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1年,荷蘭擺脫了西班牙的統治,贏得國家獨立。雖然當時並沒有得到西班牙的承認,但是他們已經開始行駛一個國家的權力了。
獨立後的荷蘭也急於像葡萄牙、西班牙那樣,發展自己的海外貿易,由於發生搶奪資源等貿易摩擦,荷蘭同西班牙交惡,西班牙所有港口對荷蘭人關閉。別無選擇的荷蘭人,只好自己重新尋找一條通往亞洲的新航路。
東方的貿易之路也不平坦,它是在爪哇和馬六甲海峽兩次打敗葡萄牙艦隊之後,就此壟斷了此處的貿易的。
買賣做大了,就得有專門的管理部門才行,於是,1602年3月20日,荷蘭東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成立了,簡稱VOC。
這個公司可不是普通的貿易公司,雖然它形式上是一個股份有限公司,但它有自己的僱傭軍,可以發行貨幣,也可以與其他國家訂立正式條約,並具有對該地實行殖民與統治的權力。
做貿易得有基地,為了在東亞地區找到一個可供船隻補給的長期據點,他們開始苦苦找尋,終於找到澎湖這一帶。
澎湖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彭湖為漳、泉之門戶,而北港(臺灣)即彭湖之唇齒,失北港,則唇亡而齒寒,不特彭湖可慮,漳、泉亦可憂也。」(《讀史方輿紀要》清·顧祖禹)
作為一個中轉基地,地理位置十分理想。看好這塊地方以後,他們自己一合計,事情就敲定了。
1604年(萬曆三十二年)8月7日,荷蘭東印度公司艦隊司令韋麻朗(Wybrand van Warwijck)一聲令下,艦隊就侵佔了澎湖。
此時是明萬曆年間,雖然明朝的皇帝不著調,20多年不理朝政,但他手下的大臣們還是盡職盡責的。
福建巡撫徐學聚一看自己管轄地來了外人,連個招呼也不打,就反客為主了,於是下令,指派都司沈有容前去交涉。
沈有容得令後,組織50艘戰船,2000餘人,於同年 11 月 18 日抵今日之馬公市。
沈有容在娘媽宮(今澎湖天后宮)會晤了荷蘭的艦隊司令韋麻朗,要求他們撤出澎湖。
韋麻朗談了自己要求建立海上貿易的請求,但遭到斷然的拒絕。韋麻朗一看軟的不行,想要來硬的,但自己兵力亦相差懸殊,這個仗是沒法打的。於是怏怏不樂的於 12 月 5 日離開澎湖,轉往臺灣,再尋找新據點吧。
事件結束後,明朝政府立「沈有容諭退紅毛夷麻郎碑」以示紀念,此碑現存於澎湖馬公鎮。
他們撤退是撤退了,但是心有不甘。
俗話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這次沒得逞,下次還會捲土重來的。
果然,隨著東印度公司在東亞的買賣逐漸做大,公司實力強大了,他們又想起這塊地方了。
於是,在相隔18年後,又捲土重來了。
1622年(天啟二年)4月10日,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顧恩一聲令下,艦隊司令雷爾生率領一支精心準備的荷蘭艦隊,就這樣浩浩蕩蕩出發了。
這支艦隊共由15艘大小戰艦,1000多精銳士兵組成。
其實嚴格說起來,應該算一個聯合艦隊,因為在這個艦隊裡,還包括當時剛剛冒頭,一心要討好荷蘭的英國兩艘戰船。
這麼大的陣勢,在歐洲殖民史上,還是很少見的。
因為在爪哇也好,還是在馬六甲也好,這麼大陣勢的船隊一到,當地人就會乖乖投降了,還何談抵抗?
