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5章注釋

2021-02-15 愛的真諦

提要:亂倫的人6 並不體面,而是羞辱自己。7 舊酵應當除去。10 不要與可憎的犯罪者交往。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

  風聞。本節突然引進一個有關教會中亂倫醜聞的新話題。這件事和結黨紛爭的事一樣,並沒有在教會給保羅的書信中提到(見林前7:1注釋),可能是革來氏家裡的人匯報的(見1:11)。

  淫亂。porneia。該詞在本節出現了兩次,泛指已婚者或未婚者之間的不正當的性關係(見太5:32;徒15:20)。

  的事。holōs。使徒所得到的報告是千真萬確的,在信徒中已廣為人知,這就使他們對犯罪者更加反感。

  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如果報告涉及任何形式的不道德行為,那已經是夠糟的了,何況哥林多教會所發生的事連外邦人也要譴責的。這件事確實讓保羅感到驚訝,也讓任何一個知道耶穌的信徒所持純潔崇高標準的人感到驚訝(見出20:14;太5:8,27-32;林前6:9,10;加5:19-21;弗5:5;啟21:8)。連外邦人都厭惡的罪行,居然為基督的教會所容忍,這就使罪行顯得更加嚴重了,必須立即採取果斷的措施。

  有人。原文可指他已與她成婚,也可指與她保持不正當的關係。父親可能早已去世,或者他的妻子出走了,或者被他休掉了。

  他的繼母。不是他的母親,而是他父親的另一個妻子。兩者的區別見利18:6-8。這種罪行是以死刑來懲罰的(利20:11)。該刑罰在米現拿時代是嚴格執行的。《米現拿》上說:「凡與母親,繼母,兒媳等亂倫的人,都要用石頭打死」(宋西諾版《塔目德》第359頁)。羅馬法律也禁止這種關係(蓋厄斯《法理概要》i. 63)。

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自高自大。奇怪的是,信徒們竟為自己的屬靈狀況而自滿,沒有為他們中間的滔天大罪而羞愧低頭。這不是說他們因教會裡的這種罪惡而高興或驕傲,而是說他們儘管如此卻仍充滿屬靈的驕傲。他們應當在主面前自卑,並採取補救的措施。

  哀痛。教會裡嚴重罪行的存在總會使那些真正關心弟兄,維護教會名譽的人哀痛(見耶13:17)。主曾說明那些為教會中流行的罪惡而真正哀痛的人,將會免去試煉(見結9:4-6;彼後2:8,9)。當教會中一個弟兄迷路並陷入可悲的罪惡時,義人決不會自滿高興。哥林多信徒應當關注他們中間的罪惡,把犯罪的人從教會中開除。這種制裁的措施應出於正確的動機。教會的信徒對犯錯的弟兄所採取的行動,決不可出於惱怒,傲慢,報復,派系觀念,厭惡,或本性中任何屬肉體的情感。反之,他們應當向他表現出同情的愛心和溫柔的憐憫,並且謹慎,免得有人陷入同樣的錯誤(見羅15:1;加6:1;雅5:19,20)。

  趕出去。一個在生活上故意犯下可怕罪行的人應當從教會裡趕出去。上帝的子民如果明明知道,卻讓公然違背上帝律法的行為在他們中間持續,上帝是不會祝福的(見書7:1,5,11,12;徒5:1-11;《教會證言》卷三第265,266,269-271頁)。

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裡,心卻在你們那裡,好象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

  心卻在你們那裡。保羅寫這封書信的時候是在以弗所(見《SDA聖經注釋》卷六103頁),但是他知道這些情況,因為革來氏家裡的人告訴了他(林前1:11),他還得到上帝的啟示(見《使徒行述》302頁),所以他能作出判斷,如身臨其境。

  已經判斷。或「作出判決」。保羅仔細考慮了這件事。事實既已清楚,他就作出了判斷。接下去的行動就很明確了。使徒就如何處理犯罪者給教會發出了權威的指示。對這件公然違犯上帝律法的事,要立即採取嚴厲的行動。

