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香港2014年舉行的冥婚時裝秀。 (視覺中國/圖)
遇到每一個採訪對象,他都會問:「為什麼要冥婚,不配不行嗎?」而採訪對象的回答,「綜合起來就是一句話,不配不行。他哪怕沒有錢,配不起,也要弄一塊磚,寫上名字用衣服包一包也要配一下。」
「只要中國人還是認為親屬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陰婚便不會消亡,陰婚那非現代的陰影就會纏繞中國的現代性。」
「如果人死後不會繼續在陰間生活,那麼冥婚的邏輯起點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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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55秒開始我雞皮疙瘩就沒停過……」一支畫風陰森的舞蹈視頻衝上微博熱搜,有網友在評論區這樣寫道。網友們普遍認為這支舞蹈的主題是冥婚。舞蹈一開始,是喜慶的準備婚禮的場面。被蒙在鼓裡的姑娘正精心裝扮,盼望著婚禮。從「55秒」開始,音樂風格和舞蹈節奏驟變,已經死去的「新郎」被眾人抬出,新娘如夢初醒,用誇張的舞蹈動作試圖掙扎著逃離,但她最終逃不出網羅,被活活勒死後,「嫁」給了「新郎」。臺下觀眾顯然被這一幕所震撼,尖叫與呼喊聲不斷。隨著高潮的到來,音樂的節奏加快,舞步變得更加扭曲,一種恐怖感被呈現在了舞臺上。這支舞蹈來自廣西財經學院Frebel街舞社。2020年11月16日,第七屆廣西藝術學院舉辦的「藝起舞」比賽暨廣西大學生街舞社團年會在廣西藝術學院相思湖校區舉行,當晚是「藝起舞」的決賽,這支名叫《殙》的舞蹈參與其中。殙字的本義為「糊塗」或「未立名而死」,但是街舞社取這個名字顯然用了拆字的遊戲:昏的本義是婚姻,「歹昏」,即不好的婚姻。「那個不是冥婚,」曾經對冥婚現象做過田野調查的學者顧春軍並不同意網友的觀點,他對南方周末記者說,「和冥婚是兩碼事。」儘管多位學者對冥婚的定義存在差異,但大致上認為:典型的冥婚又稱陰婚,指的是未婚男女在死亡之後,其親屬將其與另一位已經死亡的未婚男女進行婚配的民間習俗。在顧春軍看來,舞蹈中將新娘殺死的行為,更加近似於殉葬,在現代社會是犯罪行為,「並不是冥婚」。圍繞《殙》的爭議還未止歇,轟動一時的「方洋洋案」中的一個細節,再次激起網友對冥婚的討論。有媒體報導,山東德州女子方洋洋在被婆家虐待致死後,骨灰被其親屬拿去配了陰婚。方洋洋的表哥謝樹雷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配婚對象的親屬,從殯儀館直接抱走了洋洋的骨灰盒,讓她和死去的兒子一起下葬。」由於方洋洋的悲慘身世獲得了普遍同情,她的親屬的做法便受到了公眾的譴責,如專欄作家侯虹斌就將這種做法稱為「一女三吃」:「方洋洋的骨灰被賣掉,配陰婚。這就是一個吃女人,連女人屍體、女人骨灰都吃的習俗。」在這場關於冥婚的公共討論中,獵奇、恐懼和憤怒的聲音佔據了絕大多數的網絡空間,但是對於這一存續了幾千年的頑強民俗,幾句網絡上的譴責並不能立刻使其消失,冥婚背後反映的中國社會現實與人倫情感,也許更值得被反覆檢視。「根本沒有這回事(陰婚),這是個訛傳。」