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工資基數怎麼算?實發or應發

2020-12-16 騰訊網

在給勞動者計算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時,經濟補償計算基數是按照員工稅前工資還是稅後工資確定?

很多HR和勞動者糾結於這個問題,下面我們從法律規定做個分析,看看經濟補償金基數到底是稅前工資還是稅後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如上規定,經濟補償基數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超社平工資3倍的按3倍計)。這裡的工資是應得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對此進行了明確: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各位注意了,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經濟補償的計算基數是「應得工資」。

勞動者每月應得工資與實發工資的主要差別在於各類扣款和費用。

應得工資是指未扣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扣款的所有應發工資總和。而實發工資是指實際到手的工資,即已扣稅、社保費、公積金等費用。

由於用人單位代扣的社會保險費、稅費、其它扣款等均為個人勞動所得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只是承擔代扣代繳義務。因此,所扣除的部分實際上是勞動者的工資,該部分款項應當計入工資性收入,在計算經濟補償金時應當以稅前的、未扣社保等費用的工資作為計算基數。

實踐中也有一些案例裁判結果中按照實發工資計算經濟補償金,這種情況出現一般有以下幾個原因:1、勞資雙方應發工資數額未約定,難以確定具體數額;2、裁判者圖省事,實發容易計算;3、對法律規定理解上的偏差。

關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問題,小編提供如下實務案例供參考:

湖南高院(2016)湘民再109號裁定書:

本院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是伍詠梅的勞動合同解除補償金以及工傷保險待遇應該按照何種標準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第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月繳費工資是指可以納入繳納社會保險費範圍的工資性收入,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費工資就是按國家統計部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範圍內發放的工資。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工資總額的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

按照上述規定,計算工傷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時應當以勞動者稅前的、未扣社保等費用的「應發工資」作為計算基數。用人單位代扣的社會保險費、稅費、其它扣款等均為個人勞動所得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只是承擔了代扣代繳的義務,所扣除的部分實際上仍然是勞動者的工資,故該部分款項應當計入工資性收入。原二審判決對此認定有誤,應該予以糾正。

(2017)川07民終186號二審判決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經濟補償金及二倍工資計算基數按照勞動者正常工作狀態下十二個月的應得工資計算,即未扣除社會保險費、稅費等之前的當月工資總額。故原審法院認定的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並無不當,上訴人稱經濟補償金應按照實發工資計算並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意見本院不予採信。

(2014)寧民終字第5356號二審判決書:

關於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問題。《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國家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不包括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動保護、職工福利和職工教育費用。由此可見,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公積金、個人所得稅,屬於勞動者的工資組成部分。中太高科公司主張以扣除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公積金、個人所得稅後的實發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於法無據,該上訴請求不成立。

