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藤縣2020年秋學期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就讀安排方案的通知》
出來啦
老百姓關注的
縣城學校生源地劃分和縣直小學分流辦法
這裡都有
各位群眾請相互轉知
藤縣 2020 年秋學期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就讀安排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自治區教育廳《關於規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桂教規範〔2020〕2 號)和《自治區教育廳辦公室關於轉發做好 2020 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有關工作的通知》(桂教辦〔2020〕277 號)以及《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嚴肅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紀律的通知》(桂教基教〔2020〕52號)等文件精神,為規範辦學行為,嚴肅招生紀律,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就讀安排工作平穩有序進行,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保障轄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進入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二)實行劃片安排就讀、免試就近或相對就近入學;
(三)促進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均衡編班,不設重點校、重點班,新生起始年級按不超 55 人/班編班,防止產生 56 人及以上大班額,堅決防止產生 66 人及以上超大班額;
(四)確保義務教育鞏固率、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標;
(五)確保建檔立卡貧困戶無適齡兒童少年因貧失學、輟學。
二、工作原則
(一)劃片安排就讀,免試就近或相對就近入學;
(二)戶籍在生源地範圍的適齡兒童少年對應小學、初中必須全部無縫對接,安排入學就讀;
(三)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來藤投資企業高管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四)符合桂教基教〔2017〕36 號文規定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近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
三、就讀安排辦法
(一)生源地劃分
1.縣城學校生源地劃分
(1)藤城中心校
①藤州鎮大東社區、東風社區、城南社區(水巷口碼頭—往南至永豐商場西厚路口—往西糖煙公司巷口—往南至雞谷山腳—往東登俊路建行宿舍上雞谷山至環山路—往西至舊公路—往東至藤州大橋西橋頭—往北天橋至防洪堤水巷口碼頭的區域;其中的雙水灣小區劃歸縣第六小學)。城南社區的防洪堤水巷口碼頭至原糧所碼頭段至江濱西路歸朝陽小學;
②白坭分校劃歸縣第六小學管理。
(2)縣朝陽小學
①藤州鎮朝陽社區以及少部分調整區域,具體範圍是:由水巷口碼頭至永豐路口往西;麻紡廠十字路口沿公路至原糧所碼頭與防洪堤交點往東;麻紡廠十字路口向東沿西進城公路至環山路與公路東邊交點往北整個雞谷山(環山路接往農行宿舍下山路至農行宿舍底沿山腳往北直至原藤城衛生院東邊接西厚路巷口,路東登俊路部分屬藤城中心校範圍,路西屬朝陽小學範圍);城南社區的防洪堤水巷口碼頭往西至原糧所碼頭往南即江濱西路西段;
②白坭村白坭塘、大衝口、花衝片(即白坭村除原白坭小學校部服務範圍外的區域戶籍生)。
(3)縣第五小學藤州鎮城西社區,具體範圍:麻紡廠十字路口沿公路至原糧所碼頭與防洪堤交點往西 (田寮片屬縣第六小學生源地範圍,白坭村除田寮片外的其他片屬朝陽小學生源地範圍)。
(4)縣第四小學
①藤州鎮津北社區;
②藤州大橋東—體育館—興達商廈十字路口—西江橋南橋頭的區域(勝西村戶籍生除外);
③西江大橋南橋頭—信用社十字路口—東信大酒店—檢察院—朝陽幼兒園—潯江防洪堤區域不符合條件安排在潭津中心校就讀的一年級學生安排到縣第四小學就讀。
(5)縣第六小學
①富吉進城舊公路經麻紡廠、雞谷山、舊車站至藤州大橋西橋頭的南面區域;
②雙水灣小區;
③白坭分校劃歸縣第六小學管理;
④藤州大橋東橋頭-橋東飯店-眾城商廈十字路口-河東片區南進城路口的區域(勝西村戶籍生除外);
⑤河東片區南進城路口—華隆商廈十字路口—住建局十字路口—藤州中學門口區域不符合條件安排在潭津中心校就讀的一年級學生安排在縣第六小學就讀。
(6)縣第八小學
①東勝開發區(黃衝河以東,東勝村戶籍屬東勝小學生源地範圍);
②藤州鎮潭東村安寧片 1-7 小組、新寧片 1-4 小組(可以在潭東中心校就讀);
③陶瓷園區、工業園區;
④藤州中學門口—縣文化廣場—信用社—東山市場—潯江防洪堤以東至黃衝河的區域不符合條件安排在潭津中心校就讀的一年級新生安排到縣第八小學就讀。
(7)潭津中心校
①河東片區南進城路口-種子公司-眾城商廈大轉盤十字路口-西江大橋南橋頭以東區域,東至黃衝河,南至南進城路口,北至潯江。
②勝西村(戶籍生)。
(8)藤州中學
①藤州鎮勝西村、東勝村友欄塘片(戶籍生);
②河東片區城東、東山、潭津、安泰社區;
③藤州鎮政府在編幹部職工的子女;
④津北社區內商品房住戶(即有房屋產權證明或持購房合同且實際入住的)。
(9)縣五中
①藤州鎮白坭村;
②河西片城西、朝陽、大東、東風、城南社區。
(10)縣八中
①東勝開發區(黃衝河以東);
②藤州鎮東勝村、純平村、三坡村、麗新村、民生村;
③藤州鎮潭東村安寧片 1-7 小組、新寧片 1-4 小組;