謝樹雷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採訪時,推翻了此前接受其他媒體採訪時自己的說法。他稱自己此前沒有向操辦葬禮的方洋洋的叔叔方天豹好好了解情況,因而導致了誤解。而方天豹則從未改口,一直堅稱沒有給方洋洋舉行陰婚。「絕對沒有這回事,你可以來看看墳地。」他對南方周末記者說。但不管是謝樹雷還是方天豹,都向南方周末記者承認,當地確實存在陰婚習俗。謝樹雷此前因「誤解」,還曾說過這樣一段話:「男方死了男孩子,沒有結過婚,這方是個女孩子,也沒有依靠,這樣就算結個陰親。為了洋洋死後在地下不孤單,有個伴兒,這也是對死者的一個安慰。」正是謝樹雷的這段話引發了網友的憤怒,讓陰婚的話題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但是在民俗學研究專家、上海大學教授黃景春看來,這段話並沒有那麼刺眼,它有著自己的內在邏輯,還有著對逝去親屬的溫情。「方洋洋的事情,如果她真的被配了冥婚,她哥哥的說法,是一種非常真誠的說法。」黃景春對南方周末記者說。在黃景春看來,「根深蒂固的是我們中國人對死亡的理解。」按照傳統中國人的理解,人死亡之後不只是兩具屍體,而是到陰間繼續生活,且這個生活是處於常態的,要花錢、要有房子住、要結婚。「清明、冬至的時候,我們都會給死去的親人燒紙錢、紙閣樓,很多地方不讓燒,但老百姓還是會偷偷燒。現在很多人受過高等教育,但父母去世後他還是會燒紙錢。」在這樣的邏輯延伸下,陰婚被認為是可以通過理性來解釋的。不僅僅是中國人,海外華人也同樣有過陰婚的習俗。人類學家鄧國基是新加坡人,現在任職於南京大學。「到1960年代,新加坡華人還有陰婚的習俗。」他對南方周末記者說。「陰婚,其實就是安慰兩家的活人。華人都認為人死後靈魂就會去下面,下面的靈魂也跟我們人一樣有社會生活。如果你生前還沒有結婚,下去是會孤單的。陰婚本身的功能是安慰死者,也安慰活人。雖然陰婚聽起來很詭異、很落後,可是它的核心,其實是人道的一件事。」鄧國基說。佛教傳來之後,地獄的觀念和中國固有的觀念不一樣。在佛教裡,人死之後要受審判,根據罪行大小進入六道輪迴,有大惡的入地獄。「這樣的思想後來也進入中國民間,但並沒有消滅中國固有的死後在陰間繼續生活的生死觀念。中國的這種生死觀和基督教、佛教的生死觀不一樣,但沒有高下之分。」黃景春說。2008年,黃景春去了山西、陝北等地對冥婚進行田野調查。當時他看到了一個新聞報導,山西一個少女被殺,屍體被拿去配冥婚,給了他很大震動。「為什麼這麼多年它都沒有消失?在今天它為什麼還有那麼大的力量,甚至使人犯罪?」他在田野採訪的時候心裡一直帶著這樣的疑問。他通過對兩類人的採訪聽到了很多案例。第一類人是風水先生,「他給人看墓地,對喪葬熟悉,信息也多,有時候也幫別人張羅這事兒」;第二類是家屬,「一般情況下不能直接問父母,他們孩子去世了,心裡痛苦,我一般會問其他親戚」。遇到每一個採訪對象,他都會問:「為什麼要冥婚,不配不行嗎?」而採訪對象的回答,「綜合起來就是一句話,不配不行。他哪怕沒有錢,配不起,也要弄一塊磚,寫上名字用衣服包一包也要配一下。」冥婚的歷史非常悠久。清代學者趙翼在《陔餘叢考》中已經對它進行了初步研究和文獻收集。從近代到現代,它的發展歷史已基本被梳理清晰。大多數學者認為冥婚起源於三千多年前的商周之際,證據是殷商骨辭和《周禮》中的記載,顧春軍則由冥婚的喪葬形式,推論其必興起於合葬傳統之後,且《周禮》的成書極晚,一般認為是戰國中後期,因此顧春軍認為冥婚不會早於春秋中期。