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長沙最高氣溫37℃。下午2點多,在韶山中路砂子塘路附近卻有5名20多歲的男女青年身著迷彩服,依次排開跪在人行道上,推銷精油,其中1人還舉著牌子,上面寫著「為了夢想,放下面子,跪地乞討」,這一舉動引發路人紛紛駐足圍觀。
為賣精油,男子當街下跪
26日下午3點05分,記者趕到現場時,身著迷彩服的男女正在人行道上,向路人銷售某品牌的精油。記者找到一名男子欲了解情況,該男子卻突然跪倒在地,拉扯記者的衣服,低聲央求購買他的產品。
「一天沒吃飯,身上沒一分錢,幫幫忙買一個,只要29元。」男子突如其來的舉動,讓記者措手不及,隨即上前攙扶男子起身再說,但對方堅持跪在地上,並努力推銷自己的產品,「將精油抹在頭上,頭髮瞬間柔順亮潔……」
男子名叫胡小朋(化名),25歲,8月20日從老家內蒙古坐火車趕到長沙,在朋友的介紹下來到石燕湖某培訓基地交了3800元,跟隨一名「老闆」學習銷售知識。在學習5天理論知識後,26日中午12點,他和另外70餘名成員,被一輛大巴送到雨花亭附近進行實際鍛鍊。「老闆」定下要求,「每人必須賣掉2瓶精油,否則回去沒飯吃。」
交談中,胡小朋反覆央求記者幫忙,並聲稱「放下面子跪地乞討,是為了突破自我!」
他說,只要記者願意購買一瓶精油,自己什麼都願意做,當問及培訓基地所在具體位置時,他表示不清楚。隨後,眼見記者沒有購買意願,他起身就走,並向下一個路人銷售產品。
「未完成銷售量,回去會被抽打屁股」
在東塘大都市商業街內,另外一名身著迷彩服自稱馬小連(化名)的女子,正在向商店老闆介紹自己的精油。她說自己家住婁底漣源市,今年34歲,8月21日在朋友的介紹下來到長沙。「跪在地上是為了改變心態,放下面子去做銷售。」馬小連說,培訓基地有一名「老闆」和5名「教練」,當天5點半回去之前,沒有賣完2瓶精油,「教練就會拿著一米長的管子,對著屁股使勁地抽。」
「抽100下、200下……」對於這種懲罰,馬小連坦言能夠接受,「自己無能,沒有賣出精油。教練抽打屁股,這是為了改變我們!」至於當街下跪,路人投來異樣的眼光,她說,「這只是一個課程,激發自己的潛能,突破自我!」
記者走訪發現,韶山中路砂子塘路口至新建東路路口,數十名男女身著迷彩服,拿著2瓶精油徘徊在人行道上,不時下跪向路人推銷產品。路過的一位市民說,「實在無法理解這夥人的思維,這麼獨特的銷售模式是不是傳銷人員?」
如果不具備經營資格,則行為屬於違法
隨後,記者撥打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電話12315反映情況,工作人員表示將安排執法人員到場查看。對於下跪這種銷售模式,該工作人員表示,一般市民可能難以接受,但說其違法,《工商法》中並沒有明確規定。
「這群人是否為傳銷人員,暫時不好定義。」該工作人員說,傳銷是一種等級制,參與人員層層發展下線,屬於金字塔銷售模式。工商部門只是對銷售地點進行檢查,這種流動性的路邊銷售,相關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不過如果銷售人員不具備經營資格,其行為屬於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