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邊泥巴地很乾燥平穩嗎,幾個中年人下坡還得健步如飛?視頻我看了,岸上那個據說是女孩母親的女人掉頭剛走,女孩一跳,水就淹過整個人了,警察去拉梅拉住怎麼辦?慢慢靠近勸導到底有什麼錯?
成功與失敗往往在一瞬間,準備好了就能成為英雄,否則就變成了狗熊。機會把我了,就會得到嘉獎表揚,甚至提幹,準備不好就停職調查。
感覺沒什麼問題,幾個都是民警大叔,不是專業救援人員,而且對水裡的環境不清不楚,看他們拉著手,應該不怎麼會遊泳,一開始是謹慎勸說,後面女孩突然跳入,都沒反應過來吧,挺遺憾的這個事,但是不能怪民警啊,人家沒救上來可能內心都很煎熬,還要被說被停職嗎?別說輔警不會遊泳,就是會遊泳到裡面也得腿腳抽筋!而且幹警,輔警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憑什麼為不珍惜自己生命的人負責。尤其是輔警工資待遇超級底,生活在貧困線邊,本來已經夠艱辛了,請不要道德綁架。
想著說民警為什麼不趁其不注意把她拉過來,我想著應該是不敢過去吧,但是要是趁她不注意趕緊拉過來也不現實,因為離得還是有點遠,一下水肯定是有水聲和水波,驚動這個女孩。不過親眼看見女孩跳下去大家應該都很心疼吧,希望大家還是理性一些吧,但是希望民警也能想開點,不要有心理陰影。自殺者沒有權利浪費警力和公共資源,警察願意傾盡全力救那是有能力有辦法有經驗,沒辦法救那也是事實。
與其逼逼賴賴警察不救人,不如想想怎麼讓中國所有地方都能配齊所有突發事件的專業救護員,可以第一時間趕到任何地方,專業的事情留給專業的人做,不要讓警察白送性命,尤其是這種自己都不想活的人,沒義務讓民警為了他們犧牲自己。
至於這件事到底能不能做到,怎麼做到,那就不是我能想全得了,這得幾代人的努力。沒下河遊過泳的人就不知道冬天河水除了冷還很深!深!深!明白什麼是深嗎?就是深淵的意思,咚的一下人就命懸一線,再掙扎兩下就漂離河岸,再抽搐兩下就沒下去了!一米幾的身高要去挑戰十幾二十米的深淵咋想的,本人溺過水體會過那種臨淵的感覺,兩個詞形容:極度恐懼,瀕死體驗。
我們是人,不是機器,除去極少數經驗非常豐富很自信的人之外,大多數人是需要反應時間的。立即嘗試相互攙扶下水是建立在已經看到視頻知道這種方法的基礎上。
警察在現場原本想著勸一勸,或許是想拖到有專業設施的人來,突然她就這麼跳下去,能在十幾秒內從震驚中緩過來還想到這個方法並克服不會遊泳、怕水的心理障礙走下去,我認為已經很難得了。遇到突發事件,要求在30秒內做出理論上最正確的反應,恐怕連專業救援人士都難以做到,可能只有在網上敲鍵盤才能做到。
這就和正當防衛要在突發傷害事件發生的十幾秒內做出最正確的做法才算正當防衛一樣離譜,如果人人在網絡上都是超人,現實中的反應速度也和打字一樣輕鬆,每一步都像程序設定好的一般按部就班,那就好了,世界就真的和平了。
這種一般都不是平臺然後直接到深水區的,一般都是斜坡然後突然斷層到深水區,所以也可以看到警察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很有可能是因為水下情況比較複雜,臺面不是平的。這種時候要求馬上撲過去拉住女孩的,簡直是開了上帝視角。面對自殺者的正常操作不就是該溝通勸導嘛?
