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理論上講,給前任送個禮物應該是想TA們更喜歡你,並希望回來你身邊,對嗎?
不一定是。今天,我們一起來分析一下如果你給前任送禮會怎樣。
先小劇透一下:其實我不太支持送前任禮物這種行為。老實說,我認為這種事情可能會進一步影響到你想複合機會,並不一定有所幫助。
WHY?
好吧,沒有任何前任將根據你送給TA的禮物來決定是否要與您聯繫的。
禮物沒有顯示出你性格的真正改變,那麼憑什麼會覺得送個禮物TA就會回到你身邊呢?如果那些禮物不能幫助到TA,那浪費錢又有什麼意義呢?
不過,我仍然想更深入地研究,因為在某些情況下,我看到我的一些客戶相信,由於社會額俗或不切實際的期望,送給前任禮物會覺得讓事情變得更好(例如紅包)。
我們一起來分析所有這些情況,並用理性邏輯推理來支持這一結論,因為在所有情況下送禮物為什麼有害大於幫助。
情形一:節日
聖誕節,生日甚至情人節等這些節日會使人在分手後情緒特別低落,相當一部分人會因為錯過自己的前任,強迫自己送禮物給前任來證明自己。但是,這些行為通常會被誤判,因為這種情況下送禮物更多的是為了讓自己感覺好些而不是讓前任感覺好些。
有人會說,我送禮物就是想讓TA高興,我只是想看到TA高興,事實是這樣嗎,使TA高興就是送禮物的目的的話,那麼,這意味著你送禮的意圖並不純粹。
這種行為我們通常認為是試探性的行為,帶有判斷依據的,去試探TA的反映從而去判斷TA是否還牽掛你,是否還念這你。
所以人們經常以節日為藉口,為了安撫自己在節日思念加重焦慮而做出來的想去解決焦慮的一些行為,但是,我們都清楚知道,TA是否對你還有喜歡,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反映,例如:
你送3C類產品,不喜歡你的,就算你送你認為最好的手機,平板,TA可能會認為你木訥不懂浪漫,一個冷冰冰的東西有什麼用,那些陰謀論患者甚至會認為你是不是裝了什麼後臺讓你去監控TA,去窺探TA的生活;如果對你有意,那麼TA可能會想,你是不是希望在聽音樂、用PDA、用手機時都能想到TA,也可以說你很在乎TA,希望能為TA準備好所需物品等等……那些送什麼化妝保養品、毛絨公仔、巧克力這些的,如出一轍,有一樣是肯定的,就是你們絕對不會送你信用卡的附屬卡,為什麼?你們會考慮這個試探行為的成本!這種送禮物的行為,真的是你們想要的嗎?真的是只想讓她高興嗎?
情形二:好久都沒有聯繫了,突然送禮物給前任
如果你正在閱讀本文,那麼你必須知道,無論你想要什麼結果,我都非常贊同分手後不聯繫的。如果你想讓自己的前任或自己能繼續往前走,那麼重置這段感情是最好的方法。一般持續的時間是21-54天,但是我的大多數客戶都發現很難完全克制住這個不聯繫時限,因此他們一直在尋找任何一個和與前任溝通的方式。
我們為什麼會一直想去違反這個不聯繫規則呢?因為沒有人想被遺忘,人們都害怕那種被遺忘的恐懼感。
我們下意識會去思考,如何應對被遺忘的恐懼?送前任禮物就是簡單能做得到的一種方式。禮物不必太大太貴重,可以是簡單的卡片或花。但是在不聯繫期間送禮物有什麼作用?
它最終所做的只是釋放了不聯繫時期所有累積的壓力,這是自欺欺人的一種行為,想自己不被遺忘罷了,有多少是真正的思念?試想一下,如果TA給你正面積極的反映,能說明你們要和好?分手的原因忘了?如果是消極的,你還不如不送禮物,何必還要再折磨自己一次?
結論:
給前任禮物就像試圖通過這種行為捷徑爭取TA回來,但試問自己:你是否真的想要TA回來你身邊?最終的結果是不是真的是你想要的,如果不是,那麼為什麼還要去打擾各自前行的道路。
如果真的想和前任再做朋友為前提,那麼最好的嘗試通過信息來重新建立你們之間連接,而不是試圖向某人撒些禮物。
劃個重點,在以下情況下送禮物時要特別小心:
1.像生日和聖誕節這樣的節日送禮物,我們要清晰明確,只是想讓自己感覺好些,而不是讓TA感覺好些。
2.在不聯繫規則期間送禮物有可能會讓彼此進入另一個不良的循環當中。
3.如果建立聯繫後,一切都會好起來,因為這事彼此慢慢重新認識對方的一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