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

  聚會。救贖主的計劃是藉著祂的教會作工。在必要的時候,教會的領袖和會眾一起,有權奉基督的名採取紀律措施。這樣的措施如按正當的程序,會得到上天的認可(見太16:19注釋;參太18:15-20;約20:23;《教會證言》卷三第428頁)。值得注意的是,保羅並沒有扮演發號施令的角色。他把他的看法告訴他們,指示他們聚會解決這個特殊問題。未經教會本身的同意,他不會採取制裁的措施。這說明未經與教會協商,任何執事都無權決定和執行維護紀律的行動。上帝自己也尊重祂素授予教會的權威,並藉著祂所委派的人實行祂在地上的工作。保羅悔改的經過,說明了這個計劃。上帝派遣大馬士革信徒團體中的一個弟兄訪問這位謙卑的法利賽人,將上帝的指示告訴他(見徒9:10-18;《教會證言》卷三第430,431頁)。

  我的心。見第3節注釋。

  奉我們主耶穌的名。對亂倫者的判決是以教會的元首(弗5:24)耶穌基督的權威作出的。要靠祂的權能使判決生效,不但在屬靈上,而且在肉身上讓犯罪的人與教會分離。在太12:21;路24:47中都有提到「奉我們主耶穌的名」,說明耶穌是能力和權威的源泉(見徒3:16注釋)。保羅作為上帝所派外邦人的使徒(徒9:15;13:2,4;22:21;加2:7,8),行使基督委託他的權威,告訴哥林多教會應該如何處理這個案件。

  我們主耶穌的權能。當祂的教會奉祂的名「聚會」時,耶穌允許祂的能力必與他們同在(見太18:18-20)。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要把這樣的人。保羅現在就教會處置犯罪的信徒問題提出他深思熟慮的意見。這句話通常被理解為開除教籍的處分。

  交給撒但。在世界上只有兩個屬靈的國度,那就是上帝的國度和撒但的國度。如果一個人離開了上帝的國度,他自然就進入撒但的國度(見約12:31;16:11;林後4:4)。這個公然放任的罪人因自己的罪行而脫離了上帝的國度;教會要藉著正式開除予以宣布。參提前1:20。

  敗壞他的肉體。聖經稱不道德的行為是「情慾的事」(加5:19;參西3:5),並勸勉基督徒不要「順從肉體活著」(羅8:13)。所以「敗壞他的肉體」可以理解為敗壞他肉體的欲望,可能還包括撒但所經常施加的肉體痛苦。保羅稱自己的受苦是「撒但的差役」(林後12:7)。撒但是疾病和痛苦的始作俑者(見約9:2注釋)。犯罪的人將要品嘗他罪行的後果。

  他的靈魂。人在復活的時候要得到新的身體(見林前15:50注釋)。我們現在的身體在死亡時要歸於塵土(見創3:19)。

  可以得救。這裡所描寫的舉措是為了挽救。許米乃和亞歷山大的情況也是這樣。保羅「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讟了」(提前1:20)。教會的處置是為了讓犯罪的人認識到自己的危險處境和改過自新的必要性。罪人既因懲罰而降卑和改正,就可能恢復信心和德行的生活。教會懲罰的目的不是為了報復,而是要救人脫離毀滅。被開除的信徒應成為教會深切關懷的對象,並為他屬靈的恢復作出積極的努力(見太18:17;羅15:1;加6:1,2;來12:13)。

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面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

  自誇。kauchēma,指誇口的內容,而不是指誇口本身。哥林多信徒沒有理由誇耀他們的屬靈狀況。他們設法讓人覺得教會一切都好,這證明他們在屬靈上的盲目。他們對周圍的罪行習以為常,沒有認識到他們中間不道德行為的可怕性質。

  不好。誇耀個人的成就總是不對的,因為這是驕傲和自高的一種表現。「因自己的行為而沾沾自喜,因自己的優良品質而誇口,這是驕傲的一種惡劣表現」(《教會證言》卷四第223頁)。如果我們經常想到髑髏地,人的所有誇耀之詞就全都止息了(見耶9:23,24;林前1:29-31;加6:14)。

