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為李慕溪弟兄朗讀:
序言
「耶和華啊,榮耀不要歸與我們,不要歸與我們,要因你的慈愛和誠實歸在你的名下。為何容外邦人說:『他們的神在哪裡呢?』然而我們的神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詩一一五1-3)
「他們的神在哪裡呢?」多年以來,這是不信的人譏刺屬神的人的一句話。古時候那些拜假神的人指著他們的偶像對神的百姓說:「看哪,我們的神在這裡。你們的神在哪裡呢?」今日那些不信有神的人對神的孩子們說:「世界上根本就沒有神,你們卻說有神。你們的神在哪裡呢?」他們又說:「如果真有神,你們就把祂請來,讓我們看看,我們也就信祂。如果你們不能把祂請來,你們便是迷信。」
他們又說,「世界上一切實際存在的東西,我們都看得見,摸得著,神既是看不見,摸不著的,祂便根本不存在。」他們又說:「人不是神造的,神乃是人造的。古時候的人因為不明白自然界種種的現象,便以為有神創造它們、管理它們。那時候的人又因為懼怕風雨、雷閃、洪水、猛獸,便自己心中假想有神,來求神保護他們。今日科學進步,人們已經明白了自然界的種種現象,並且有方法克服自然界種種的災害,因此便不再需要那種虛無飄渺的神。二十世紀的人如果還信神,那真是迷信、落後、頑固、無知了。」
「你們的神在哪裡呢?」我們要用古代先知的話回答這個問題說:「我們的神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不信的人要我們把神給他們請來,讓他們看看。神就不是這樣可以隨便被人請來看的。縱使神今日肯向他們顯現,他們因為存了不信的心,也會設詞推諉,仍然不肯信祂。人既不肯信神,神就任憑他們不信好了。祂不那樣縱容他們,隨便把祂自己顯給他們看。祂確曾顯現給人看過,但那是顯給信祂,敬畏祂的人看。
那些人並沒有存著試探祂的噁心,也沒有要求祂顯給他們看。祂因為那些人信靠祂、尊重祂,因此在有需要的時候向他們顯現。至於那些不信的人所說:「一切實際存在的東西都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凡看不見、摸不著的便根本不存在。」這更愚昧可笑了。不用談什麼靈界的事實,就拿一件極淺近平凡的事說罷。今日任何人也不會否認電的存在和它的功能吧。但有什麼人看見過它的形狀,摸著過它是軟是硬的呢?
我們沒有看見過電,也沒有摸著過電,但我們看見電通過了電燈泡裡面金屬的細絲便發出光來,把漆黑的屋子照耀得如同白晝;我們又看見電轉動電扇發出涼風來,吹到我們身上,使我們在炎熱的天氣中覺得通身涼爽;我們又看見電通到電爐子上便發出熱來,把飯菜煮熟,供我們一頓飽餐;我們又看見電通到電車上,使那龐大的車輛載著大群的乘客在馬路上面駛行;我們又看見電通到工廠的機器上,使那複雜巨大的機器轉動起來,能製造各種物品。
電燈和它所發出來的光不是電,電扇和它所吹出來的風也不是電,電爐子和它傳出的熱也不是電,電車和它的行駛也不是電,電機和它的產品也不是電。但這一切都足能證明電的存在。我們沒有看見過電,但我們看見了電的功能,這些功能便證明電的存在和電的能力。照樣,我們沒有看見過神,但我們看見了神的作為和神的大能。這一切豈不同樣能證明神的存在麼?