④陶瓷園區、工業園區(符合安排就讀條件的來藤投資企業高管子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11)縣特殊教育學校面向全縣安排新生就讀 12 人(殘疾兒童少年可按照「就近就讀」原則,在義務教育學校隨班就讀或通過送教上門接受義務教育)。
2.各鄉鎮小學、初中生源地劃分
(1)各鄉鎮小學、初中生源地劃分由各鄉鎮政府組織中心校、各初中共同研究確定,在確保全部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前提下嚴格控制大班額;
(2)津北中心校本部生源地範圍:白沙村戶籍生;
(3)藤州一中生源地範圍:藤州鎮津北片各行政村戶籍生;津北社區除藤州中學安排的生源之外的其他生源全部納入藤州一中生源範圍。
3.民辦學校生源地劃分面向全縣招生,核定招生名額,不得突破招生計劃安排就讀。
(二)就讀安排
1.安排就讀對象及條件
(1)一年級新生
①本縣戶籍年滿 6 周歲(2014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含 8 月31 日),尚未入讀小學的適齡兒童於 2020 年秋學期全部入讀小學一年級;
②年滿 6 周歲,符合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條件的(根據桂教基教〔2017〕36 號文精神,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戶籍登記在外省(區、市)、本省外縣(區)的鄉村,隨父母到輸入地的城區、鎮區(同住)並在接受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可申請在我縣就讀。
(2)七年級新生縣內、鎮內 2020 年春季學期小學畢業生及持有藤縣戶籍在縣外回戶籍地就讀的小學畢業生。
(3)特殊教育學生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採取縣特教學校就讀安排、隨班就讀及送教上門等辦法安排就讀,確保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標以上。
2.安排就讀計劃數
藤縣 2020-2021 學年度義務教育新生就讀安排計劃表
3.縣城縣直小學、初中安排就讀條件順序
(1)戶籍在生源地範圍的適齡兒童少年(戶籍遷入統計生效時間為 2020 年 7 月 31 日〈含 31 日〉前);
(2)父母(法定監護人)在生源地範圍有房產證的適齡兒童少年;
(3)生源地範圍的中直、區直、市直、縣直單位,藤州鎮政府及其鎮直單位在編幹部職工子女;
(4)父母(法定監護人)在生源地範圍建房買房有購房合同,且長期入住的(廉租房、公租房住房住戶須提供與縣房產局籤訂的租房合同);
(5)對烈士子女和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員、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來藤投資企業高管子女及其他各類優待對象,其子女就讀安排按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6)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安排按桂教基教〔2017〕36號文執行。潭津中心校只安排符合上述(1)(2)(3)(4)類條件的學生在該校就讀。
4.縣直小學分流辦法
(1)藤城中心校分流辦法把富吉進城舊公路經麻紡廠、雞谷山、舊車站至藤州大橋西橋頭的南區域中該校 2020 年秋學期二至六年級學生分流到縣第六小學就讀。
(2)潭津中心校分流辦法潭津中心校 2020 年秋學期二至六年級學生分流如下:
①藤州大橋東橋頭—興達商廈大轉盤十字路口—西江大橋南橋頭的區域內在潭津中心校就讀的學生(勝西村戶籍生除外)分流到縣第四小學就讀;
②西江大橋南橋頭—信用社大轉盤十字路口—東信大酒店十字路口—檢察院—朝陽幼兒園—潯江防洪堤的區域內不符合條件繼續安排在潭津中心校就讀的學生分流到縣第四小學就讀;
③來自津北社區、白沙村、各鄉鎮在潭津中心校就讀的學生分流到縣第四小學就讀;
④藤州大橋東橋頭—眾城商廈大轉盤十字路口—種子公司—南進城路口的區域內在潭津中心校就讀的學生(勝西村戶籍生除外)分流到縣第六小學就讀;
⑤藤州中學門口—住建局十字路口—華隆商廈大轉盤十字路口—南進城路口的區域內不符合條件繼續安排在潭津中心校就讀的學生分流到縣第六小學就讀;
⑥勝西村(勝西、雅瑤、中勝)、藤州中學門口—縣文化廣場—信用社—東山市場—潯江防洪堤的東面至黃衝河的區域不符合條件繼續安排在潭津中心校就讀的學生,友欄塘、陶瓷園區、工業園區、東勝開發區的學生分流到縣第八小學就讀;
5.只有1 所初中的鄉鎮,則本鄉鎮初中除相關縣直學校以多校劃片安排就讀的部分小學畢業生外,餘下的當地所有小學畢業生必須無條件全部錄取安排就讀;
6.本鄉鎮有 2 所以上(含 2 所)初中的,由鄉鎮政府根據預先商定的生源地劃分範圍,召集當地鄉鎮中心校、初中、相關縣直初中現場確認安排人數及名單,籤發入學安排通知書交由鄉鎮中心校組織發放;各初中學校要於開學報名註冊至正式上課前,將未到學校報名註冊的新生名單信息進行統計,書面反饋給原就讀小學。原就讀小學要了解學生去向,動員其到初中就讀;
7.小學按生源地範圍全部安排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
(三)就讀安排日期
1.初中發放新生安排就讀通知書時間為 2020 年 8 月 20 日後(具體時間由各初中與相關中心校、縣直小學確定);
2.全縣義務教育學校報名註冊時間:2020 年 8 月 30—31 日。
四、嚴格就讀安排管理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桂教規範〔2020〕2 號、桂教辦〔2020〕277 號、桂教基教〔2020〕52 號文件精神,規範義務教育就讀安排行為。
五、本方案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