  一點面酵。加5:9有相同的說法。保羅表示驚訝,因為哥林多信徒誇耀自己滿意的現狀,表明他們忘記了這句至理名言。正如一點面酵放在一團面裡,會使全團都發起來,教會裡一個公然犯罪的人存在,就會對整個團體發揮腐敗的影響。見太13:33注釋。

  把一個公然犯罪的信徒留在教會裡,想幫助他改正,實際上是忽略了他的影響對整個信徒團體的危害。把他從教會裡開除出去,對他個人會更有好處,因為這樣他就能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不符合那崇高的標準,是不能容忍的(見《教會證言》卷七第263頁;《教會證言》卷三第450-455頁)。

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你們既是無酵的面。這是理想中的狀態,即哥林多信徒除淨了罪惡。他們要經常想到這一點,努力保持自己的純潔。凡接受耶穌基督救贖安排的人都應該藉著表達對祂的信心而保持純淨,「像祂潔淨一樣」(約壹3:2,3;參2:6)。耶穌已經在他們面前樹立了基督徒生活的完美榜樣。他們的生活應不斷見證他們靠著基督的能力而取得的勝利(見林前1:4-8)。

  舊酵。這裡的「酵」代表罪(參太16:6;《歷代願望》407,408頁;《先祖與先知》278頁)。聖經曾告誡猶太人在吃逾越節晚餐前要仔細檢查他們的家,確保家裡沒有一點發過酵的餅(見出12:19;13:7)。這裡也告誡哥林多的基督教會確保除淨罪惡,特別是各種形式的不道德行為。

  除淨。ekkathairo。保羅呼籲完全除掉危害教會的東西。不但要開除公然犯罪的人,而且要告誡所有的信徒教會裡存在自我滿足這種罪惡的嚴重性。

  新團。把犯罪的人從教會裡開除出去並除淨所有的罪之後,教會就會變得純潔,擺脫了故意犯罪的人腐敗的影響。這就像一個新的麵團,未加任何的酵。他們將會獲得聖靈重生的能力。

  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逾越節羔羊的被殺預表基督的死」(《善惡之爭》399頁;參《先祖與先知》274,277頁)。逾越節的宴席也是出離埃及的紀念。在那拯救之夜,滅命的天使越過了門楣上塗有血的家庭(見出11:7;12:29;《先祖與先知》279頁)。在世界歷史的末日,滅命的天使將要再次執行他可怕的任務,只有那些已除掉罪惡的酵並站在逾越節羊羔的真體耶穌基督寶血之下的人才能豁免(見結9:1-6注釋;見啟7:1-3;14:1-5;《給傳道人的證言》第445頁;《教會證言》卷三第266,267頁;《教會證言》卷五第210,212,216,505頁)。上帝的教會必須是一個潔淨的教會,完全沒有「酵」所象徵的敗壞和瑕疵(見太5:48;弗1:4;5:27)。她應當被耶穌的寶血所遮蓋。本節說祂是逾越節羔羊的真體。

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或作「陰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所以,我們守這節。基督徒應當不斷保持自己不受罪惡汙染,也就是從心中除掉「舊酵」。保羅這封信可能是在春天將近逾越節的時候寫的(見《SDA聖經注釋》卷六第103頁)。

  不可用舊酵。保羅呼籲放棄舊的生活方式,以及未重生的心所引發的腐敗情緒和情感。

  惡毒。kakia,泛指「惡意」,「邪惡」或「罪惡」。這裡可能主要指引起哥林多教會結黨紛爭的惡意(林前1:11-13)。教會內部的結黨紛爭,增強了這種嫉妒和惡念。

  邪惡。這裡可能特指使徒所責備的哥林多信徒的不道德行為(見林前5:1;參林後12:21)。已經降服耶穌,獲得重生的基督徒不願意保留他們以前罪惡的意願和行為。當他們「披戴」基督時,把這一切都放棄了(見加3:27;5:24-26)。我們藉著研究聖經並讓自己的生活與上帝的旨意和諧而「享受宴席」(見耶15:16;結3:1,3;太4:4;約6:63;來4:12)。