來源:勞動法庫

相關焦點

  • 關於最低工資的一些問題:到底是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那麼這些問題也比較集中,比如說這個調崗降薪,拖欠工資要經濟補償,要未籤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等等一些問題。其實本來好不容易一些企業,他撐過了這個疫情期間,現在這些集中爆發的勞動糾紛就有可能成為壓垮企業的最後一根稻草。
  • 應發工資、實發工資、應稅工資的區別在哪裡?賠償按照哪個來計算
    大家好,這裡是幫助企業降低用工風險的「小灰聊職場」,上一章節我們講了這個最低工資的問題,今天我們就來講這個經濟補償跟應發工資、實發工資、應稅工資這些工資之間的聯繫。其實應發、實發,這些工資是我們平常講的最多的,但是這裡不保證大家對這些詞的理解是一致的,所以我們首先來一起講一下這幾個詞的含義。什麼是應發工資?
  • 2019稅務社保徵收基數是按應發工資算,還是實際工資或者基本工資
    社保新政的實施,可能會讓一些企業膽戰心驚,過去社保徵收主要是用人單位申報勞動者的繳費基數,所以會有少繳、漏繳、欠繳的情況。現在社保新政改由稅務機關徵收,稅務機關掌握著企業的工資數據,具有強大的徵繳能力,想要逃避相應的責任是難上加難了。
  • 一個月工資2萬,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一般會差多少?看完後明白了!
    一個月工資2萬元,應發工資是2萬元,但是我國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收入達到繳納標準的公民應盡的義務。所以,實發工資=應發工資—五險一金—缺勤遲到早退等罰款—代繳個稅。
  • 離職了,經濟賠償金N+1是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看看怎麼算?
    近年來,我國經濟不斷發展,勞動力市場也越來越完善,人們就業的流動性也越來越強。在人員就業流動的時候,一個無法迴避的就是經濟補償金,這是一種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補償,什麼情況下才可以領取呢?有幾種發放方式?讓我們來解析一下。哪些情況可以領取經濟補償?
  • 經濟補償、賠償金三倍封頂計算基數統計口徑匯總(全國42個地區)
    年8月16日)為落實《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將北京市統計部門發布的北京市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作為《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由當地政府公布的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來計算經濟補償的封頂基數。目前,審判實踐中,計算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均按照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標準執行。胡曉明主張按照2016年南京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標準計算賠償金,沒有依據。南京:(2020)蘇01民終1107號本著公平原則,一審法院認定笪正青20**年的獎金應為實發金額與應發金額之和,經計算,金額為293138.26元。
  • 最低工資、應發工資、實發工資等有很大區別!
    很多工作很久的人都對自己的工資條不了解,    什麼應發工資、實發工資、最低工資,    這些到底又有什麼區別?    完全一無所知有沒有?    其實有很大的區別    下面全君就為你說道說道!
  • 工會經費是按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計提?
    1工會經費是按應付工資還是按具體工資計算提取?武漢公司註冊刻印多少錢?你糟糕!我已收到你的詢盤。對您提供的情況答覆如下: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扣除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41號);第二條規定:「《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所稱工資總額,是指企業依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實際支付的工資、薪金總額,不包括企業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
  • 哪些收入應列入工資總額用於申報社保繳費基數
    申請社會保障繳款的基數不包括所有收入。以下項目用作工資總額統計數字,並用作計算繳款基數的依據:小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費、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其他工資、由特殊項目組成的工資。這時,有人問,在計算社會保險費基數時,有沒有不考慮工資總額的項目?當然有,而且有很多種,所以你必須心理上做好準備。
  • 員工:工資4500有五險一金,實發3000多,是算錯了還是沒搞懂?
    文章 /超老師分類 /社保學院字數 /2176字閱讀/約3分鐘注意,入職時和公司談的4500元工資包含五險一金,並不是到手工資4500元,所以,到手實發3000多元,對於員工來講是合理合法的。如果你存在類似的疑惑,不妨一起來學習搞懂吧!為什麼工資4500元,到手只有3000多元?
  • 2020年春節工資怎樣發放?春節加班、提前放假,工資怎麼算
    摘要:過了臘八就是年,春節期間也是全民的消費的高峰期,那麼春節期間工資什麼時候能發?如果要加班,春節的加班工資怎麼算?過了臘八就是年,春節期間也是全民的消費的高峰期,那麼春節期間工資什麼時候能發?如果要加班,春節的加班工資怎麼算?發工資的時間遇到休假怎麼發?
  • 月平均工資、應得工資怎麼算?勞動合同中沒有寫清工資怎麼辦?
    希望本文能夠幫助讀者正確計算「月平均工資」這一重要基數。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按照規定,如果是用來計算社保基數,月平均工資應是上年該職工所有能夠納入工資總額範圍內的的收入總和。員工月平均工資按照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應得工資計算平均值,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除此之外,並無其他法條直接關聯到月平均工資的計算方法。
  • 2020春節期間加班工資怎麼算?春節哪幾天加班有三倍工資
    春節期間也是全民的消費的高峰期,那麼春節期間工資什麼時候能發?如果要加班,春節的加班工資怎麼算?跟著小編來了解一下吧。發工資的時間遇到休假怎麼發?由於放假,有些公司會選擇把發放工資的時間推遲到了春節後發放,一來是方便財務;二來也能夠避免員工拿了工資過年之後就不回來了,儘量降低人員流失。
  • 各市最新繳費基數已公布,人事該如何調基數,事關所有員工的錢包
    目前瀋陽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810元,即2020年度繳存基數下限為1810元。例1:若A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25000元,高於2020年度月繳存基數的上限標準,則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為21924元。
  • 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繳費基數是怎麼算的?看完就知道了!
    很多人都知道要交社保,不少沒有固定工作單位的朋友,選擇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保,但是你知道你的繳費基數是怎麼算出來的嗎?下面我們就詳細介紹社保繳費基數的算法,大家可以轉換到當地的平均工資,算算自己每月交的是不是這個數呢?
  • 工資個人所得稅稅率表最新 工資超過5000個稅怎麼扣?
    個人所得稅對於大家來說最熟悉不過了,因為工資達到納稅標準就要交個稅了,所以許多人是非常關心的問題之一。不過,大家應該知道在2019年個稅迎來調整了,從原本的3500元提升到5000元一個月。可是,新版個人所得稅稅率表是如何計算的呢?
  • 2020年社保繳費基數怎麼算?怎樣輕鬆計算養老金,都在這裡!
    雖然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但是很多人還是不知道社保繳費基數該怎麼算,社保交的也是「稀裡糊塗」的,今天就來教大家2020年社保繳費基數的計算方式,以後再進行繳費心裡就有數了!社保繳費基數怎麼算?
  • 法定假期加班費怎麼算?
    法定假期加班費怎麼算?由安徽人事考試網提供同步國家公務員考試網,更多關於放假安排,端午放假安排,2020中秋的內容,請關注安徽公務員考試網! 2020下半年放假安排時間表來啦!法定假期加班費怎麼算?   2020年五一勞動節長假結束了,溫馨提醒,根據國家放假調休安排,5月9日(星期六)需要上班。
  • 離職經濟補償金計算方式一覽表(2020年版)
    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此處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 技能提升補貼怎麼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標準...
    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應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當月發放工資銀行對帳單(其中停工停產企業需提供上一季度發放工資銀行對帳單)。補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確定,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帳資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