值攀升對公司來說,也是直接受益者。」對此,郭施亮表示,金髮科技的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重大隱瞞,或是否存在集中資金優勢操縱股價的現象,以及口罩訂單吃半年的疑點,將決定金髮科技是否存在操縱股價的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在操縱股價上,金髮科技董事長袁志敏曾有先例。
圖片來源於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官網
2019年6月19日,證監會發布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稱,金髮科技董事長袁志敏涉及內幕交易「金髮科技」,被證監會處罰。
70億口罩訂單神秘買家現身!金髮科技最新回應來了...
8月13日晚間,因70億元口罩合同終止而被上交所下發監管函的金髮科技披露了回復公告。而一直以來被市場關注的美國神秘買方也終於「現身」。
神秘買方現身
金髮科技公告顯示,本次交易為貨物買賣,買方名稱為Redrock Partners,LLC,系美國註冊企業。公司通過子公司美國金髮,聘請美國迪克森律師事務所(Dickinson Wright PLLC)律師馬克漢森(Mark Heusel)對買方的情況進行了背景調查,獲取了買方的註冊信息和業務報告等資料。
根據獲取的資料信息,買方繫於1978年在美國註冊並持續經營的合法企業,公司治理結構、內部運營機制等方面不存在異常情形,具備合同籤訂的主體資格。買方表示基於其實際業務的特殊性及商業保密保護的需要,無法提供具體的主要業務及營業財務資料給公司,但承諾其具備充分的履約能力,會按期履行合同付款約定。
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試圖在網上搜索有關買方Redrock Partners,LLC的相關信息,但並未獲得有效信息,據翻譯軟體顯示,該公司名稱如譯為中文為「紅巖合伙人有限責任公司」。
金髮科技披露合同籤訂經過
對於此次合同商談及籤訂的經過,金髮科技也進行了披露。
2020年4月30日(以下均指北京時間),買方向公司提出採購口罩的意向。2020年5月4日,公司與買方召開網絡遠程會議,雙方介紹各自的團隊及其情況,進行初步商談。2020年5月5日,買方將交易框架協議初步文本發給公司,以供雙方討論。
2020年5月7日至5月8日,雙方就交易框架協議內容進行了溝通,包括商談確定付款和交貨方式等核心條款。2020年5月8日,公司收到買方籤章的交易框架合同,公司隨後蓋章籤署並回傳給買方,合同正式訂立。
2020年5月16日,公司收到買方根據交易框架合同,下發具體採購訂單,訂單金額9.75億美元。公司收到買方發出的採購訂單後,2020年5月17日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子公司籤訂特別重大合同的議案》,批准交易,確認採購訂單。5月17日晚間公司披露相關公告。
金髮科技指出,本次交易發生於全球疫情期間,貨物為口罩防疫物品,全部銷往海外市場。買方表示貨物最終目的地涉及多個國家或地區。公司出於防疫需要,較難在短時間內派員前往美國及可能的目的地國家或地區進行現場調查和市場調研,對合同買方的履約能力難以做出完整、詳細、準確的判斷,公司在公告中披露了相應的風險。
基於以上情況,公司與買方洽談貨物買賣合同時,約定買方必須一次性先預付訂單總價款40%的貨款給公司,公司收款後才開始生產和備貨,發貨後按單結算該批次貨物尾款,以控制收款風險。合同還約定,如果買方不按期付款,公司有權決定是否繼續供貨,逾期超過五日的,公司並有權解除合同,最大程度保護公司利益。
2020年5月22日,公司收到買方於美國東部時間2020年5月21日發來的《證明函》及其委託律師出具的《確認函》,買方因資金歸集及大額支付流程,訂單金額40%的前期款項支付將稍微遲延。公司收函後,已復函同意其遲延支付的申請,並要求其儘快完成支付。
金髮科技表示,回函後一直與買家保持溝通,並就其所提資金歸集及大額支付流程等具體問題進行了商議,力求促成儘快付款的目標。買家曾反饋,其本次交易擬通過信託基金進行支付,資金歸集和大額支付涉及的授權程序和法律合規審查較多,影響了付款的進度,買家轉發了相關的證明函,表示其專業團隊仍在加快推進付款流程。
2020年7月上旬,買方反饋下遊客戶市場變化較大,其監管機關對供應鏈和資金渠道審查趨嚴,曾就訂單是否履行的事項進行溝通,但也表示貨物買賣合同將繼續有效。買方反饋在辦理前期款項歸集和支付過程中存在前期未預見的客觀障礙,但公司仍希望雙方能繼續推動合同訂單的履行,如買方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履行合同訂單,公司要求買方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公司是否確需解除合同或友好協商變更合同條款,但公司未收到買方相關書面文件。因此,金髮科技認為雙方仍有繼續履行合同的基礎。
2020年8月上旬,公司業務部門嘗試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與買方就合同是否履行事宜進行探討,買方未予有效回應。因本採購訂單將於2020年8月15日到期,公司於2020年8月4日致函買方,徵詢其是否仍有意繼續履行合同訂單,並要求其在2020年8月7日前書面回復公司,逾期未回復則視為不再履行合同訂單。
截至2020年8月8日,公司未收到買方的有效書面回復,買方也未向公司披露其不能履約的具體原因。至此,本次合同訂單未得到買方的履行,公司認為合同訂單實際已經終止,公司隨後於2020年8月10日發布《金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子公司特別重大合同終止的公告》。金髮科技認為,在確認合同訂單實際已經終止後,公司及時發布了相關公告,不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時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