  誠實真正。一個真正基督徒的各方面生活都是正直、純潔和忠誠的。他的真誠是目共睹的。沒有任何外表看不出來的隱藏罪惡或不信像酵那樣影響整個人。正如逾越節的餅不能有一點的酵,上帝真兒女的品格也是完全不與罪惡妥協的。「真正的敬虔從結束與罪惡的妥協開始」(《福山寶訓》91頁)。

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寫信。不大可能指他當時在寫的信。因為其中沒有他所提到的教訓。如果保羅是指他正在寫的信,就不會說「在我先前寫信」了。那封信已經失傳。林後10:9,10表明使徒經常給教會寫信。保留在《新約》裡使我們受益的書信,只是保羅寫給他所組建眾多教會全部教訓中的一部分。

  淫亂的人。指那些墮落的人;他們為了謀利或滿足自己的性慾而放縱不正當的性行為。這種行為是上帝所憎惡的(見林前6:9,10;加5:19-21;弗5:5;提前1:9,10;啟21:8;22:15)。

  相交。sunanamignumi,「混合」,「親密交往」。參該詞用於帖後3:14。上帝不希望祂的子民受到叛逆罪人的腐敗影響。祂警告信徒不要與他們密切交往。這不是禁止與他們說話,或設法爭取他們,而是不要與他們保持親密友好的關係。

10 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這世上。指教會外不信的罪人和不接受基督聖道的人。保羅在本節並沒有教導基督徒不要與非基督徒或不信的人接觸。這是不現實的。淫亂在哥林多人中十分普遍。信徒在日常生活如買賣等事上,不可能不與淫亂的人接觸。耶穌在為祂門徒的禱告中說明,祂的子民仍要與周圍不信的世界接觸,但不可感染世俗的精神(約17:14-16)。

  貪婪。pleonektai,源於pleon(「更多」)和echo(「有」)。指那些貪心不足的人。

  勒索。指那些貪婪物質財富,壓榨貧窮不幸者的人。他們毫無憐憫和同情心,被自己貪婪金錢的私慾所奴役,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不顧廉恥和仁慈(見詩109:11)。

  拜偶像。多數哥林多居民都是拜偶像的。凡專注於其他事物,以取代上帝位置的人,都可算為拜偶像的。基督徒不要與那些在思想和言行中不把上帝放在首位的人密切交往。要始終嚴格約束自己的心,免得讓世俗的思想,觀念和原則主導生活,以取代耶穌福音神聖純潔的原則(見林後10:5)。

  離開世界。基督徒只要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就要與頑梗的罪人接觸。這些人不明白本節中所提罪行的可怕性質。基督徒不要離群索居,與眾隔絕。他們有明確的責任要為這個不信的世界服務。他們奉命要向世人見證耶穌基督福音的拯救大能。為此他們必須與世界保持接觸。他們與不信的人交往,不同於和信徒交往(見林後6:14-16)。耶穌曾行走在人世間,到他們的家中拜訪,接受他們的款待(見太4:23-25;9:10-13;路19:5-7)。祂與他們交往是為了照顧他們的需要。祂向他們傳授有關天父的知識,並向他們提供脫離罪惡的救恩(見《歷代願望》150-152頁)。這是基督與不信的人交往的一貫目的。上帝不希望祂的子民採取脫離世界的態度。祂希望他們參加世上各種合法的活動,同時作見證譴責世界的罪惡。

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我寫信。指他現在所寫的信(見9節注釋)。使一個人不能與聖徒自由密切交往的罪包括淫亂和其他幾樣罪行。信徒要與那些自稱是基督徒卻犯有這些罪行的人一刀兩斷。他們明知上帝譴責一切汙穢的罪,仍依戀罪惡的道路,所以是不可原諒的。信徒沒有理由與他們保持親密的關係。