觀察萬物,誦讀聖經,我們可以舉出七樣為神作見證的事來,使讀者更認識神。
一、一個奇異的宇宙為神作見證(上)
「你且問走獸,走獸必指教你;又問空中飛鳥,飛鳥必告訴你;或與地說話,地必指教你;海中的魚也必向你說明。看這一切,誰不知道是耶和華的手作成的呢?凡活物的生命,和人類的的氣息,都在祂手中。」(伯十二7-10)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的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羅一19-21)
一個人只要不是生來瞎眼的,他一定可以借著他所看見的這奇妙的萬物認識神。經上的話說得多麼清楚:「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怎麼顯明的呢?「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我們的眼睛看不見神,但我們的眼睛卻看得見神所創造的這奇妙的宇宙。這奇妙的宇宙存在一日,人便一日不能否認神的存在和大能,不能否認神的作為和智慧。
如果有人問我們一張桌子是怎樣有的?我們一定說是木匠制的。如果有人問我們一個茶壺是怎樣有的?我們一定說是燒窯的人燒的。如果有人問我們一匹布是怎樣有的?我們一定說是紡織工人織的。如果有人問我們一本書是怎樣有的,我們一定說是印刷工人印的。任何一樣東西都有它的製造者。但宇宙間的萬物除了人手所造的以外,還有許多非人手所造的東西,它們又是怎樣有的呢?
地上的走獸是誰造出來的呢?空中的飛鳥是誰製作的呢?大地是誰創立的?海中的魚是誰手中的出品?你問一問它們是怎樣有的?它們要一同指教你,一同向你證明是神的手造成了它們。遠在三千多年以前,全地的人類在那裡敬拜人手所造的偶像假神的時候,那一位有智慧的敬虔人約伯就在那裡見證一件重要的事實:「你且問走獸,走獸必指教你;又問空中的飛鳥,飛鳥必告訴你;或與地說話,地必指教你;海中的魚也必向你說明。看這一切,誰不知道是耶和華的手作成的呢?凡活物的生命,和人類的氣息,都在祂手中。」(伯12:7-10)
這一段經文告訴了我們兩件事,第一件是神創造了大地和其上的萬物,第二件是神掌管活物的生命和人類的氣息。前者是神已往一次所作的事,後者是從神創造世界一直到今日繼續下來的一件事。世上有些有學識、有本領的人能作許多偉大的事工,他們能發明許多新奇的東西,能製造許多供人享受的物品,能建築許多高大的房屋,能發掘許多埋在地下的寶藏。他們不是水族,但能潛入海底;他們不是飛鳥,但能翱翔天空。他們甚至能用人工改造自然。
但有兩件事直到如今還沒有一個人能作得到,而且將來也絕不會有。第一,人不能使無變為有;第二,人不能創造活物的生命,也不能用人的方法存留生命。
人無論製造什麼東西,只能利用世界上原來就存在的東西,卻不能創造出一種世上根本就不存在的東西來。人能從地裡發掘出來各種金屬,用它們去製造各種用具,他們卻不能創造出一種世界上根本就沒有的金屬來。人能改良各種植物的種子,也能把不同的樹木接起來,他們卻不能創造一粒種子,或一根有生命的樹枝。人能用人工使飛禽、走獸、昆蟲、水族繁殖起來,但他們卻不能離開原有的動物,自己創造出一隻飛鳥、一頭走獸、一個昆蟲、一條小魚來。
人只能製作,卻不能創造。人只能製造沒有生命的死物,卻不能創造有生命的活物。人能製造搭載幾萬噸貨物,幾千名乘客的輪船,卻不能創造一隻螞蟻和一棵小草。人能借著充足的日光,新鮮的空氣、豐富的營養,適當的休息,護衛神所賜給他們的生命,但當神要取去他們的生命的時候,他們沒有一點辦法能把這生命留住。
「使無變為有」,是只有神能作的(羅四17)。「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也是只有神能作的(徒十七25)。因為「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十三9)敬畏神的人在三千年以前被神的靈感動所說的話,直到如今仍是真實的。在這三千年間科學有多麼驚人的進步,但這段話到今日仍是沒有絲毫的改變。這不是稀奇的事麼?(待續)
王明道(1900-1991)中國家庭教會領袖。本文選自《王明道文庫第4冊·餘糧》第7章「證明有神的七個見證",浸宣出版社出版。本刊已獲微信原創播發王明道先生文章的授權。本文歡迎弟兄姊妹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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