相較於文獻研究的全面梳理,對於冥婚的田野調查則寥寥無幾。「國內的研究很不夠,尤其是田野調查方面。」黃景春說。據南方周末記者檢索,對冥婚進行過的田野調查只有民國時期李景漢對河北定縣的調查、當代學者黃景春對山西陝北的調查、顧春軍對河北宣化的調查、劉曉對山東萊蕪的調查等。黃景春本來的研究對象並不是冥婚而是古代買地券,後者是一種出土文獻,「類似於向陰間買地的房產證,是寫給陰間的神的」。他在古代買地券中偶然發現了給夭折的男女配冥婚的信息。「給他們一起買陰間的地,而且還不是一份。」黃景春由此走上了研究冥婚的道路。顧春軍的研究也源於偶然。2016年12月13日,顧春軍收到了一位美國紀錄片導演的來函,他計劃為《美國國家地理》拍攝一部以冥婚為題材的紀錄片。為做好資料準備工作,2016年12月25日開始,顧春軍以及導演的團隊三人,以河北宣化為目的地進行了田野調查。顧春軍曾在宣化工作過十年,能夠協調、動員田野調查需要的社會關係。鄧國基的田野調查則藉助他的學生陳莎莎完成。陳莎莎的本科畢業論文選擇了研究自己村裡的陰婚情況。陳莎莎來自河北省廣宗縣的一個村子,她聽說有鄰居參加陰婚婚禮,於是在2016年10月回家的時候採訪了她的鄰居。山東大學劉曉教授2009年調查了山東梁山縣的冥婚習俗後,2018年又調查了山東萊蕪市鋼城區的冥婚習俗。劉曉的調查涉及的案例最多,也最為系統詳盡。國內外學術界對冥婚的田野調查寥寥無幾,與冥婚這種習俗的特殊性相關。在國外人類學界,冥婚研究屬於親屬研究,「在外國,陰婚這個題目其實是挺老套的。人類學一百多年前在英美開山的時候,研究的主要對象就是親屬和宗教。」鄧國基對南方周末記者說。他本人現在的研究對象主要是快手直播,也很少研究家族相關的題目,「親屬研究自人類學在1960年代轉向後現代主義便已經衰落,國外的研究裡,最新的陰婚相關論文好像是1980年的。」國內缺乏研究則有另外的原因。「一是因為做陰婚的田野調查很難,除非你真的知道村裡的人有做過這回事,不然它的文化不可滲透性讓民族志田野作業無法開展,因為陰婚的參與者對好管閒事的人類學家守口如瓶。」鄧國基說。還有更深層的原因。「研究的人少,原因是大家總擔心研究出來的文章不好發。」黃景春對南方周末記者說。黃景春在山西調查的時候遇到的是對冥婚感到可恥的地方官員。「因為你研究下去,挖掘下去,就會出現與媒體、地方官員不一致的論調。山西地方官員也認為,冥婚是個陋俗、迷信,是不應該存在的。由此帶來的各種犯罪更是可恥,他們採取的辦法就是禁止冥婚。」在南方周末記者採訪到的學者中,幾乎所有人都對冥婚採取較為理性溫和的看法,他們明確反對因冥婚而起的犯罪,但對冥婚習俗本身並沒有太多指摘,並指出它與傳統中國倫理的內在邏輯聯繫。這與媒體和網絡上對待冥婚的口誅筆伐態度形成鮮明對照。批判冥婚成為網上的「政治正確」。「即便寫了出來,在中國這個環境裡,往往都會說陰婚是一個落後的、封建的習俗,很難深入下去。我個人認為,只要不傷害人就無妨。」鄧國基對南方周末記者說。民國時期的民俗學者黃石認為,冥婚盛行主要有四方面原因:「做父母的為未婚子女冥婚以求心安;只有結了婚才能入祖墳,成為家族成員;怕夭折的未婚男女作祟;藉助冥婚敦友誼攀豪貴。」顧春軍考察了歷史上發生的冥婚,認為「藉助冥婚敦友誼攀豪貴」的情況多發生在唐代,之後再無史料可以佐證。黃景春的觀點與黃石近似,他認為冥婚在當下一些地區依然盛行最根本的原因有三:「為人父母者自身情感宣洩的需要;宗法性家族制度的要求;對死者作祟的恐懼。」