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宗教文化,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而我們今天就一起聊一聊它們。曾經在託管論的闡釋中,基督教已經被理解為某種對環境友善(包含著環境倫理)的宗教。但是進一步地,隨著對猶太一基督教傳統中環境倫理意蘊的深入探過,發據《聖經》中對自然(包括動物)友善和積極的價值成為趨勢。人們發現《聖經》要求人類的,其實是對自然的善治( good governance.),而不僅僅是一般的管理,更不是支配和控制自然。
著名的動物行為學家珍·古德( Jane Goodall)就指出:「在英文版的舊約聖經詩篇八」中,管理( dominion)這個英文字眼很常用,但它多少有點脫離原意。因為管理一詞,沒有很恰當地呈現出希伯來原文的精神。原文實際上是和善管理」的意思,就好像一個睿智的國王以尊敬和溫和之心善待他的百姓那樣。不管選用哪一個英文字來翻譯,它的本意就是在強調這樣的一種尊重且善待世界萬物的溫和態度,它同時也含有一種負責任」的精神。
「和善管理」和管理」這兩種不同的翻譯,當然在理解《聖經》的意義上,就會大大有所不同。」一從對《舊約》的不同解釋,到對英文翻譯的重新審視,表明人們期望在猶太一基督教傳統中尋找一種對自然友善的倫理,使基督教在應對當下的環境危機中依然具有價值。
《舊約·詩篇》第8章如《舊約·創世記》1:28一樣,被認為是一個表明自然在西方基督教文化裡被客體化的重要依據。經文中的「管理」一詞,如《創世紀》1:28的「管理樣,用的都是 domination over,這個詞的希伯來原文究竟具有什麼含意,它是否具有珍·古德所說的那種「善治」的意味呢?
以色列特拉維夫大學人類學教授 Moshe Shokeid認為,這個詞的希伯來原文為 tamshilehu,意為 control over(控制),其動詞詞根源自 limshol一詞,意思是10g0vem(統治,治理),在他看來,這個詞相當簡明,聽上去並沒有特別溫暖、謙恭或者諸如此類的含義。因此,就其字面義而言,可以認為它表明上帝授於人類管理動物的權能。同題是, Moshe shokeid教授認為,人類也受到上帝以及人間領袖的統治,因此,人類具有管理自然萬物的權能這件事,並不意味著這種治理可以是暴虐的。
這個說明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對《聖經》文本的解釋不能只注意其局關照整體;不應拘泥於字面,而應當探尋其精神和原則。如果上帝對於人類的治是基於仁慈和公義,那麼人類對自己的治理和對待自然的態度就不應當背離這樣的原則。換言之,如果上帝在創造萬物時充滿愛心和喜悅,人類在管理經他手所創造的一切時,也一定要實行善治。所以珍·古德堅信,上帝所要求人類的定是富有同情心的和善治理。
人與動物都是神所造的,人與動物在氣息上都是一樣,所遭遇的也都一樣,所以人不能強於動物。猶太的原則也包含「不要讓活物感到悲傷」的信條。這個信條體現在《舊日約》的多個片段中。仁愛在這裡顯然受到鼓勵。在以色列,人們還特別願意引用12世紀猶太拉比邁蒙尼德的話:「親子動物不得在同一天宰殺」,因為對動物母子來說痛苦太大。在猶太拉比看來,所有的生物(包括自然)都是神所創造的秩序的一部分,需要人特別予以關心。
由於地球和萬物是上帝所創造的,是經上帝之手創造的秩序的一部分,因而,人不可以掠奪自然和毀壞生命。上帝顯然熱愛自己所創造的這個世界,《舊約·創世記》裡面說,「上帝看了他所創造的一切,認為樣樣都很好」。這意味著自然是上帝所造世界的一個成員(懷特)。現代神學家就此認為,自然中的所有事物都具有內在價值,並且都有聯繫。人必須尊重這種價值,不負責任地毀壞整體上都有聯繫的自然環境,就是破壞上帝所創造的完美秩序。這裡孕育著一種更為積極的超越託管論開明自利性質的生態神學。
實際上,懷特在批評猶太基督教對自然的剝削和壓迫時,也試圖推動基督教朝向與環境和諧的方向變化。他持有的是一種可推導出寬廣的環境道德的基督教世界觀。懷特所理解的共同體是沒有任何邊界的。這個共同體與神學家和人道主義者史懷哲所倡導的擴展至非人類生命的「敬畏生命」的倫理學有相似之處。
19世紀末,《聖經》公會開始主導《聖經)官話和合譯本的中文翻譯,到1919年,新舊約全書中譯本完成面世,這便是後人熟知的《聖經》和合本。有意味的是,在中文《聖經》合和本中,英文本《舊日約·創世記》1:28中的 subdue一詞被譯成「治理」,而同一節和《舊約·詩篇》第8章所用 domination over一詞則被譯為「管理」。 Subdue的意思主要是徵服、制服、戰勝、克服等, domination over則意為統治、支配和管理,尤重支配性。
而以「治理」譯 subdue和以「管理」譯domination over,顯然都有所取捨。首先,治理和管理均為中性概念,較少徵服性和支配色彩;其次,與這兩個概念相對應的是日常秩序,而不是諸如戰爭這樣的特別狀態;因此,第三,無論治理還是管理都應當遵循某些原則和規則,靠說服和同意而非強力來維繫。換言之,相對於徵服和支配一類概念,治理和管理屬於文明的範疇,用這樣的概念來理解人與自然萬物的關係,顯然更易於容納「尊重和善待世界萬物的溫和態度」以及對自然的「負責任的精神」。
有意味的是,這種表現於《聖經》中譯本中的對於經文的顯然更溫和的詮釋究竟源自何處。儘管本文無法就此進行更詳盡的考證,但是,我們知道,在中國的天人觀念中,天道、地道、人道和諧統一,符合若契。這種天人同源、一體、合的觀念源於早期中國人的經驗,並成為中國古代管學思想的一大特徵。
這種觀念可視之為整體的生態觀,對中國人的思想和生活影響至深。這一事實可能對於來到中國的傳教士譯經者有直接或者間接的影響。事實上,可能在中國傳統文言中就很難找到直接表達徵服、支配、控制自然之意的漢語詞彙。若不是拜近代日本創造現代詞彙之賜,恐怕連「管理」一詞也難以找到。
總之,無論《聖經》中譯本《舊約·創世記》和《舊約·詩篇》中的「治理」和「管理」這兩個詞是不是真正表達了《舊日約》原文的含義,這種詮釋本身是有意義的。一百年前,傳統中國的天人關係通過這些被弱化了的詞彙表達了特定的文化含義。今天,通過對這些概念的重新詮釋和認識,我們同時發現了古代傳統通向現代生活的另一條途徑。而對於這件事情,你又有著怎樣的看法呢?歡迎大家在下方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