他們估計得一點不錯,戰事剛一開始,果然把聞訊趕來的明軍打的落花流水。
同時荷蘭派遣艦隊駛至漳州海面,封鎖漳州門 戶,企圖以武力威脅中國同荷蘭通商。
荷蘭人船長威伊邦特庫撰寫的《東印度航海記》中,裡頭描繪當時的情形。
十月十八日, 荷蘭人在漳州「燒毀中國帆船多至六七十艘」,並登陸洗劫;
二月十日,荷蘭人又「縱火焚毀兩個村 莊」;
五月一日,截獲中國商船一艘,「其中載有二百五十人 之多」。 對於中國俘虜,荷人則把他們先集中至澎湖島上,強迫中國人築城,據記載共有1150 多名俘虜, 役死者571 人,所剩下的579 人被遣送到巴達維亞, 然後出售到其他地區作為奴隸……
同時,也加緊修築防禦設施,碉堡也建起來了,艦隊也擴大了,戰艦達到18艘。
在此站穩腳跟以後,說話底氣也足了,千總陳士瑛前來交涉時,荷方提出三點要求:
第一,允許荷蘭人在中國沿海互市;
第二,割讓澎湖予荷蘭人;
第三,禁止中國與葡萄牙、西班牙二國進行貿易。
提出以上三個條件後,並以武力要挾:「若不允市(指通商),必動幹戈」。
既然對方索要的條件不能滿足,只有用武力說話這一條途徑了。於是,在當年的九月初五,明熹宗 下旨:「紅夷狡詐,為患方深。巡撫官著督率將吏,悉心防禦,作速驅除。」
至此,澎湖之戰已箭在弦上了。
1624年2月(天啟四年正月), 福建巡撫南居益親自乘船到金門,下令明軍船隊渡海武力收復澎湖,此次出徵的,是200艘兵船,1000萬餘人。
福建總兵俞諮皋、守備王夢熊,率領兵船至澎湖,登陸白沙島,首先與荷軍接火,但荷蘭軍隊依仗堅固的工事與戰艦頑抗,澎湖久攻不下。
「(紅木埕城要塞)炮樓堅緻如鐵,巡撫南宮益,遣兵攻之,賊首高文律拒守不下,官軍以藥轟之,樓傾下海。」(《澎湖廳志》)
海戰情況更糟糕。此次明朝水師雖然出動了自己所有的家底,但都是可憐的中小型戰船,和荷蘭龐大的戰艦相比,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
巡撫在後面督戰,前線也不敢鬆勁,一下打不下來,那就慢慢啃吧,於是幾乎天天發動攻擊。
後來更是改變戰術,既然碉堡這麼堅固,那就不強攻了。在荷蘭人的炮火下,明軍使出了巧勁,用堆滿沙石的戰車抵擋荷蘭人的炮火,一步步完成對荷蘭人的合圍。
在陸地完成合圍的同時,還封鎖海路,斷絕荷蘭人的外援。
等仗打到七月份時,南居益一看總這麼耗著也不是回事,於是派出火銃部隊支援徵討大軍。
明朝的火銃,屬於熱武器了;他們一上來,戰鬥力相當的驚人,一直把荷蘭人打得最後龜縮在據點裡拒城死守。
此時再一次形成了僵持狀態!
等到了八月份,南居益忍無可忍之下,對前線將領發出了死命令:再打不下澎湖,提頭來見!
七月初三,明軍分三路齊攻,七月十一日, 荷蘭人示降。十三日,「(荷蘭人)拆城,起運米下」(《明熹宗實錄·卷47》)。
在雙方激戰七個月,耗費軍資十七萬七千餘兩之後,明軍生擒荷軍守將高文律(Kobenloet)等十二人,其餘荷蘭殘兵倉皇逃往臺灣南部。
至此,明軍終於不辱使命,取得了澎湖之戰的勝利,捍衛了國家主權。
隨後福建巡撫南居益獻俘於北京,天啟皇帝下令把他們全部斬首,傳首九邊以儆效尤!
澎湖之戰的影響:
此戰過後,朝廷才意識到澎湖地理位置的重要性,於是採取了以下補救措施:
一、在澎湖增加駐兵,著兵部「專設遊擊一員,駐紮澎湖,以為久經固圉之」。 同時在原有兵員的基礎上再增加兵力,最終使澎湖地區的駐兵增加到 2104 名。
二、加強福建沿海地區衛所同澎湖地區的聯繫。
三、提升澎湖駐軍等級。澎湖地區原為「南路節制」,故而軍事決定權較低,現今改為 「副總兵衙門兼協守職銜」,大大提高了澎湖守軍的軍事決定權。
四、增加兵餉。澎湖地區每到汛期,駐防人員便會撤防,而如今則增加兵餉,使駐兵常年死守,不許回撤。
五、屯田澎湖,開發漁業。
另外,在軍事上也有所斬獲。
正是通過此戰,明朝才意識到新式火炮的巨大威力,在收復澎湖之後,開始著手仿製荷式火炮,用於裝備自己的軍隊。
經過屢次改進,最終生產出後來令滿洲人聞風喪膽的紅夷大炮。
參考資料:
《明熹宗實錄》
《明史》清·張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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