救援跳河的,可不僅僅是個救生圈就能解決的。了解救援是需要專業繩索,鎖扣等器具。光是這些器材的使用,就要花時間培訓。比如各種結繩法,模擬各種現場進行救援演習。而且最重要的是要時刻對各種危險區域制定救援方案,定期組織進行水源道路熟悉。還有現場的對講系統,現場救援不是一兩個人就能搞定的,需要後面配合、牽引、保障及指揮和指導。
當救援人員上前救援的時候,一般情況複雜,視野受限,需要後方觀察實時報告情況,指引救援人員向目標靠近。前方人員冒生命危險,需要後方牽引保障安全的,不可牽得太緊,以免給前方徒增負擔,又不能太松,以免出現意外。這些都是需要熟練配合演練的。專業的和非專業的差別極大,一般民警是不建議入水,還是需要專業人員實施救援。
這個問題大家討論的關鍵是出警的民警應不應該被問責!而非女孩兒是否一心求死,用你的理論,耽誤了30秒都沒跳深水就不算一心求死,那她為什麼不多等三分鐘?逝者已逝,不多揣測。我只想說,這件事,不存在洗不洗的問題。簡單說就是,在那樣的時間地點環境特點的條件下,你能否有辦法把女孩兒救出來?別說你不懂或者不是專業的,那幾個民警對這些也比你搶不到哪去。很多人最令人厭惡的是把警察當作無所不能的存在,大家網上敲鍵盤的聲音雖然很大,但真不如那幾個民警站在冰水裡那三十秒的付出。
首先,誰也不希望看到這種結局,現場的JC叔叔也是。其次,你設身處地的想想,幾個不會水的Jc沒有專業的救生器材,但還是站在水裡規勸哪個女生。(圍脖上說有說有笑,那是因為他們正在勸說輕生者,不帶笑你覺得能勸嗎)。sp我看了,那女孩突然就掉落深水區,這對那幾位不專業的jc來說是始料不及的吧。我覺得活在當下多一些寬鬆,少鑽牛角尖比較好,這樣自己也不會活得太累。
不用下水,大家家裡就可以試,不說冬天,單單是春秋季天氣還不算熱的時候洗冷水澡,冷水開大從頭上衝下來,整個身體會不自主地顫抖不說,最難受的是不自主胸口地抽氣,感覺無法呼吸,內心會充滿恐懼就好像掉到了黑暗深湖裡一樣,這是我真實地感受。當地人接受採訪都說這水庫五六米深,夏天都不會有什麼人去裡面玩。他們去勸說的穿那麼厚重的衣服,不會遊泳,你讓他們去伸手拉一把?動作過大刺激女孩導致女孩跳下去呢?就那麼幾十秒你說得輕巧,1°到7°你淋水站戶外40秒體驗一下吧?
第一你可以做個實驗,叫你朋友在不提示的情況下突然向你做出要打你的樣子,你看看你下意識的反應,第二這是水庫不是陸地,水是有阻力的,兩三米的距離足夠讓那個女孩反應,並作出過激行為,第三,水溫和天氣,沒做熱身還在水庫,不清楚水下情況,平地和水下懸崖就在那幾十cm的距離,羽絨服沾了水有多重你也可以實驗一下。第四,這是一個自殺的人,類似於無理取鬧的人,會做出任何的難以估計的行為的人,水鬼懂吧。第五,將心比心,都是想救人的,警察是就近派遣先求穩的然後拖時間的等專業人員的。第六,都說理論和實踐不是一回事了,做過實驗吧,理論頭頭是道,一到實驗什麼情況都會來的,人生不是不單單是理論,是事後的最優解,今後對這種問題的解決辦法的討論,比責任的爭論更有意義。
瀆職主要是針對沉溺前警察有沒有作為,按正常流程來講,警察抵達現場,肯定是要先了解情況,再勸導,如果沒有進行勸導純粹地站在一邊冷眼旁觀,那絕對是瀆職。如果進行了勸導,還是沉溺,那就超出警察能力範圍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