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用卡業務中,風險管理始終是各機構關注的焦點之一。2020年,新冠疫情給社會經濟和人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較大影響,部分持卡人還款能力下降,同時一些黑灰產業鏈團夥也利用疫情期間銀行等機構的特殊政策非法牟利,使得銀行風控壓力增大。
小編對近期媒體報導及官方機構通報的信用卡相關風險案件進行了梳理匯總,主要集中在冒充監管機構實施詐騙、虛假報案詐騙金融機構、違規獲取驗證碼等敏感信息、買賣銀行卡及個人信息、套取信用卡積分、違規用卡、惡意拖欠與投訴等方面,銀行可結合實際情況,在做好自身風險管理工作的同時,對客戶進行針對性風險提示。
此外,小編也提醒廣大消費者,正確認識、使用信用卡,保護個人信息,關注用卡安全
一、冒充監管機構實施詐騙
疫情期間,許多居民的收入受到不同程度影響,借款需求增加,不法分子趁虛而入,利用人們「急於用錢」的心理實施詐騙。
犯罪分子多以可獲得便捷網絡貸款、小額貸款等名義聯繫目標群體,誘導其下載釣魚軟體進行註冊或提供個人信息,隨後反饋信息不符、不實、帳戶有異等各種理由,導致資金被銀保監會凍結,要求用戶繳納保證金、認證金等錢款才能解凍帳戶,否則需承擔法律責任。而申請人一旦付款,則落入騙局。
今年6月23日,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對此類行為發布了風險提示。
二、虛假報案詐騙金融機構
近年來,涉銀行卡犯罪呈現出犯罪團夥分工專業、犯罪手法隱蔽多樣、複合型犯罪多發等新特點。今年年初,出現了先利用POS機非法套現,隨後通過虛假報案詐騙銀行、保險公司、第三方支付等金融機構的重大案件。
該案中,不法分子辦理多家銀行信用卡並申請失卡保險後,將信用卡快遞給身在異地的同夥,由其在POS機上進行非法套現,自己則進行虛假報案以共同騙取保險公司失卡保險金。
案件聚焦
2020年1月,男子林某向黃浦公安分局經偵支隊報案,稱其名下的4張信用卡遺失後在異地被刷卡消費9.8萬元。在偵查過程中,警方發現林某所述的4張信用卡在「遺失」前均存在主動取消信用卡交易密碼、臨時提升信用卡額度以及向保險公司申辦信用卡盜刷險等行為,且這些信用卡均在同一時間和地點被刷卡消費,而林某本人對「信用卡遺失後被盜刷」的經過卻含糊其辭,言語前後矛盾。
在辦案民警的訊問下,林某最終交代其在網上認識了一名叫魏某的男子,在魏某的教授下,其辦理多家銀行信用卡並申請失卡保險後,將信用卡快遞給身在異地的魏某,由魏某在POS機上進行非法套現,林某則進行虛假報案以共同騙取保險公司失卡保險金。
從此案件入手,上海警方在浙江、湖南、安徽等12個省市開展集中收網行動,最終成功破獲一特大系列詐騙金融機構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6名,該團夥利用POS機進行虛假交易、非法套現9700餘萬元,通過虛假報案、否認交易等方式,騙取銀行、保險公司、第三方支付等金融機構300餘萬元。
三、違規獲取驗證碼等敏感信息
手機驗證碼是用銀行卡進行在線交易的重要環節,不少不法分子也盯上了這一點,利用部分用戶的疏忽進行銀行卡盜刷,主要可分為兩類。
一種情況為部分用戶收到以「某銀行」的名義發來的簡訊,點擊簡訊中的連結後,便進入了「某銀行頁面」,網頁裡有辦理信用卡、信用卡額度提升等業務,並按照平臺指示輸入了銀行卡號、身份證號、手機號,在輸入手機驗證碼後,信用卡被盜刷。
針對此類作案手法,公安機關及銀行等機構也經常發布提示,信用卡相關業務一定要通過銀行正規渠道辦理,不輕易點擊不明網址連結,不隨意填寫個人信息,簡訊驗證碼不隨意透漏給任何人。
案件聚焦
2020年3月4日,昌吉州轄區內居民劉某(化名)收到一條「某銀行」發來的簡訊,劉某點擊簡訊中的連結後,便進入了「某銀行頁面」,劉某發現該網頁裡有辦理信用卡、信用卡額度提升等業務,便選擇了信用卡額度提升,並按照平臺指示輸入了銀行卡號、身份證號和手機號,在輸入手機驗證碼後,不料自己卡內10000元被盜刷,發現被騙遂報警。(來源:昌吉網警巡查執法官方帳號)
在疫情防控期間,不法分子的騙術也呈現出了多種形式,如利用退改籤、防疫物資捐贈等藉口實施詐騙。今年2月11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防範不法分子在疫情防控期實施詐騙造成資金帳戶受損的風險提示》,詳細內容如下:
另一種情況為近兩年興起的「嗅探盜刷」,持卡人沒有進行任何操作,卡片也在自己的手中,卡中的錢卻被盜刷。不法分子通過改造的設備攔截、嗅取周圍手機簡訊,利用用戶的手機號碼和動態驗證碼,使用免密支付的方式將用戶的錢轉移。
案件聚焦
2019年7月4日凌晨3點多,海南省三亞市宋女士的手機上突然收到了幾條簡訊驗證碼。不一會兒,手機又接到簡訊,顯示她的銀行卡被刷走了5萬元。錢被轉走前,宋女士根本沒有進行任何操作。於是,她趕緊到附近的三亞市公安局三亞灣派出所報案。接到報案後,民警展開調查,發現宋女士的錢從廣東惠州一家銀行的自動取款機上被取走。於是,警方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並將其抓獲,宋女士的5萬元被全部追回。
據犯罪嫌疑人供述,他們在三亞有一個同夥,在宋女士居住地附近,嗅取了宋女士的動態支付驗證碼。然後他將動態驗證碼發給洗錢通道,於是便將宋女士的錢給取出來了。
四、買賣銀行卡及個人信息
打擊銀行卡以及個人信息買賣一直以來都是我國公安機關和金融監管機構的工作重點之一。《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指出加大買賣銀行帳戶和支付帳戶、冒名開戶懲戒力度。2019年,公安機關偵破「3.26」特大販賣銀行卡和企業對公帳戶案,並認定602名個人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卡或企業對公帳戶,隨後《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對買賣銀行卡或帳戶的個人實施懲戒的通知》印發,再次強調對違法行為進行懲戒。
在信用卡基本信息販賣黑灰產業犯罪鏈條中,「上遊」負責非法竊取公民個人基本信息,「中遊」提供手機號碼和簡訊驗證碼,並大批量註冊信用卡,隨後將信用卡「四件套」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信用卡號、預留手機號)提供給「下遊」,「下遊」利用這些信息完成第三方支付帳號實名認證,並開通支付轉帳通道,從而為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等網絡犯罪團夥提供資金渠道。
案件聚焦
2019年8月,江門警方在網上巡查中發現,有不法分子在QQ群、微信群大批量販賣ETC信用卡「四件套」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信用卡號、預留手機號)。
經深入偵查發現,該黑灰產業犯罪鏈條主要由「料商」、「卡商」、「信用卡註冊商」和「號商」四個環節組成。
「料商」主要以徐某、林某佳等人為主,共13人,主要分布在江蘇、山東、河南等地,負責非法竊取公民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等)並販賣給「註冊商」。
「卡商」主要以範某暖、周某剛等人為主,共23人,主要分布在廣東、福建等地,負責提供手機號碼和簡訊驗證碼給「註冊商」。
「註冊商」主要以馮某林、蘇某等人為主,共5人,主要分布在廣東、江西等地。獲取相關信息後,「註冊商」到某銀行浙江分行ETC信用卡網上快速辦理平臺輸入姓名、身份證、手機號碼、簡訊驗證碼等相關信息,利用技術手段繞過人臉識別真人驗證環節,大批量註冊ETC信用卡,並將信用卡「四件套」信息販賣給「號商」。
「號商」主要以文某傑、殷某瑞等人為主,共64人,主要分布在廣東、河北、湖南等地,負責利用信用卡「四件套」信息完成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帳號實名認證,並開通支付轉帳通道,從而為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等下遊網絡犯罪團夥提供資金渠道。
五、套取信用卡積分
通過套現套取信用卡積分是黑產的常用手段之一。操作方式通常為在費率較低的商戶端頻繁、大額刷卡,獲得信用卡積分,再用積分向銀行信用卡中心兌換禮品、消費券、合作方航空裡程等,然後將這些物資放在二手平臺上轉賣。目前,市面上有部分中介經營信用卡積分兌現業務,甚至提供安裝POS機、辦信用卡、貸款等全套服務。
