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實在是迫於無奈才來這反應問題的,我在2020年10月18號被銷售帶到了雄安北白溝新城京白大街的白溝京雄世貿港售樓處看房,當時看的時候跟我們說門口規劃有地鐵R1線等等,還說我今天交錢的話可以給我內部員工價,所以當天便交了5萬房款預訂了白溝京雄世貿港三期活力谷8A-S-***號房,一直到21號又轉了50萬首付房款給開發商,可是接下來我收到的單據卻看到了其中有將近5萬元屬於服務費,在一看一同寄來的合同更是許多霸王條款,還說沒辦理產權證之前我們所買的房開發商可以隨意抵押給其他人,而且違約責任最多不能超過百分之一,看到這些就知道自己上當了,隨後去了解真相,發現樓盤旁邊根本就沒有規劃有地鐵線更別說地鐵口了,而且服務費早就是主管部門嚴厲禁止開發商收取的,多次聯繫售樓處要求退款,因為我們交的全部都是房款,也沒籤訂任何的資料,可是開發商確各種理由推脫,希望主管部門看到後可以幫助我們困難群眾拿回這筆血汗錢,真正的為民解決問題,也避免後續更多的人上當受騙,再此感激不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