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裡是分享企業職場套路,幫助勞動者反套路的「小灰聊職場」。
小灰想問大家一個問題,你知道最低工資標準包括社保和公積金嗎?你的理解很可能是錯的!
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用工中非常常見的一個名詞,在小灰今年處理的幾百起勞動糾紛中,超過一半的勞動者所籤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基本工資,都是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疫情期間,如果是用人單位確因疫情而停工,從第二個月開始,可以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或80%發放基本生活費。
那麼,到底什麼是最低工資標準呢?
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籤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通俗地理解,最低工資標準是一個託底的政策,也就是說,只要你沒有遲到、沒有早退、沒有事假、沒有病假、沒有曠工,一個月內正常出勤,提供了正常的勞動,用人單位就至少應該向你支付相當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最低工資標準並非全國統一,而是由各省的人社部門結合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失業率等多種因素綜合制定,一般一到三年調整一次。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國31個省份中,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為上海,2480元;其次是北京和深圳,2200元;最低的為安徽省,第四檔的最低工資標準僅為1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