今年6月8日,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指出清算機構對於信息核驗不一致的銀行卡受理終端不得入網,收單機構應採取有效方式核實特約商戶身份,收單業務監測包括交易信息管理、終端位置監測、專項監測與信息核對、資金結算監測等,對可疑情形進行風險排查。此外,多家銀行也在今年陸續調整信用卡積分權益,包括積分商戶名單、權益服務對象等。
六、違規用卡
在信用卡使用方面,部分用戶過度依賴信用卡透支消費,背負超出其償還能力的大額貸款,甚至陷入「以貸還貸」、「以卡養卡」的境況。
一種情況是持卡人在不同銀行辦理不同的信用卡,用自行購買的POS機綁定一張儲蓄卡,利用儲蓄卡實現不同信用卡的消費與還款;另一種情況是利用第三方代償平臺,設置進行刷卡—返現——刷卡循環操作,將本期帳單過渡到下個月。2018年國家網際網路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曾在《網際網路金融新業態風險巡查公告》提示過代還信用卡平臺的風險,涉及信用卡違規套現、平臺收取高額費用、用戶信用卡信息安全等問題,在疫情之下,部分持卡人資金緊張,該類違規用卡現象再次增多。
還有部分用戶通過套現將信用卡借款違規用於房地產、證券、基金、理財等非消費領域,套現方式包括利用二維碼掃碼給第三方支付平臺獲取現金、通過刷POS機獲取現金、利用第三方軟體對信用卡進行消費,再以現金方式返還等。
6月29日,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風險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合理、正確認識並使用信用卡。
七、惡意拖欠與投訴
疫情發生後,部分持卡人收入受到影響,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降低。今年2月,央行等五部委聯合發文,要求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合理延後還款期限,徵信上予以寬限。
但由於各家商業銀行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這一群體的判定規則、所需材料要求有所不同,部分客戶藉機惡意拖欠信用卡,以期獲得延期還款、減免利息、停息掛帳等優待,同時還催生了各類灰色中介。
部分灰色中介以「個人債務重組」為幌子,將投訴作為協商的核心手段,在獲取客戶信息後,批量代寫投訴信並郵寄至監管部門投訴,憑藉虛假材料等為客戶索取減免幅度更大、分期時間更長的還款方案。
案件聚焦
2019年9月以來,該團夥以租借的上海市某小區為主要活動據點,在網際網路上開設某「退款工作室」接單,主要客戶為在境外網絡賭博平臺、非法投資平臺充值並導致資金損失的人員。雙方約定好代理協議後,由謝某璐指定團夥外線人員以資金受損人名義「維權」,採取至相關支付機構辦公場所聚眾、拉橫幅、喊口號,及向人民銀行投訴、舉報、信訪等方式,向上海市及外省市多家支付機構施壓,要求支付機構賠付資金損失。(來源: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官方網站)
今年,不法分子以疫情為契機,重演此類行為,甚至偽裝成「反催收聯盟」成員,在各類短視頻平臺以「退息策略及話術」等直播課為噱頭,向借款人收取會員費、保證金等費用,借款人交費後,他們會敷衍兩天,最後直接拉黑。
監管部門對惡意欠款行為一直保持高壓態勢。政策層面上,「打擊惡意逃廢債」已被寫入了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各地監管機構也發布相應的風險提示。
今年以來,不法分子利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持卡人心理狀況、以及銀行等機構的特殊政策,犯罪手段出現了新的變化,這對銀行風險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銀行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持續完善賠付等機制規則,如結合持卡人信用情況制訂差異化政策、建立健全惡意欺詐人員名單制度等。
此外,面對黑灰產業呈現出集團化、虛擬化、國際化的趨勢,銀行需不斷更新風險防控技術與措施,進行動態風險管理,為用戶金融安全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