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滴滴打車帶來的人生思考丨孰是孰非?
大家可能都會有打車的時候,打車的司機有的是比較正規的,而有的是非正規的。今天,因為我遇到了,所以有一些糾結,但是好在理智令我清醒,理性佔據了上風,使我不再良心備受煎熬。
我所闡述的事,就是在打車的時候,明明是自己叫的車,但是司機在途中會拉其他乘客上車,其目的就是掙雙份運費,我次奧?可能這只是日常的一件小事,我之前也經歷過,但是今天這茬,真就過不去了,好好的敘述一番。
今兒個早起,整個兒華北地區都在降雨。我所在的保定也不例外,本來每天是驅逐單車上下班的,但是因為下雨,只好作罷,便用打車軟體滴滴叫了個快車。
一路上比較順利,司機很健談,還說讓我給他五星好評,還吐槽滴滴軟體積分制的弊端如何如何。我應承著,心想,五星好評就五星好評吧,沒啥。可是就在要到達終點的時候,路過一個村莊,有個男生在路邊屋簷下避雨。司機便將車停下,請記住啊,這時候他並沒有經過我的同意。然後將副駕駛的窗戶(也就是我乘坐的副駕)降下來,招呼男生上車。我直接告訴他,別耽誤讓我遲到了。司機嘟囔著,一分鐘,差不了事。所以,停車,而在他降下玻璃的時候,我並不知情,當時雨譁譁的下,所以我猝不及防,雨水瞬間稍到我身上。
在車上,司機侃侃而談,最後到達終點的時候,男生詢問多錢,司機說了8塊10塊都行,應該是男生掃碼的10塊。而我,默不作聲!下車之餘,司機又囑咐我五星好評啊,我沒答話,說聲謝謝離去。
等我到達公司,坐下來的時候,便要支付運費。然後就是評價環節,到這裡,我心裡特別特別糾結。到底要怎樣評價司機?是昧著良心給他五星好評?還是必須懲罰他給其差評?
這件事我思來想去,應該從兩方面去考慮:
[if !supportLists]第一,[endif]從道義上講,或許司機拉上其他乘客是好的。因為畢竟在下雨,男生也沒帶傘,還面臨遲到的風險。接上他,算是一件好事。對於他們雙方而言,一個多掙了錢,一個花點錢搭上了車,既不被雨淋溼,又不會遲到。雖然是跟利益掛鈎,但是各取所需,倒也說的過去。我因為一個人,坐在副駕駛,對於我而言,並沒有太大的影響。所以,從人情和道義上講,這不是什麼壞事。
[if !supportLists]第二,[endif]從理性上講,按照法律規定,乘客打車(我叫的不是拼車,而是快車)的話。與司機構成僱傭和被僱傭的關係,在打車期間,司機和車裡面的空間短暫的是由僱傭者發起人支配的。換句話說,誰打的車,這輛車的使用權就隸屬他,他有權利決定車輛的目的地以及乘客的變數。即便是快車,那也可以多拉一個人,有肯能打車的人,還有其他朋友。但是前提是,打車者知曉並且自願。而今天的情況是,我並不知曉,也不情願,司機更沒有徵詢我的意見。即便是我表現出了不太情願的時候,司機置若罔聞!對於司機和那個男生來講,可能是好事,但是,對於我個人而言,我覺得受到了莫名的侵害!雖然這不是什麼大事,但是,基於人權而言,他們的確冒犯了我,而他們確一無所知,自得其樂,並且為此津津樂道。而我呢,即便是深陷囫圇,也不能表達出什麼,不然會被人扣上一頂「小氣」,「小心眼子」,「度量小」的帽子。
於是乎,我便折中評價,選擇了還有待提高,原本約定的五星好評,變成了三星,而不是一棒子打死,給司機一個差評。在滴滴軟體讓用戶選擇評價類型的時候,我驀然發現,下拉列表竟然沒有【途中隨意拼車載客】這一項。無奈,只能選擇其他,最後,我拉黑了這個司機。在未來的12個月,不會再遇到他(滴滴平臺規定,拉黑司機後12個月不會產生交集)。
所以,今天必須寫出來!!!
按照以往,善良的心態,看在司機歲數大了,男生下雨天無助,還真覺得沒所謂。但是,最終理智讓我理性。
從古至今,所謂王法無情。一個國家,有國家的制度和法律;一個企業,有企業自身的制度和約束;一個人,有自己的底線和禁忌。如果,連最基本的自覺都做不到,並且人人不去較真和較勁兒,那麼後果太可怕了。如果不較真兒杜絕,國家法律形同虛設,企業制度置若罔聞,人們道德倫理沮喪,那這個社會,也就徹底的完了。
細節決定成敗,做好自己,真的很重要。
關於這件事,你有什麼看法?歡迎吐槽,評論區一見高下,老夫等爾!
潤土(2020年9月23日星期三 晚上21:52 於河北保定清苑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