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趙曉娟編輯 | 昝慧昉1
9月4日下午,娃哈哈通過其官方微博掛出一則澄清聲明,稱關於「娃哈哈創始人宗慶後涉嫌原始股騙局」的新聞報導與事實不符,娃哈哈與涉嫌「原始股騙局」的微達公司並無關聯。
微達公司,系河南微達共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據網易財經報導,該公司宣稱借殼香港上市公司源想集團,並開始在原有的銷售機制上大賣原始股,第一批共2000萬股原始股集資約4000萬港幣。微達公司還以5G網際網路為噱頭,通過拉人頭的機制發展了3萬會員,總層級達到5級,其模式涉嫌非法傳銷。而宗慶後曾為其銷售的「娃哈哈金花秘寶」站過臺。
娃哈哈在上述聲明中表示,它跟北京賽智生物製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智公司」)於2020年5月籤署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授權後者在蜂蜜製品上使用「娃哈哈」商標,並由賽智公司依法自行生產和銷售授權產品,而微達公司系賽智公司下屬經銷企業。鑑於賽智公司未盡到對下屬經銷企業進行嚴格審查和管理的義務,並對娃哈哈和宗慶後的聲譽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公司已依約終止賽智公司的商標授權,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娃哈哈聲明。(圖片來源:娃哈哈微博)
據天眼查APP顯示,北京賽智生物製品有限公司成立於2001年9月,法人代表為張璟琳,經營範圍涉及銷售食品;委託生產保健食品;生物技術開發及轉讓、投資諮詢等。河南微達共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則成立於2011年7月,法人代表為瞿福學,公司經營範圍涉及計算機軟體技術開發、企業管理諮詢、企業營銷策劃、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國內廣告業務等。
界面新聞看到,今年7月,微達公司曾在其微信公眾號「微達國際」上,發布了宗慶後一段7分鐘的演講視頻,後者在演講中宣傳了娃哈哈秘寶「金花茶」產品。該產品就來自賽智公司。
整體而言,是獲得娃哈哈授權的賽智公司將產品交由微達公司銷售,但後者涉嫌傳銷。
對此,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佔領在接受搜狐財經採訪時表示,娃哈哈公司與賽智公司之間是商標許可使用關係,微達公司系賽智公司的經銷商,兩者之間不存在股權關係,也非關聯企業。因此對於微達公司的行為,即使涉嫌傳銷或非法集資,只要娃哈哈公司沒有直接參與,對此並不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加盟入會這種營銷模式違法,應由提出相關模式的微達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