  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見第10節注釋。

  辱罵的。指謾罵別人的人。慣於辱罵別人的人要開除出教會。人的本性是以辱罵還辱罵,以指責還指責,以侮辱還侮辱,以惡毒還惡毒。這直接違背了基督的精神。「祂被罵不還口」(彼前2:23)。參林前6:10;弗4:31;提前6:4;雅1:26;3:5,6,10,14;4:11;彼前3:8-10。

  醉酒的。醉酒的屬於情慾的事(加5:19,21)。見箴20:1注釋。

  勒索的。見第10節注釋。

  與他吃飯都不可。這是本節前面籠統禁令的一個具體例子,包括不與他用餐(參加2:12)和聖餐(《歷代願望》656頁)。信徒不要做什麼事情讓旁觀者以為我們承認公然違犯上帝律法的人是合格的基督徒弟兄(見約貳10,11)。必須高舉真理和純潔的標準。這在保羅時代的哥林多尤其重要。基督教的敵人指控信徒犯有各種罪行。如果基督徒容忍他們中間犯罪作惡的人,並與他們親密交往,那些指控和報告就有了依據並被人相信。因此需要與公然犯罪的人完全隔絕,讓人知道教會與他們沒有關係。只有這樣才能保持教會的純潔,並擺脫那些公然叛逆,不悔改不放棄罪惡的罪人腐敗的影響。

12 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幹?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

  教外的人。保羅說他知道自己無權審判教外的人。他的勸勉和教誨都是針對教內信徒的。他作為基督的使徒無權處分或懲罰非基督徒者。他只是對「教內的人」說。

  教內的人。教會有權處分自己的信徒,但無權處分教外的人。保羅說明哥林多教會有責任運用自己的威權,有效地處分那些公然犯罪的信徒。

13 至於外人有上帝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上帝審判。所有人的思想和言行都要受到上帝的審查。不論一個人是否承認上帝的統治,上帝都要本著祂完全智慧的公義評估他生活的全部細節,予以賞罰(見創18:25;詩50:6;75:7;94:1-10;徒10:42)。對於上帝公正的這種認識有助於信徒在侮辱和虐待之下保持鎮定(見太5:10-12;路6:22,23)。

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引自申17:7的希臘語七十士譯本,而不是希伯來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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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聖靈學校》音頻 第一章至二章
    (希伯來書十一章5、7〜8、10節)他們三位都不曾得到我們今天從聖靈所享受到的好處,他們惟一擁有的就是信心,但他們知道活在聖靈裡是可能的。透過他們的例子,人們學習如何在神的榮耀裡運作,並且將這個人類仍然可以與神同行的好消息廣傳出去。只是如今由於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墮落了,我們得付出更多的努力。
  • 孫過庭《書譜》注音注釋譯文版,弱爆一切書論,必須收藏
    自鍾繇、張芝之後,不能兼備真、草書優點的書家,達不到鍾張的成就,不是因為他們專精一體。◆雖篆、隸、草、章,工〔1〕用〔2〕多變,濟成〔3〕厥[jué]〔4〕美,各有攸〔5〕宜。篆尚〔6〕婉〔7〕而通〔8〕,隸欲〔9〕精〔10〕而密〔11〕,草貴〔12〕流〔13〕而暢〔14〕,章務〔15〕檢〔16〕而便〔17〕。
  • 《但以理和啟示錄》第二篇 第四章 在上帝的寶座前
    第四章 在上帝的寶座前啟4:1 此後,我觀看,見天上有門開了。
  • 第十二章 (下)
    為著召.會的聚會都得以喝一位靈林前十二章十三節提起在聖靈裡受浸以外的事。我不需要這麼多水,我只要一杯。不要將我放在水裡,只要給我一點水喝。」受浸不能頂替喝。在基督教裡許多人只談論受浸,他們從不談論喝。但在林前十二章十三節有兩件事,在這二者之間有連接詞「且」。我們都受了浸,且都得以喝。受浸沒有問題;已經完成了。讚美主,我們也有地位喝,但主絕不能為我們喝。我們必須喝,直到永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