在顧春軍的田野調查中,沒有發現第三種原因的存在,他認為隨著科學昌明,人們接受現代教育增多,加上無神論教育,對鬼祟的恐懼已經基本沒有土壤了,「人們更多需要情感慰藉,於是藉助冥婚得以體現」。顧春軍採訪到的一個案例,真實地反映了冥婚對於死者父母的情感宣洩的作用。翟玉芳2016年受訪時62歲,她兒子是2005年5月車禍沒的,那年兒子23歲。她就這麼一個兒子,「起初幾年,徹夜失眠,感覺天塌下來了。」十多年來,她咬著牙活過來,就是想給兒子找個伴,不讓他成為「孤魂野鬼」。她等了十年。2016年5月,把兒子和剛剛去世的H姑娘合葬到一起,終於了卻她一樁心願。合葬那天,為了慶賀這件事,她在飯店裡擺了好幾桌喜酒,「和活人娶媳婦一個道理,是大喜事。」這次的姑娘是她工作單位的「朱老闆給聯繫的,朱老闆人很好,他和女方聯繫好了,我自己去和女方父母談的,我只給朱老闆買了條香菸感謝他,他也不要禮錢,要是別人做媒,就得給幾千元的禮錢吧」。為啥給兒子配陰婚呢?「就是為了他不孤單,總得成個家吧,兒子『結婚』後,我心情真是太好了,總算完成一件大事情,我就是閉眼死去,也沒啥遺憾了。」翟玉芳說。「翟玉芳是笑著對我講這個事情的,她非常開心。對於女方家人來說,女兒的死亡固然不幸,但她最終被一個家庭接納,在彼岸不再是孤魂野鬼了,其家人的心靈也得到了撫慰。」顧春軍對南方周末記者說。南方周末記者梳理的所有案例中,冥婚給失去家人的生者帶去心理安慰,是普遍而真實存在的。而「生者恐懼死者作祟」的邏輯起點正在於此。在中國的傳統觀念裡,沒有婚姻的人被視為不幸,不幸而亡的人必然心存怨憤,而怨憤的鬼魂會通過作祟來表達撫平怨恨的訴求。在這個邏輯裡,冥婚既安慰了生者,也告慰了死者。歷史上的儒家精英均明確反對冥婚,認為冥婚不合儒家禮制。曹操曾給夭折的兒子曹衝舉辦冥婚,就遭到了當時儒家士大夫的強烈反對。然而,儒家的父權宗法制度卻在客觀上對冥婚推波助瀾。在很多案例中,男方冥婚後,其兄弟或堂兄弟的某個男孩就會被過繼給他,以「延續他的香火」。劉曉對梁山縣的調查中多有這樣的案例,「梁山縣結陰親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使男方得以入祖林,享受後代祭祀。」劉曉說。過繼了孩子之後,這個「家庭」就會變得完整。冥婚兩方的家人由此結為親家,在萊蕪市的調查中,這種親家走得很近的案例比比皆是,甚至「比一般的親家關係還要好」。1990年代,萊蕪市鋼城區方家莊的劉家亡故女子與李家亡故男子結了陰親,劉家女子的表嬸在接受劉曉採訪時說:「李家還給夫妻倆過繼了個兒子。」李家父母總共有兩個兒子,但都早早死了。老大的媳婦兒改嫁了,留下了個兒子,跟著爺爺奶奶過活。於是李家就乾脆把這個孩子過繼給了老二。「兩家人親戚一直走得很好,那孩子現在快二十了,每年都來看奶奶。2009年8月,他姥爺去世了,還來俺家報的喪,俺捎去了二十塊錢,一刀紙。現在他奶奶年紀也大了,等她去世之後,這親戚可能就走動不起來了。」廣西財經學院Frebel街舞社的舞蹈火了之後,很多網友在問:「冥婚到底犯法嗎?」《殙》裡面確實包含了嚴重的刑事犯罪,但是在違法犯罪與冥婚之間,還存在著諸多模糊地帶。中國人物類媒體的領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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