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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男子發了2條簡訊,判入獄30年!」發生了什麼?本周二,阿拉巴馬州37歲男子Randall Keith Midkiff 被州法院判入獄30年,起因很簡單, 嫌犯Midkiff 與網上認識的女子見面後,他給該女子一周內發了兩條信息,希望能與該女子9歲的女兒上床。
該女子拒絕了Midkiff並立即打911報警。Midkiff被隨即趕來的警察逮捕,本周被判30年監禁,並被錄入美國性犯罪者終身名單。
給到美國定居,旅行、留學的朋友提個醒,美國法律複雜嚴厲,與其他國家差異較大,發生過很多案例都是因為「一點小事」引起的。
美國是一個有槍,「高犯罪率」的國家,行事需謹慎。(反諷)
2019年5月3日,一名40歲的路易斯安那州男子因涉及兒童和兒童色情的性犯罪被判處175年監禁,此前調查人員在他的電子設備上發現了數千張兒童色情的照片,並稱至少一名女孩遭受過他的性虐待。
2019年5月28日,內華達州男子克里斯多福·塞納因拍攝兒童色情視頻並對兒童進行性虐待,被判在監獄服刑54年。
克里斯多福·塞納(Bizuayehu Tesfaye / Las Vegas Review-Journal via AP)
以上兩則新聞,都是美聯社最新的關於美國兒童性侵案件的報導。在美國,除了殺人、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外,性犯罪者付出的代價最為昂貴。普通犯罪者在刑滿釋放後尚可改過自新重新融人社會,而性犯罪者的自由將終生受限。無論他們遷往何處,必須在當地社區登記報備自己的行蹤、住址、駕照號碼、體貌特徵,警方會將上述信息向社區公布,並在網際網路上公之於眾,提醒人們警覺提防。
這樣的規定來源於一名被有前科的男子性侵併殺害的小女孩:梅根·康卡。
1994年7月29日,新澤西州女童梅根·康卡遭有性侵害前科的男子傑西·提門德誇斯性侵併被殺害。此前,傑西就兩度因猥褻兒童罪而入獄,這次犯罪也是剛出獄不久,而康卡的父母事前不知道犯案者搬到他們居住的地方。他們不希望再看到類似悲劇的發生,於是在新澤西州發起一場修改現有法律的運動,要求政府制定法律,強制性犯罪者在出獄後向居住地執法部門登記並將記錄公之於眾。
由此催生的美國性犯罪者資訊公開法被民間俗稱為《梅根法案》(Megan's Law)。法案規定美國各州必須建立性罪犯和騷擾兒童罪犯的檔案,並規定各州必須知會有性侵前科者入住的社區,將有性侵兒童前科者的個人資料公開在網際網路上,供民眾查詢及事先採取保護措施。
1996年,時任美國總統柯林頓籤署法案更進一步推動全國性的性侵犯罪者資料庫。
2006年,美國佛羅裡達州通過《傑西卡法案》:兒童性侵犯的初犯大幅提高刑度,實施社區監控,包括:終身配帶電子腳鐐、禁止接近兒童常活動的場所、被警方長期監視。
現在,所有人都可以登錄美國司法部網站隨時查看自己所在的社區周邊的性犯罪者信息,甚至可以查看這些性犯罪者之前犯罪的詳細信息。我們根據美國公開新聞進行了檢索,發現網站功能十分強大。
根據姓名進行檢索,可以得出符合條件的結果
點進去可以查看此人所有信息及犯罪記錄
沒有具體的地址信息,也可以根據區域進行檢索。在這個網站:https://www.familywatchdog.us/showmap.asp
中,輸入大致區域即可了解生活在該區域內的「前科」人員。
而在厲害國這個性侵9歲兒童的人已經開始遙控各種力量刪帖了!呵呵!
入群、合作,請註明
感嘆!三浦友和與山口百惠現在變成這樣啦?鐵粉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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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要變了,他的建議也許是最聰明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